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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1236931-5/2020-02949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
发文机关武乡县人民政府 主 题 词
标 题解读:《武乡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县城禁煤区的通告》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2020-12-01

解读:《武乡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县城禁煤区的通告》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原文:武乡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县城禁煤区的通告

  一、出台背景

  为减少燃煤散烧所产生的有害气体对县城空气质量影响,努力创造健康宜居的生活环境,按照《长治市打赢蓝天保卫战2020年决战计划》(长政办发﹝2020﹞14号)要求,县城建成区要全部划定为禁煤区,要及时将已完成清洁取暖改造的区域逐步划定为禁煤区,我县对原有禁煤区进行调整。

  二、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2.《长治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3.《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治市打赢蓝天保卫战2020年决战计划的通知》(长政办发﹝2020﹞14号)

  三、主要内容

  此次出台的《武乡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县城禁煤区的通告》,是在原有禁煤区的基础上进行了扩大调整,内容包括禁煤区范围,禁煤区管治要求、违反《通告》举报查处等,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持续改善我县环境空气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