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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1236931-5/2021-06063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 |
发文机关:武乡县人民政府 | 主 题 词: |
标 题:解读:武乡县12345政务服务热线工作运行管理办法(试行) | |
主题分类: | 发布日期:2021-02-22 |
一、出台背景及依据
为加强我县承接办理市级12345政务服务热线转办件工作,提升办理质效,建立权责清晰、依法承办、运行规范、协作高效、监管有力的工作机制,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及时解决群众困难,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助推我县社会经济发展,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12345热线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晋政办发[2020]55号)、《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12345政务服务热线运行管理的通知》(长政办发[2020]62号)、《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治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考核办法的通知》(长政办发[2020]63号),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办法。
二、主要内容
《办法》共分为五章二十一条,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章 责任与分工。县12345热线中心设在县行政审批局,明确县12345热线中心、各级承办单位和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
第二章 工作规范。转办件按照依责分类→及时转办→单位承办回复→县级归档→市级回访流程运作。
第三章 工作制度。建立联合办理制度、通报报告制度、安全保密制度。
第四章 考核与监督。
1、考核管理。包括承办部门热线工作机制、办理量、按时接收率、按时办结率、逾期率、重办率、申请延期数、办理满意度等指标。根据得分情况将承办部门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等4个等级。其中,优秀等级比例不超过30%,合格和不合格等级比例为20%左右。由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将承办部门数据统计结果报送至考核部门,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
2、督查督办。12345热线工作接受本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根据要求提供热线运行情况及承办部门办理情况。主动接受人大依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拓展电视问政、网络问政等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渠道,鼓励社会各界和群众共同参与监督。
3、责任追究。强调在诉求办理过程中,承办部门存在十种情形之一的,有关部门应当按照管理权限进行责任追究。对涉及违纪的行为,移交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五章 附则。明确《办法》由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