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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1236931-5/2020-17886 | |
发文字号:武办发〔2020〕17号 | 发文时间: |
发文机关:武乡县委县政府 | 主 题 词: |
标 题:中共武乡县委办公室武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发布日期:2020-10-20 |
各乡、镇党委,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委各部委,县直各委、局、办,各人民团体:
现将《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武乡县委办公室
武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25日
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营造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提高中小企业竞争力,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晋办发〔2020〕25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一)打造“六最”营商环境。普遍实施“非禁即入”,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深入推进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深化“放管服效”改革,贯彻落实《山西省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办法》,实施“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减少审批事项,简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降低创业成本和企业经营成本,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力争使我县营商环境走在全省前列。(责任单位:县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二)打造数字政府。按照省政务信息化建设“一朵云、一张网、一系统、一平台、一城墙”的思路,以数字政府建设为引领,依托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提升“三晋通”App覆盖度和体验度,推行“一网办”“智能办”“掌上办”等举措,推进我县网上办、掌上办、无纸办公,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中小企业提供更加标准化、智能化、精细化的服务。(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
(三)主动服务中小企业。鼓励支持中小企业通过出资、新设、增资、扩股等多种形式参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对企业完善历史用地手续过程中遇到的困难,相关职能部门要“一企一策”给予帮助。建立入企服务常态化机制。建立清理和防止各乡镇及国有企业拖欠中小企业、民营企业账款长效机制。禁止在安监、环保等领域微观执法和金融机构去杠杆中对中小企业采取“一刀切”等简单粗暴的处置措施,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县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二、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四)加强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落实普惠金融定向降准政策,释放的资金重点支持中小企业融资。对扩大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规模、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费率等进行奖补。降低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鼓励将当年新招用符合条件人员占现有职工比例下调为20%,职工超过100人的比例下调为10%。发挥金融监管机构作用,鼓励银行为重点中小微企业制定专门信贷计划,对遇到暂时困难但符合授信条件的企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责任单位:人行武乡支行、县财政局、长治银保监分局武乡监管组、县人社局等)
(五)创新特色金融产品。支持发展以中小微企业、民营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的中小金融机构。鼓励金融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方便、快捷的金融信贷产品和服务,鼓励第三方建立供应链综合服务平台,推进依托供应链的票据、订单等动产质押融资。推动开展中小企业和典型案例企业无抵押贷款试点,积极推进出口信用保险保单融资、出口退税账户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引导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发放中长期贷款,开发续贷产品。完善综合金融服务平台,鼓励金融机构对接企业融资需求,提升中小企业金融服务能力。推进金融机构与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深度融合,加强融资产品和服务创新。(责任单位:人行武乡支行、长治银保监分局武乡监管组等)
(六)积极拓宽融资渠道。县财政部门要充分发挥政府转贷资金作用,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转贷服务。推动抵质押登记流程简便化、标准化、规范化,建立统一的动产和权利担保登记公示系统,相关部门要为中小企业和担保机构提供开展抵押物和出质的登记、转让、确权等优质服务。鼓励符合条件的各类中小企业在沪深交易所、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集合债、私募债或双创债及在区域性股权市场非公开发行可转债、增发股票等。充分发挥区域性股权市场作用,支持企业利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中小企业以应收账款申请担保融资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等应付款方应当及时确认债权债务关系。(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县市监局、长治银保监分局武乡监管组、人行武乡支行等)
(七)减轻企业融资负担。引导有条件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探索降低或取消反担保的有效途径,引导融资担保行业对符合规定的业务降费让利。清理规范中小企业融资时被强制要求办理的担保、保险、评估、公证等事项及费用。合理增加信用贷款,鼓励银行提前主动对接企业续贷需求,进一步降低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责任单位:县财政局、长治银保监分局武乡监管组、人行武乡支行等)
(八)建立分类监管考核机制。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强化考核激励,完善对小微业务的内部激励传导机制,优化信贷资源配置、完善绩效考核方案、适当降低利润考核指标权重,安排专项激励费用。鼓励对小微业务推行内部资金转移价格优惠措施。细化小微企业贷款不良容忍度管理,完善授信尽职免责规定。加大对金融机构发放中小企业货款的激励力度,提高小微企业信贷占比。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开展的中小企业担保业务的户数、金额和比例进行单项考核,列入当年考核指标。(责任单位:人行武乡支行、县财政局、长治银保监分局武乡监管组、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等)
三、完善财税支持政策
(九)加大财政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设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500万元,加大对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和融资服务体系建设力度,扶持、培育、孵化一批有发展潜力中小企业,重点配套支持中小企业“小升规”、规范化股份制改造、专精特新、创业创新发展以及企业家素质提升、对外合作交流等工作。(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等)
(十)发挥各类政府基金的引导带动作用。积极对接省、市有关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基金,支持太行产业投资基金,对接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支持种子期、初创期成长型中小企业发展。鼓励政府基金采取市场化方式支持中小企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引导社会资本、创业天使基金和创投基金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发展。(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等)
(十一)减轻中小企业税费负担。落实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创业投资企业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以及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小微企业融资担保等税收优惠政策。落实金融机构单户授信1000万元及以下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贷款损失准备金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建立完善监督检查清单制度,落实涉企收费清单制度,加大力度清理整治第三方截留减税降费红利等行为,进一步畅通减税降费政策传导机制,切实降低企业成本费用。按照国家及省、市安排部署,降低中小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工伤、失业保险继续实行阶段性降费政策,继续核定社保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支持中小企业吸纳就业。(责任单位:县税务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等)
四、提升创新发展能力
(十二)完善创新创业环境。落实支持双创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提升“双创”能力水平。推进“互联网+”工作空间、网络空间、社交空间和资源空间一体的创业创新载体建设。实施小微企业“双创”基地梯度培育计划,培育一批省级小微企业“双创”基地、省级小微企业“双创”示范基地和国家级小微企业“双创”示范基地,为小微企业提供低价场地、共享设施和公共服务。(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等)
(十三)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发展。加快建立专精特新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和评价体系,培育一批主营业务突出、竞争力强、成长性好的中小企业。对认定为省级专精特新企业、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单项冠军”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中小企业,在省财政给予资金梯度奖励基础上,县财政对达标的企业也要给与适当的奖励。完善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对中小企业的采购份额优先向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倾斜。(责任单位;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县工信局、县财政局等)
(十四)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加强对中小企业的字号名称、注册商标和商业秘密的保护,严查侵犯中小企业专利权、商标权等各类知识产权违法行为,切实保护中小企业创新成果。对中小企业取得授权的发明专利给子普惠性奖励资助。完善机制,鼓励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和大型企业的科技成果向中小企业转化,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支持中小企业加强质量管理,加大品牌保护力度。(责任单位:县市监局、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等)
(十五)为中小企业提供信息化服务。发挥工业云服务平台政策宣传功能,丰富中小企业获取政策服务渠道,实施“企业上云”工程,探索5G与中小企业产业智能化融合发展,提升中小企业信息化应用水平。鼓励云平台服务商采取优惠折扣等形式,共同推动企业上云。支持电信运营商加快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网络服务能力。(责任单位:县工信局等)
(十六)培育和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支持中小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大型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或配套协作、建立研发机构,开展研发活动,培育一批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落实企业技术创新税收优惠政策,鼓励有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建设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强化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挖掘推动更多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应评尽评”。(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县税务局等)
五、完善公共服务体系
(十七)推动信用信息共享。加快推进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逐步建立完善我县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共享机制。依托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开展“信易贷”,与商业银行共享注册登记、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联合奖惩名单信息以及纳税、社保、水电煤气、仓储物流等信息,改善银企信息不对称,提高信用状况良好中小企业的信用评分和贷款可得性。引导和鼓励已备案的企业征信机构等按照政策规定运用人工智能、风控模型、大数据等技术为中小企业进行风险画像和信用评价。(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人行武乡支行、长治银保监分局武乡监管组、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等)
(十八)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培育一批优秀的社会中介服务机构,对服务业绩突出、企业满意度高、社会影响力大的国家级及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给予资金奖励。完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按照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的原则,健全运营机制,强化服务功能,提升服务水平建设跨部门政策信息互联网发布平台,及时汇集发布涉及中小企业的法律法规、创新创业、财税金融、权益保护等各类政策和政府服务信息,实现中小企业政策信息一站式服务。(责任单位: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县财政局等)
(十九)重视培育企业家队伍。大力实施企业家能力素质提升工程,组织中小企业领军企业家、总经理、高级管理人员到知名高校进行培训学习,为我县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县工商联等)
(二十)支持对外合作交流。深化交流合作,加强中小企业在贸易投资、资金引进、技术创新、人才培育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支持中小企业参加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等境内外展览展销活动。鼓励发展跨境电子商务。(责任单位:县商务中心、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等)
六、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
(二十一)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发挥县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建立完善中小企业促进工作协调机制,推动政策落实。理顺职能,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服务能力。中小企业部门要建立专门渠道,经常性听取中小企业反映和诉求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责任単位:县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二十二)加强监督评估。县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工作的督促指导和政策协调。定期组织对全县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中小企业发展环境评估并向社会公布。(责任单位: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二十三)强化运行监测。加强对中小企业发展的监测分析、预测预警。探索开发全县中小企业监测相关数据,研究建立共享合作机制。支持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和工具,建设中小企业大数据平台,收集中小企业发展的运行情况、相关数据和信息,及时掌握中小企业发展动态。(责任单位:县统计局、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等)
(二十四)营造良好论氛围。创新宣传方式,加强对国家及省、市出台的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梳理、宣传与解读,提高中小企业政策知晓度。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加强对优秀企业家的宣传,形成有利于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良好社会舆论环境。(责任单位:县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