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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0014349/2026-00772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
发文机关国家税务总局武乡县税务局 主 题 词
标 题国家税务总局武乡县税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2026-01-08

国家税务总局武乡县税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相关规定,结合国家税务总局武乡县税务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武乡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武乡县太行东街145号,邮编:046300,电话:0355-5651848)。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5年国家税务总局武乡县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严格按照上级税务机关和地方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立足税收工作实际,严格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公开发布,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2025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条,其中,年度报告类信息1条,组织机构类信息1条,公开指南类1条,公开规定类2条,税收管理领域1条,日常动态类信息3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我局坚持以服务群众为导向,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健全依申请公开制度,优化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办理流程,规范《国家税务总局武乡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模板,明确接收登记、承办部门起草答复书、法规部门审核、分管领导审批、送达等各环节工作要求,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分类标准及规定时限向申请人进行答复,并做好解释工作,确保依申请公开办理依法依规,切实保障申请人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合法权益。2025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事项1项,已办理完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5年,我局健全完善全生命周期信息管理机制,根据税收政策调整及工作实际变化,及时更新完善《国家税务总局武乡县税务局信息公开目录表》,确保公开内容与目录对应一致。严格落实“谁制作谁公开,谁公开谁负责”要求,加强信息发布审核管理,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明确审核主体、审核内容和审核责任,杜绝错漏信息发布。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由党委委员、副局长王华分管,由局机关办公室(党委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旨在提高政府公开信息管理时效性和规范化。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充分利用武乡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及时编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主动公开法定公开内容,方便群众及时查找,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在线办理水平。强化办税服务厅公开阵地作用,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区,提供信息查询、申请受理、政策咨询等便民服务。我局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人员为局机关办公室(党委办公室)成员,信息公开主要平台为武乡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县局机关办税服务厅,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管理规定进行信息公开。

(五)监督保障

强化组织监督,压实主体责任,将信息公开与税收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定期听取分管领域汇报,构建透明高效的工作格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细化考核指标和评分标准,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依托办税服务厅意见箱、12366热线等载体广泛收集群众意见建议,提升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水平,保障纳税人缴费人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2025年未发生因信息公开不到位引发的重大负面舆情。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定的问题:一是政务信息公开的即时性、完整性仍需提升;二是依申请公开服务水平需进一步优化。

2026年,我局将进一步研究信息公开标准规范,明确各环节公开要素、时限和渠道,推动实现全过程、精细化公开;组织学习《条例》相关内容及相关法律法规,提升办理人员的法治素养和沟通水平,促进信息公开工作见行见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