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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01236931-5/2020-02295 | |
| 发文字号:武政办发〔2020〕63号 | 发文时间: |
| 发文机关:武乡县人民政府 | 主 题 词: |
| 标 题:武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博爱一日捐”募捐活动的通知 | |
| 主题分类: | 发布日期:2020-10-29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博爱一日捐”是由政府倡导,委托红十字会开展的一项募捐活动。2019年,全县各级红十字会大力推动“博爱一日捐”工作,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博爱一日捐”募捐活动,活动所募集善款通过开展博爱助医、博爱助学、博爱助困以及“博爱送万家”、备灾救灾等公益活动,用于救助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和受灾群众,协助政府解决了一些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困难,为建设和谐武乡发挥了积极作用。
为进一步发挥红十字会在政府人道救助领域的独特助手作用,增强红十字会救助实力,更好地服务大局、服务社会、服务民生,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决定继续在全县范围内开展2020年度“博爱一日捐”募捐救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奉献爱心·助力全民健康
二、活动口号
“健康你我他,幸福千万家”;
“捐出您的一日收入,传递爱心共渡难关”;
“企业捐出一日利润,为易受损弱势群体提供救助”;
“发扬人道奉献精神,共同助力全民健康”。
三、募捐范围和原则
全县各级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武警部队、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和个人,按照自觉、自愿的原则积极参加活动。
四、活动安排
(一)募捐活动由县红十字会牵头,组织专项捐款、捐物(必须为新用品)募捐活动。
(二)募捐款将全部纳入县财政国库。做到有专人负责,专人管理,对接受的款物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三)县精神文明办要将各单位捐赠活动开展情况列入精神文明和谐单位的考核内容。
(四)根据红十字会捐赠表彰奖励办法规定,对在“博爱一日捐”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
五、活动要求
(一)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博爱一日捐”募捐救助活动的重要意义,给予高度重视。募捐活动由各单位、各部门及乡镇红十字会负责牵头,在本部门、本单位、本乡镇组织“博爱一日捐”募捐活动。
(二)加大宣传动员力度,发挥正确舆论引导作用,在全社会大力倡导现代公益理念,引导社会文明新风尚,增强社会各界参与公益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搭建捐赠方与受益方互动交流的平台。
(三)各单位、各部门要做好本单位、本部门的募捐工作,县红十字会要加强全县募捐工作的组织管理,积极为单位和公众搭建参与红十字公益事业、奉献爱心的良好平台。
六、其他事宜
有意愿与县红十字会合作开展红十字专项公益项目的单位或个人,可持项目建议书直接与县红十字会联系。
捐款接收单位:武乡县红十字会
地 址:武乡县综合办公大楼508室
联 系 人:张超
电 话:0355—6390914
接受捐款账号:040408000004278001
开 户 行:中国人民银行武乡县支行国库股
户 名:待报解预算收入
行 号:011166904087
备注:转账单位或个人去红十字会领取一般缴款书送银行方可入账。
武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