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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0014349/2023-07676
发文字号武政办发〔2022〕59号 发文时间
发文机关武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 题 词
标 题武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乡县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若干措施的通知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2022-12-11

武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乡县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若干措施的通知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各乡镇人民政府,武乡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区管委会,县直各有关单位:

《武乡县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若干措施》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武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武乡县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的

若干措施

为促进全县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以下简称“个转企”),进一步优化市场主体结构,推动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支持个体工商户倍增质升的若干措施》《个体工商户转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办法》和《长治市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的若干措施》,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简化注册登记流程。实施“个转企”注册登记便利化服务,在不违反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的前提下,最大限度保留原个体工商户的字号及行业特点。“个转企”不改变住所、经营场所的,注册登记无须重复提交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材料,个体工商户登记资料合并至企业档案,保持延续性和完整性。(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市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武乡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区管委会)

二、优化证照办理流程。对实施“个转企”的市场主体,其环保、卫生、质量、食品安全等行政许可仍在有效期内的,相关审批部门要简化证照办理流程,在符合法律法规且实质审批事项不变的前提下,直接办理证照变更,或者按照相关规定同步办理注销与设立登记。(责任单位:负有行政审批职能的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武乡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区管委会)

三、实施财政奖励补助。2025年以内,对成功实现“个转企”的市场主体,免除刻章费用,奖励补助3000元。其中市财政按照1500元/户的标准提供资金补助,县财政按照1500元/户的标准提供资金补助。(责任单位:县市监局、县行政审批局、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武乡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区管委会)

四、加强税务服务支持。实行税务便利申报,“个转企”市场主体因疫情影响等不可抗力因素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纳税申报有困难的,可依法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延期申报。因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上级税务机关批准,可申请不超过3个月的延期缴纳。“个转企”过程中,对同一自然人与其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之间土地、房屋等资产的划转,免征所得税。(责任单位:县税务局、县自然资源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武乡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区管委会)

五、降低生产经营成本。全面落实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出现生产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水、用电、用气“欠费不停供”政策,设6个月的费用缓缴期,缓缴期间免收欠费滞纳金。对承租国有房屋的“个转企”市场主体,2022年免除3个月房屋租金。对承租非国有房屋的“个转企”市场主体减免租金的,可享受上述同等政策优惠。(责任单位:县能源局、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县工信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武乡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区管委会)

六、缓缴社会保险费用。对“个转企”市场主体社会保险费单位缴纳部分实施阶段性缓缴。其中,养老保险费缓缴实施期限到2022年底,工伤、失业保险缓缴期限不超过1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税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武乡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区管委会)

七、加强创业培训辅导。加强“个转企”创业指导和税费政策培训辅导,采取外聘讲座、交流互动、“一对多”指导等多种形式,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个转企”政策宣讲和创业培训,提高市场主体“个转企”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动市场主体顺利转型。(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税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武乡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区管委会)

八、实施吸纳就业补贴。对“个转企”市场主体新吸纳城乡各类劳动者且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补贴标准:新吸纳100人以下的,按照1000元/人标准给予补贴;新吸纳100人(含)以上的,按照1500元/人标准给予补贴。招用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和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失业保险费1个月以上的,按照不高于1500元/人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执行至2022年12月底。此项补助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不重复享受。(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武乡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区管委会)

九、加强政府采购支持。提高政府采购项目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政府采购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份额占预算总额比例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公开招标标准以下且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政府采购项目全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高价格扣除评审优惠幅度,面向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比例按最高支持数额执行,对同时符合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发展、创新发展的中小企业,以合理叠加各采购支持政策后的具体幅度作为价格评审优惠比例。实行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要严格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措施。降低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成本,免收政府采购文件费,减免政府采购保证金,引导供应商以保函形式交纳保证金,落实政府采购资金预付制度,强化合同管理,加快合同款项支付。(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武乡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区管委会)

十、提供专业办企服务。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由资质机构为“个转企”市场主体全程代办手续,并为成功转型的市场主体免费提供代理记账、税务申报记账等服务。(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武乡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区管委会)

十一、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建立完善“寓服于管、无事不扰、有呼必应、违法必究”的市场监督管理机制。对不涉及生产安全、环境保护、食品安全等红线的轻度违法违规行为,实施包容性执法,给予市场主体一定容错空间,对行政相对人施以教育、劝导、警告为主的精准治理,避免市场监管执法“一刀切”。(责任单位:县市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武乡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区管委会)

十二、加强金融服务支持。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创新贷款方式,拓宽抵押担保物范围,合理确定利率水平和贷款期限,加强综合金融服务,进一步加大对“个转企”市场主体的信贷支持。支持服务工作情况纳入长治市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实绩评价激励范围。(责任单位:县金融工作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武乡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区管委会)

本政策措施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相关政策按“就高不就低、不重复享受”的原则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附件:

武乡县“个转企”奖励资金申报条件及流程

一、奖励标准

从2022年1月1日起,对全县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以下简称“个转企”),且符合奖励资金条件的,每户给予奖励资金3000元。奖励资金在“个转企”后分三次发放,转型后发放1000元,第二年发放1000元,第三年发放1000元。

二、申请条件

(一)申请“个转企”奖励的转型后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转型前为正常设立的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时间为2022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期间。

2.转型前原个体工商户近1年内未办理经营者变更。

3.同一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在全县范围内有多家转型升级企业的,仅奖励1家转型后企业。

4.转型后企业应按照规定时间提交奖励申请。

(二)奖励资金申请及发放期间转型后企业存在以下情况的,不予发放:

1.原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已不再担任企业投资人(股东)身份的。

2.转型后企业未按照本方案的要求、条件、程序和材料等提出“个转企”奖励申请的。

3.通过登记地址无法联系的。

4.已注销或被吊销、除名、责令关闭、撤销登记的。

三、申报材料

1.“个转企”奖励资金申请表(附后)。

2.企业营业执照。

3.企业承诺书(附后)。

申请单位应按照上述要求提供真实、完整的申请材料,每一项材料应加盖单位公章,各类证照、证明文件需验原件收复印件,用A4纸装订成册。

四、申报流程

(一)符合奖励条件的企业应在“个转企”完成两个月内,到企业住所所在乡镇(街道)申请“个转企”奖励资金。

(二)乡镇(街道)应在30日内完成审核,并汇总报送县财政部门。

(三)财政部门在收集后统一支付。

武乡县“个转企”奖励资金申请表

申请企业(盖章):                        填报时间:

企业名称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成立时间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名称


账号


原个体工商户名称


原个体工商户成立时间


原个体工商户注册地址


原个体工商户注销时间


企业真实性声明

本企业符合“个转企”奖励政策条件,提交的以上申报材料内容均为本企业真实意愿,如有虚假之处,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及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特此声明。

法定   企

  

联系 话:

乡镇审核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承  诺  书

本企业已知悉武乡县“个转企”奖励资金有关政策,现自愿申请“个转企”奖励资金,并承诺如下:

一、企业符合武乡县申请“个转企”全部奖励条件。

二、奖励资金申请及发放期间,企业不具有以下情况:

1.原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已不再担任企业投资人(股东)身份。

2.通过登记地址无法联系。

3.已注销或被吊销、除名、责令关闭、撤销登记。

三、严格按照武乡县“个转企”资金奖励的要求、条件、程序和材料等,并在规定的期限内申请“个转企”奖励资金。

四、对本企业所提供的文件、证件、有关材料及其复印件的真实性、合法性作保证,绝无弄虚作假,并为此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后果。

特此承诺。

承诺人:(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解读:武乡县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若干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