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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0014349/2023-44025
发文字号武政办发〔2023〕27号 发文时间
发文机关武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 题 词
标 题武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乡县2023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年中调整)实施方案的通知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2023-09-04

武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乡县2023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年中调整)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武乡县2023年财政涉农整合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年中调整)实施方案》已经8月31日县政府第62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武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8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武乡县2023年财政涉农资金

统筹整合使用(年中调整)实施方案

根据《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乡村振兴局关于脱贫县涉农资金整合方案的审核意见》(晋财农函〔2023〕16号)要求,结合财政各级涉农资金到位情况,对有关项目与资金分配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农业强国战略部署,聚焦“守底线、抓发展、促振兴”,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扎实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和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资金整合使用紧紧围绕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五大振兴”,对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持续发展壮大脱贫村优势特色产业,促进产业提质增效,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完善利益链,带动农户就业增收,完善农村基础设施条件,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及易地搬迁后续扶持,推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生产生活条件,持续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迈上新台阶。

二、基本原则

(一)应整尽整,统筹使用。根据全县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项目建设任务需要,按照“应需而整、应整尽整”的原则,对纳入整合范围的涉农资金进行统筹整合,依据《武乡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整合资金支出范围内安排使用,整合资金优先用于支持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发展,行业主管部门全程跟踪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

(二)精准使用,注重实效。将财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使用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目标任务挂钩,以增加脱贫户、防返贫监测户和低收入群众收入为核心,支持脱贫村和非脱贫村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培育壮大富民产业,增强公共服务保障能力,提升农民综合能力素质为重点,明确资金规模和建设任务,推动项目落地见效。

(三)强化监管,提升绩效。坚持“谁管项目、谁用资金、谁负主责”的原则,严格按照“两个一律”的要求,对财政涉农资金管理的各项制度、分配方案、使用、结果、绩效目标实现等一律公开,强化日常监管,落实绩效目标管理和动态监控责任,加快项目建设和资金支出进度,确保项目管理程序规范、资金运行安全高效。

(四)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结合上级财政投入及县级保障能力,根据全县乡村振兴规划、脱贫村和非脱贫村产业发展实际,把产业发展作为优先支持方向,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分年度、分步骤、分类别、接续推进产业项目实施,着力构建可持续的产业发展长效机制,不断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

三、统筹整合范围和使用范围

根据中央、省级财政涉农资金相关要求,结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突出重点,集中投入,形成合力。围绕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和推进乡村振兴需求统筹整合各级各类资金,结合实际,对资金投向进行审定,打通“行业大类”和“项目类别”限制,统筹安排使用财政涉农资金。

涉农资金项目严格从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中选择,主要考虑农村产业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农村公共服务等巩固脱贫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通过项目实施,增加农户收入,促使已脱贫农户收入稳步增长;村内人居环境有效改善,确保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稳步推进。

四、资金安排

计划安排资金24827.5876万元。

1.各乡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项目补助资金1948万元,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2.市级单位驻村帮扶项目资金493万元,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3.市级深化示范创建项目资金450万元,责任单位:丰州镇人民政府、蟠龙镇人民政府;

4.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资金1190万元,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5.特色产业项目补助资金100万元,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6.2023年油料作物种植项目资金50万元,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7.梅杏产业集群项目资金1500万元,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8.发展庭院经济示范县项目资金1250万元,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9.冬播和早春播谷子种植试验示范项目资金98.2万元,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10.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项目资金110万元,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11.市级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项目资金170万元,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12.2023年农产品产地冷链物流设施建设项目资金906.28万元,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13.撂荒地开垦项目资金8.3576万元,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14.养殖场新建、改扩建补助项目资金150万元,责任单位:县现代农业发展中心;

15.有机旱作谷子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建设项目资金1794.5万元,责任单位: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16.设施、露地蔬菜产业发展建设项目资金353万元,责任单位: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17.水果“三品”提升建设项目资金500万元,责任单位: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18.中药材规范化种植补助项目资金535万元,责任单位: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19.全县就业帮扶车间扶持奖补项目资金80万元,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20.易地搬迁后续扶持项目资金228万元,责任单位: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21.雨露计划补助项目资金470万元,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

22.小额信贷贴息项目资金400万元,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

23.太行家政培训项目资金83.85万元,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

24.脱贫劳动力务工补贴项目资金750万元,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

25.健康乡村示范创建项目资金1000万元,责任单位:县卫健体局;

26.2023年省级示范村深化创建(古台村)项目资金1000万元,责任单位:贾豁乡人民政府;

27.省级特色产业基地建设项目资金1540万元,责任单位:故城镇人民政府、丰州镇人民政府、蟠龙镇人民政府;

28.市级就业帮扶车间奖补项目资金10万元,责任单位:丰州镇人民政府;

29.市级产业基地建设奖补项目资金10万元,责任单位:故城镇人民政府;

30.东干线供水工程项目资金2642万元,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31.水土保持以奖代补项目资金530万元,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32.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资金70万元,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33.村庄绿化工程项目资金285.7万元,责任单位:县林业局;

34.森林村庄建设项目资金50万元,责任单位:县林业局;

35.造林补助项目资金50万元,责任单位:县林业局;

36.未成林管护项目资金23万元,责任单位:县林业局;

37.重要道路两侧绿化工程项目资金524.3万元,责任单位:县林业局;

38.分水岭乡泉之头村生态环境治理项目资金51万元,责任单位:县林业局;

39.森林防火远程预警工程项目资金102万元,责任单位:县林业局;

40.森林防火远程预警监控系统二期工程项目资金150万元,责任单位:县林业局;

41.退化草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资金150万元,责任单位:县林业局;

42.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项目资金9万元,责任单位:县林业局;

43.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项目资金10万元,责任单位:县林业局;

44.草原有害生物普查防治项目资金15万元,责任单位:县林业局;

45.森林抚育工程项目资金80万元,责任单位:县林业局;

46.石门、义门林场连翘党参种植项目52.4万元,责任单位:县林业局;

47.连元村以工代赈农田水利建设项目资金290万元,责任单位:县发改科技局;

48.四好农村路项目资金272万元,责任单位:县交通局;

49.四好农村路项目(1)资金270万元,责任单位:县交通局;

50.四好农村路项目(2)资金270万元,责任单位:县交通局;

51.红色旅游路三期工程项目资金700万元,责任单位:县交通局;

52.县道史上线(史家咀至上北漳红色旅游公路)道路改造工程项目资金88万元,责任单位:县交通局;

53.四好农村公路续建补助项目资金965万元,责任单位:县交通局。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由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县委、县政府分管财政、乡村振兴工作的领导具体负责,加强对全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工作的管理。各乡镇和相关部门在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严格按照整合方案确定的整合资金投向计划及应承担的工作任务,密切协作、形成合力,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二)强化运行监管。实行“调度、督查、考核”机制,确保整合资金安全规范、高效透明。按照“谁主管谁监管、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各相关部门和项目实施主体按照职能职责承担相应的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的具体责任。建立健全议事程序规范化、机制制度科学化、项目申报真实化、资金管理精细化,做到公开透明、公平公正,接受群众监督、社会监督。整合后的涉农资金实行公示公告制,按照“谁分配、谁使用、谁公开”的原则在县、乡、村三级公开,县级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告,镇村在公示栏、公共集中场所、项目区等进行公示公告。

(三)严格绩效评价。以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绩效管理为抓手,建立全链条绩效管理体系。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要明确预期绩效目标,包括项目建设规模、项目效益、惠及脱贫村脱贫户等内容。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定期开展绩效目标监控,年终要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整体绩效评价,对未完成绩效目标的,要进行通报并责令整改。强化结果运用,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年度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

(四)强化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公示公告制度、专家评审制度,促进实现资金分配依据科学、分配办法公开、分配程序规范、分配结果公正。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提高涉农政策和项目资金申请的透明度,杜绝涉农资金无序申报、重复申报和骗取套取涉农资金等行为。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不定期组织审计、财政、乡村振兴、农业农村等部门开展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的检查和抽查,采取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确保资金安全运行。

(五)强化资产确权。项目完成财务决算后,对形成的资产所有权一次确权到位,合理纳入国有资产管理或村组集体资产管理体系,明确资产的经营权、收益权、处置权及监督权,解决资产“属于谁、谁来管、如何管”和资产收益“属于谁、谁来分、如何分”等问题,确保资产的完整性和安全性,强化资产的后续管理,保障资产所有者和经营者权益,提高资产效益。

附件:武乡县2023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项目明细表(年中调整).xlsx


解读:武乡县2023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年中调整)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