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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0014349/2024-51820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 |
发文机关:武乡县商务发展和企业服务中心 | 主 题 词: |
标 题:武乡县商务发展和企业服务中心关于申报乡村e镇发展主导产业奖补资金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发布日期:2024-12-13 |
乡村e镇各企业:
根据武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乡县关于支持乡村e镇发展主导产业奖补暂行办法的通知》(武政办规〔2024〕3号)精神,现将乡村e镇发展主导产业奖补资金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请有关企业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申报指南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依据
《山西省培育乡村e镇工作实施方案》《山西省乡村e镇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的通知》《武乡县关于支持乡村e镇发展主导产业奖补暂行办法的通知》(武政办发〔2023〕4号)以及上级相关法律法规。
二、支持范围及奖补期限
乡村e镇发展主导产业奖补资金预算支持项目范围为《关于印发武乡县关于支持乡村e镇发展主导产业奖补暂行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奖补暂行办法》)中列明的引进和入驻“山西(武乡)小米乡村e镇”企业或“山西(武乡)小米乡村e镇”规划区内企业,支持方式为资金奖补。奖补期限为2022年5月1日—2024年12月31日期间。
三、办理程序
奖励资金申报由乡村e镇公共服务中心负责通知和组织规划范围内企业进行申报,向县商务发展和企业服务中心报送书面申请材料。商企中心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报请县财政局发放奖补资金。
四、有关要求
(一)《奖补暂行办法》10条奖补措施主要适用于引进和入驻“山西(武乡)小米乡村e镇”的企业或“山西(武乡)小米乡村e镇”规划区内企业。
(二)所涉及同一条补助政策同一企业采取“就高原则”,不重复享受。对享受过县内相关部门同类财政补贴的不重复享受。
(三)对上述申报、奖补对象一经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立即取消申报奖补资格,并纳入电子商务领域失信主体“黑名单”,根据《关于全面加强电子商务领域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发改财金〔2016〕2794号)相关精神进行惩戒。对已经领取奖补资金的,依法追回非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所有申报对象必须按照本通知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和经营数据,并于12月31日前完成报送工作。
联系人:王慧 李飞
联系电话:0355-6388613
地址:武乡县商务发展和企业服务中心(原中小企业中心)办公室
附件:
武乡县商务发展和企业服务中心
202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