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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01236931-5/2020-02367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 |
| 发文机关:武乡县人民政府 | 主 题 词: |
| 标 题:解读:《武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博爱一日捐”募捐活动的通知》 | |
| 主题分类: | 发布日期:2020-10-29 |
原文:武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博爱一日捐”募捐活动的通知
一、公布背景
“博爱一日捐”是由政府倡导,委托红十字会开展的一项面对机关、事业、企业单位的一项社会公益性捐款活动,捐款额度理论上以“一日”为标准,如捐款者一天的工资,企业一天的利润等,捐款坚持自愿原则,不搞摊派、不下指标、不定任务。武乡县红十字会受武乡县政府委托开展“博爱一日捐”活动已经连续13年,所募集善款每年通过助医、助学、助困以及“博爱送万家”等公益项目,救助了很多贫困家庭、大病患者和莘莘学子,较好地发挥了政府人道救助领域的助手作用。我县2020年“博爱一日捐”活动是根据《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博爱一日捐”募捐活动的通知》(长政办发电〔2020〕43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后委托县红十字会组织开展“博爱一日捐”活动有关事项发出的通知。
二、活动主题
奉献爱心·助力全民健康
三、募捐范围
全县各级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武警部队、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和个人,按照自觉、自愿的原则积极参加活动。
四、募捐要求
1.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博爱一日捐”募捐救助活动的重要意义,给予高度重视。募捐活动由各单位、各部门及乡镇红十字会负责牵头,在本部门、本单位、乡镇组织“博爱一日捐”募捐活动。
2.加大宣传动员力度,发挥正确舆论引导作用,在全社会大力倡导现代公益理念,引导社会文明新风尚,增强社会各界参与公益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搭建捐赠方与受益方互动交流的平台。
3.各单位、各部门要做好本单位、本部门的募捐工作,县红十字会要加强全县募捐工作的组织管理,积极为单位和公众搭建参与红十字公益事业、奉献爱心的良好平台。
捐款接收单位:武乡县红十字会
地 址:武乡县综合办公大楼508室
联 系 人:张超
电 话:0355—6390914
接受捐款账号:040408000004278001
开 户 行:中国人民银行武乡县支行国库股
户 名:待报解预算收入
行 号:0111669040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