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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01236931-5/2020-02949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 |
| 发文机关:武乡县人民政府 | 主 题 词: |
| 标 题:解读:《武乡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县城禁煤区的通告》 | |
| 主题分类: | 发布日期:2020-12-01 |
一、出台背景
为减少燃煤散烧所产生的有害气体对县城空气质量影响,努力创造健康宜居的生活环境,按照《长治市打赢蓝天保卫战2020年决战计划》(长政办发﹝2020﹞14号)要求,县城建成区要全部划定为禁煤区,要及时将已完成清洁取暖改造的区域逐步划定为禁煤区,我县对原有禁煤区进行调整。
二、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2.《长治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3.《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治市打赢蓝天保卫战2020年决战计划的通知》(长政办发﹝2020﹞14号)
三、主要内容
此次出台的《武乡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县城禁煤区的通告》,是在原有禁煤区的基础上进行了扩大调整,内容包括禁煤区范围,禁煤区管治要求、违反《通告》举报查处等,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持续改善我县环境空气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