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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0014349/2023-04551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 |
发文机关:大有乡 | 主 题 词: |
标 题:大有乡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
主题分类: | 发布日期:2024-01-30 |
2023年,大有乡人民政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十九届历次全会、省市党代会精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委、县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2023年度大有乡政府信息。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大有乡政府成立了以乡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有关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组,确定了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分工,并明确了1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收集、审核和发布。出台了《大有乡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大有乡政府信息公开保密管理制度》,完善了信息主动公开目录,逐步建立起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体系。
(二)抓好日常管理,依法依规公开
在出台“两制度、一目录”的基础上,我乡建立健全了“三审三校”内容的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和工作流程,对重点领域、重大建设项目批准等方面内容及时进行公开,全面强化日常管理,做到依法依规公开。
(三)完善公开平台,提升服务水平
进一步强化栏目信息发布管理,对照问题清单,进行认真梳理,全面自查整改。强化监督保障,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加大涉及个人隐私信息的排查工作,保证政务信息发布规范性、及时性和科学性。按时按质核实、处置、回应政务舆情并报送至县政府办公室;并根据市、县通报情况及时对乡内存在问题督促整改,及时有效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难题,全面提升政府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3.其他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版式创新上还需进一步提高;二是信息公开保密尺度、各类信息需制定的保密级别较难把握;三是需进一步探索和研究工作中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建立长效的工作新机制。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1.充实信息公开内容。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凡是能主动公开的一律主动公开,切实满足人民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合理需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充分征求公众意见,推动政府科学、民主决策。
2.增强信息公开工作能力。保证公开信息的及时、准确和全面,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其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提升工作人员素质和业务水平。
3.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认真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确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并做好答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充分利用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提高办事透明度,更好地为公众提供便利的服务,提高行政效能和政府公信力。
4.建设长效工作机制。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和工作年报等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