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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1236931-5/2020-14139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 |
发文机关:武乡县政府办公室 | 主 题 词: |
标 题:转载: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人人持证、技能社会”建设2020年长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发布日期:2020-05-14 |
各县、区人民政府, 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人人持证、技能社会”建设2020年长治行动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11日
“人人持证、技能社会”建设2020年长治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加快推进“人人持证、技能社会”建设总体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实施全民技能提升工程工作部署,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提高劳动者就业竞争能力、就业收入水平和就业市场份额为主要目标,以打造“太行技工”“长治电子技工”“太行家政”、“太行好手艺”等技能劳务品牌为重点内容,以培训10万人、新增技能劳动者8万人和新增高技能人才2万人为具体任务,实现年内技能劳动者占全市就业人员总量的比例达到24%以上,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28%以上。
二、重点工作
(一)以产业转型发展为导向,对各类企业职工实施技能提升行动。
1.实施先进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技能提升行动。围绕先进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智能制造、现代制药、通用航空等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推动企业按规定自主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工作,培育一批“太行机加工”“太行机电工”“太行药工”等熟练技术工人。年内培训20000人次,新增技能劳动者12000人,新增高技能人才4000人。(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实施光电产业技能提升行动。针对半导体光电产业链、技术链和服务链,开展半导体光电等新技术产业工人技能提升培训,促进半导体光电产业集群成长发展,打造“长治电子技工”品牌。年内培训6000人次,新增技能劳动者4000人,新增高技能人才1000人。(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新区、经开区)
3.实施招商引资项目提前培训技能提升行动。围绕我市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项目引进落地,对接项目需求,提前开展从业人员技能提升培训,实现技能劳动者储备充足。年内培训4000人次,新增技能劳动者2000人,高技能人才1000人。(市发展和改革委、市招商中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新区、经开区)
4.实施现代服务业技能提升行动。加大电子商务、网约配送、养老服务、家政服务、医护服务、康养健身、美容美发、厨师餐饮、旅游服务等从业人员技能培训力度,提升其岗位适应和职业转换能力,壮大“太行家政”劳务品牌。年内培训20000人次,新增技能劳动者12000人,新增高技能人才2000人。(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妇联)
5.实施建设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建筑工人分级分类培训、全员持证上岗制度,严格落实培训合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以及现场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证书,开展智能建筑等新产业培训和具有建设行业特点的专项职业技能培训,打造“太行挖掘机”劳务品牌。年内培训10000人次,新增技能劳动者5000人,新增高技能人才4000人。(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6.实施高危行业安全技能提升行动。严格执行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制度,加强煤矿、非煤矿山、危化、冶金等高危行业从业人员和各类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全面提升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能力素质。年内培训10000人次,新增技能劳动者6000人,新增高技能人才2000人。(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能源局、长治煤监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以技能就业增收为导向,对各类劳动者群体实施就业技能提升行动。
7.实施重点群体技能提升行动。面向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两后生),下岗失业人员、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残疾人等,对接打造劳务品牌,开展形式多样的技能培训,年内培训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20000人次、城镇登记失业人员3000人次、离校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2000人次、初高中毕业未升学人员(两后生)1000人次、退役军人800人次、残疾人500人次。新增技能劳动者20000人,新增高技能人才2000人。(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教育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
8.实施贫困劳动力技能提升行动。充分了解掌握“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的劳动能力状况和培训就业意愿,利用“订单式”培训、“菜单式”培训、以工代训等方式,因地制宜开发“中药材种植”“林下种养”“水乡一桌菜”等培训项目,推动贫困劳动力应培尽培、愿培尽培、技能增收、技能就业。对接受技工教育的贫困家庭学生,按规定落实助学金和免学费等政策;对子女接受技工教育的贫困家庭,按政策给予补助。年内培训10000人次,新增技能劳动者6000人。(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培训就业扶贫领导组成员单位)
9.实施高素质农民技能提升行动。建设一批乡村振兴高素质农民培育基地和农业农村类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依托涉农院校、科研单位、农技推广机构、农业龙头企业、大型合作社,培养一批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高素质农民。年内培训10000人次,新增技能劳动者6000人,新增高技能人才2000人。(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0.实施城市管理从业人员技能提升行动。加强特种作业、消防设施、园林绿化、公共交通等城市从业人员技能培训,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服务水平。年内培训5000人次,新增技能劳动者3000人,新增高技能人才1000人。(责任单位:市园林服务中心、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
11.实施大众创业技能提升行动。对有创业愿望的人员和开业5年以内的小微企业主开展创业培训,对普通高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在校生和未就业大学生开展创业培训,加强培训后创业帮扶服务,依唯美诺、易淘产业园等双创基地和星火创业大赛、“五小”竞赛等活动,孵化一批创新创业项目。年内培训3000人次。(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市科技局、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市总工会、团市委)
12.实施服刑人员、戒毒康复人员技能提升行动。对在押服刑人员、戒毒康复人员,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匠精神、法律知识等教育和职业技能、创业能力培训。年内培训2000人次,新增技能劳动者1000人。(责任单位:市禁毒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3.实施“就业联盟”组织化劳务输出技能提升行动。坚持“标准化培训、规模化输出、全程化服务”,对接市场需求,联合天津、山东威海、辽宁葫芦岛和江苏苏州、南通等20个省市建立“就业联盟”,开展航空地勤、高铁乘务、安保服务等订单式技能培训,转移输出各类技能劳动者就业10000人,组织对日劳务输出。提高劳动力工资性收入,提高我市在全国就业市场的份额。(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以选拔培养高技能人才为导向,开展各类竞赛交流和技术研修活动。
14.实施“太行好手艺”技能提升行动。支持地域特色鲜明、历史积淀深厚、具有较高艺术和经济价值且能带动就业创业的刺绣编织、雕刻剪纸、烙艺贴画、陶器制作、塑艺、传统乐器制作、织布印染技术、民俗道具(饰品)制作、青铜器制作、文化创意类等非物质文化遗产领域的“太行好手艺”民间技能项目,建立技能培训标准,大规模开展技能培训,建设一批“太行好手艺”技能人才实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培养一批工艺技能人才。年内培训3000人次,新增技能劳动者2000人,高技能人才500人。(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文化和旅游局)
15.实施技能人才竞赛成长行动。紧密对接我市产业转型发展和企业高技能人才需求,主动对标世赛国赛省赛,创新办赛模式,完善赛制规格,扩大竞赛规模,确定40个以上竞赛职业(工种),举办第三届长治技能大赛;统筹做好我市承办第二届全省技能大赛和参加首届全国技能大赛选拔赛组织等工作;鼓励各行业企业广泛开展岗位练兵、推动10000人次参加技术比武等活动,以活动带培训、以竞赛促实践、以竞赛促创新。新增技能劳动者5000人,高技能人才4000人。(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技能大赛组委会各成员单位)
16.实施技师研修提升行动。依托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开展技师、高级技师研修项目,实施“金蓝领”培育计划,鼓励企业设立首席技师、特级技师,完善工程技术领域专业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才互通互认机制,提升技能人才职业发展空间。年内新增技师、高级技师500人。(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工作措施
(一)扩大优质职业培训供给规模。鼓励企业发挥培训主主体作用,首批确定100家规模以上企业开展技能提升培训,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和取证补贴。鼓励技师学院、职业院校发挥基础作用,积极面向社会承担技能提升培训任务,培训收入可纳入学校公用经费,在职称评定、绩效工资分配等方面,向承担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一线教师倾斜。以公开招投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等方式优选一批社会培训机构,在许可的职业(工种)范围内开展普惠性培训,民办职业培训与公办同类机构享受同等待遇。(责任单位:各县区,高新区、经开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二)优化培训职业(工种)。坚持产业转型导向,坚持市场急需紧缺导向,坚持就业增收导向,突出我市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需求,突出企业需求,突出社会群众需求,确定100个基础培训工种。开设循环农业、智慧农业、智能建筑、智慧城市建设等新产业和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无人机、网约配送员等新职业培训工种。增设“太行好手艺”特色产业工种。(责任单位:高新区、经开区,市发展和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招商中心、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三)创新培训模式。支持企业组织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转岗培训、安全技能培训、特种作业技能培训。推进企业和职业技师院校培训资源共建共享、师资互聘,大力推广“工学一体化”“职业培训包”“互联网+”等先进培训方式,积极采用订单式培训、定岗式培训和贫困劳动力到扶贫车间以工代训的方式,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和现代学徒制。(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四)制定培训标准规范。按照国家标准、山西省标准或行业标准,制定培训职业(工种)及相应技能等级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对尚未确定职业标准的培训项目,可参照其相近职业标准开展培训,组织企业、行业协会培训机构研究制定一批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和地方标准,推动培训规范化、标准化。(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五)完善职业培训评价体系。培育发展壮大一批职业技能鉴定评价机构。遴选一批高技能专家,设立技能鉴定专家委员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第三方评价机构遴选工作,支持各类技能评价机构承担新业态、新岗位的职业标准开发和技能评价体系建设工作。(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六)提升培训成效。建立健全培训绩效评估体系,加强培训质量监管,以考证持证为基本指标,以就业率和增收率为校验标准,推动提升培训成效。(责任单位:各县区,高新区、经开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承担培训任务部门)
(七)完善培训补贴政策。企业组织职工培训,按照每人300元给予补贴。就业重点群体参加补贴性培训,要按规定取得相应证书,原则上每人每年可参加不超过3次的补贴性培训,但同一职业同一等级不可重复参加,培训补贴不超过1000元。企业或培训机构免费组织企业职工、培训学员考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从2019年7月1日取得证书开始算起),按照取得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每人150元、初级工每人300元、高级工每人600元的标准给予对应企业或培训机构补贴。(责任单位:各县区,高新区、经开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各承担培训任务单位)
(八)加大资金多元投入力度。省下拨技能提升资金专项用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各县区可对各类培训资金和项目进行整合,统筹用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企业要落实将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限额提高至工资薪金总额8%的税收政策,按规定足额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经费,其中60%以上用于一线职工培训或企业“师带徒”津贴补助。(责任单位:各县区,高新区、经开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
(九)严格资金监督管理。定期公开资金使用情况,加强监督和专项审计。承担补贴性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和评价机构须使用山西省职业培训信息管理服务系统和就业创业实名制管理系统,做到“补贴培训进系统、系统之外零补贴”。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严肃查处虚假培训等套取、骗取补贴资金行为,保障培训资金安全和效益。(责任单位:市审计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政府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即为“人人持证,技能社会”职业技能提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区、各部门要把“人人持证、技能社会”作为重要民生工程,成立专门机构,切实承担主体责任,加强协调配合,强力推进实施,实现全程高标准、整体高质量。
(二)强化责任落实。市政府将建立工作情况月报、季调度、定期督查制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要切实履行培训职责,工会等群团组织和行业协会要积极参与培训工作,发展和改革部门要统筹推进职业技能培训基础能力建设,财政部门要确保就业补助资金等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审计部门要加强审计监督。各县区要制定具体措施,确保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有效开展。
(三)强化管理服务。实施清单管理,公布补贴性培训项目目录、培训机构目录和评价机构目录,方便劳动者按需选择。运用全市劳动力“建档立卡”信息系统,建立职业培训电子档案,全面推行职业培训电子证书,实现培训评价信息与就业社保信息联通共享,对劳动力实施全劳动周期管理服务和培训就业一体化管理服务。
(四)强化舆论宣传。制定“人人持证、技能社会”建设专题宣传方案,充分运用各种载体媒体,加大宣传力度,提升政策公众知晓度,提高群众提升技能参与度。大力弘扬和培育工匠精神,落实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政策措施,加强激励表彰,营造技能增收、技能就业、技能成才的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