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0014349/2024-04403
- 成文时间:2024年01月12日
- 发布机构:武乡县商务发展和企业服务中心
- 发布日期:2023年11月18日
- 发文字号:
- 主 题 词:
武乡县关于支持乡村e镇发展主导产业奖补暂行办法
武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武乡县关于支持乡村e镇发展主导产业奖补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武乡县关于支持乡村e镇发展主导产业奖补暂行办法》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武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2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武乡县关于支持乡村e镇发展主导产业奖补暂行办法
为进一步推进山西省乡村e镇培育工作,做好我县“山西(武乡)小米乡村e镇”主导产业培育工作,进一步优化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环境,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以下奖补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一、政策措施
(一)主导产业发展奖补
对在山西(武乡)小米乡村e镇内培育有核心竞争力的特色产业的企业主体进行奖补,每个主导产业奖补最高10万元,最多可奖补3个产业。
(二)电商企业突出贡献奖补
对山西(武乡)小米乡村e镇内电商业绩突出的企业,其总产值、总投资和网络零售额中任一项指标符合相应标准的,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奖补:
1.总产值、总投资其中一项以上在5000万元以上的,给予企业一次性奖补10万元。
2.网络零售额在20万元、100万元、3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以上的,分别给予1万元、2万元、3万元、5万元和10万元奖补。
(三)支持农产品品牌化网络化发展。凡生产销售武乡县农特产品小米、梅杏等农产品企业(合作社)可申请免费使用“武乡小米”“武乡梅杏”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和地理标志品牌;使用申请通过后,对在产品包装上按照补贴要求印制“武乡小米”“武乡梅杏”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和地理标志品牌的有资质企业(合作社)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与数据的,经过电商办、电商协会和小米协会审核后,每印制10000个包装,补贴2000元,每家企业(合作社)最高奖补5万元。
(四)支持农产品溯源化可视化发展。凡在生产基地架设视频设备、气候监测设备、环境监测设备和智慧农场、数据基地建设的,接入政府公共大数据溯源平台并制作统一溯源码用于产品销售的,提供相关佐证材料与数据,经过审核后,择优每个基地给予最高不超过50%的费用补贴,每家企业(合作社)最高奖补5万元,补贴企业原则上不超过5家。
(五)金融扶持。支持符合国家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有创业要求、具备一定创业条件但缺乏资金的就业重点群体和困难人员,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电商流通链贷款)。个人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最高额度为20万元。
(六)办公场地免收租金。在武乡县域内注册,符合武乡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孵化入驻要求的电商创业企业、团体、个人可申请入驻乡村e镇公共服务中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孵化基地办公,三年内免收入驻企业、团体、个人的场地租金。
(七)支持培养乡村网红和直播带货能手。举办各种乡村网红和直播带货能手大奖赛,每次总奖励不超过5万元;支持本地短视频、网络直播达人号培育,粉丝数达到10万、30万、50万、100万及以上的,经认定为有效粉丝并对县域内农产品、工业品、旅游进行直播、短视频销售的达人号,分别给予达人号运营主体一次性奖励1000元、3000元、5000元、10000元,有负面新闻并经核实的取消其奖励资格。
(八)支持农产品标准化。制定武乡县主要农产品网销标准并推广免费应用;支持乡村e镇内主要农产品生产企业(合作社)积极申请“三品一标”及SC认证,对申报并获得“三品一标”及SC认证的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经审核后进行奖补。达标合格农产品(无公害农产品),奖补1000元;申报并获得绿色食品认证,每千亩奖补2000元;申报并获得有机农产品认证的,每千亩奖补5000元;申报获得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或注册证明商标的,奖补2万元;申报并获得SC认证的,奖补5万元。以上奖补以企业或合作社为单位申报,每家企业或合作社可申报多项。
(九)支持农产品营销推广。建立农特产品O2O展馆,凡符合农产品流通标准、适合网销的产品均可申请进馆展销,优先推荐入馆企业参加各类产销对接活动、电商营销活动和产品推广活动,O2O展馆由展销企业自主管理运营,也可由县电商办指定委托有能力的企业进行线上线下运营和宣传推广。
(十)脱贫户检测费用减免。建立网销产品快速检测站,加强县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对脱贫户送检的,属于脱贫户直接生产且属于县内重点支柱性农产品的,经审核后减收或免收检测费用;对将产品送达相关权威机构检测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审核通过后补贴检测费用的80%,每款产品最高补贴1000元,每家企业每年补贴一次。
(十一)支持快递物流下行。建立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由牵头快递企业配送县至村的快递包裹,降低物流快递下行成本,打通农村电商“最初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根据山西省发改委、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邮政局《2022年农村寄递物流服务全覆盖实施方案》,对牵头企业每年按下行单数给予一定补贴。
(十二)示范培育奖励。对首次取得电子商务师职业资格证书(或电子商务领域同等级职业技能证书)的单位(个人)给予一次性奖励,电子商务员(四级)奖励300元,助理电子商务师(三级)奖励500元,电子商务师(二级)奖励800元,高级电子商务师(一级)奖励1000元。对获得相关电商讲师认证的个人,每证给予1000元奖励。对首次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党委、政府(部门)颁发的电子商务领域荣誉称号的单位(个人)给予一次性奖励。具体奖励标准,国家级奖励2万元,省级奖励1万元,市级奖励0.5万元。
(十三)跨境电商扶持。鼓励中小微经营主体申办进出口经营权并在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交易,年跨境电子商务业务达100笔或进出口金额达1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可获得一次性5万元的资金扶持。
二、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本办法由武乡县乡村e镇培育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和组织落实,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落实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机制,切实抓好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
(二)加强统筹协调。武乡县电子商务工作暨乡村e镇
培育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武乡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乡村e镇)项目承办企业要明确分工,密切协作,形成合力。
(三)加大宣传力度。宣传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杂志和网络等新闻媒体,采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推广各项政策措施,普及电子商务知识,加强对我县电子商务的宣传,营造浓厚的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社会氛围。
三、奖补申报程序
由企业(合作社)或者个人提出申请并必须附真实有效的依据,报武乡县乡村e镇培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后,按规定程序审批后,给予拨付奖励补助资金。
四、其他规定
(一)本办法13条措施主要适用于引进和入驻“山西(武乡)小米乡村e镇”企业或“山西(武乡)小米乡村e镇”规划区内企业。
(二)所涉及同一条补助政策同一企业采取“就高原则”,不重复享受。对享受过县内相关部门同类补贴的不重复享受。
(三)对上述申报、奖励对象一经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立即取消申报奖励资格,依法追回非法所得,并纳入“黑名单”,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所有获得奖励的申报对象必须按照武乡县乡村e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和经营数据。
(五)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一年。本办法由武乡县乡村e镇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