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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000014349/2026-01547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 |
| 发文机关:武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 主 题 词: |
| 标 题:武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关于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 |
| 主题分类: | 发布日期:2026-01-15 |
2025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重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扣行政执法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收官要求,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与住建业务深度融合,扎实开展多项专项整治行动,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充分彰显,法治武乡、法治住建建设取得新成效。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化思想引领,筑牢法治建设根基。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将其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内容,建立常态化、制度化学习机制。全年组织党组专题法治学习14次,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及国务院《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等重要文件,切实把法治理念贯穿保障性住房建设、城市更新、建筑市场监管等重点工作全过程。创新学习培训模式,线上依托“学习强国”平台开展常态化自学,线下通过集中授课、案例研讨、技能比武等形式强化实操训练,全年累计完成执法培训80余小时,实现执法人员全覆盖,有效提升了全系统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二)强化组织保障,压实法治建设责任。一是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延续“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股室协同落实”的工作格局,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全局年度工作计划和绩效考核,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闭环管理体系。二是深化述法工作实效,推进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全覆盖,将法治建设履职情况与述职、述廉同步考核、同步评议,倒逼责任落实。三是完善学法用法制度,制定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工作方案,将宪法、民法典及住建领域专业法律法规纳入干部职工必修课,推动法治学习与业务工作同频共振。
(三)规范决策程序,提升依法行政质效。
1.严格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持续落实《武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武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对重大行政决策全面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率保持100%。
2.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立项、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和备案制度,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全年未发生乱发文、滥发文情况。
3.动态优化执法事项清单,依据最新法律法规和“三定”方案,更新完善《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明确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检查等五大类执法事项,确保执法权限法定、流程清晰。
4.发挥法律顾问专业作用,全年邀请法律顾问参与重大事项决策、规范性文件起草、合同审查等工作20余次,提供专业法律意见支撑,有效防范化解法律风险。
(四)聚焦规范执法,筑牢执法监督防线
1.深化“三项制度”落实,持续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力度。2025年实施行政处罚案件2件,全部通过“信用中国”平台公示;执法人员对立案、调查、决定、送达等关键环节全程进行文字、音视频记录,确保执法行为可追溯、可监督。
2.规范执法主体建设,完善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动态管理制度,全局23名执法人员均持有效行政执法证,全部录入省执法监督平台统一管理;配齐执法记录仪50台、对讲设备60台、执法车辆8辆,一线执法装备配备率100%,为规范执法提供坚实保障。
3.强化执法监督考评,组织年度执法评议考核1次,覆盖全部执法人员和协管人员;开展案卷评查2批次,累计整改问题20余处,整改完成率100%;积极参加市城管局、市司法局组织的案卷评查,执法卷宗规范性显著提升。
4.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严格按照省住建厅、市城市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细化量化裁量标准,杜绝执法“畸轻畸重”现象,全年无错案发生,无执法人员被追究过错责任。
(五)深化专项整治,解决突出执法问题
1.开展城市管理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自查发现问题32个,全部完成整改;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1个;健全完善制度4项;通过设置临时疏导点、规范早夜市经营、整治占道经营等举措,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13个,为民办实事2件,执法队伍文明形象显著提升。
2.推进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梳理公布《武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2025版)》,对照涉企违规执法、过度执法等突出问题开展全面自查,未发现违规情形;严格控制执法检查频次,制定年度执法检查计划,为经营主体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3.开展规范执法证据先行登记保存专项行动,组织执法培训50余人次,修订完善《武乡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先行登记保存证据物品管理制度(试行)》,规范登记、保管、处置流程,通过自查未发现超期处置等违规情况,执法行为合法性进一步提升。
(六)创新普法宣传,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1.抓实重点节点普法,围绕“12·4”国家宪法日、“4·15”国家安全日、“安全生产月”等重要节点,组织大型法治宣传活动4次,通过悬挂横幅、发放手册、现场咨询等形式,普及住建领域法律法规,覆盖群众3000余人次。
2.推进精准普法惠民,开展“送法进企业、进工地、进小区”活动,针对建筑施工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及群众关心的法律问题开展专题宣讲;将普法融入执法全过程,在执法办案中主动释法说理,提升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
3.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初步完成武乡县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对县城10.5平方公里管理区域开展部件和地理编码数据普查,执法信息化平台具备基本运行条件,为智慧执法、精准普法奠定基础。
二、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执法队伍专业能力仍有短板。部分执法人员对复杂法律法规理解把握不够精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疑难问题的能力不足,面对新型执法场景适应性有待提升,与新形势下行政执法工作要求存在差距。
(二)执法信息化应用不够深入。虽然初步建成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平台,但尚未正式投入全面运行,数据互通共享机制未完全建立,信息化在执法监管、普法宣传等方面的赋能作用未能充分发挥。
(三)部门协同执法机制有待完善。在违建整治、扬尘治理等跨领域、跨部门联合执法中,存在职责划分不够清晰、配合衔接不够顺畅等问题,信息共享不及时,影响执法合力和执法效率。
(四)普法宣传方式仍需创新。传统普法模式占比偏高,线上普法形式和内容不够丰富,针对不同群体的精准普法力度不足,部分企业和群众对住建领域法律法规知晓率和主动守法意识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2025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年度责任清单、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局党政主要负责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省、市、县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自觉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
一是强化统筹引领,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全局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住建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法治建设重点难点问题。二是发挥示范作用,带头学法用法,主持党组法治专题学习,在重大事项决策中坚持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下属部门负责人依法履职,全年无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形发生。三是压实工作责任,对照法治建设年度责任清单,逐项分解任务、明确责任主体和完成时限,定期开展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推动全局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持续提升。
四、2025年度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情况
无
五、2026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安排
(一)强化能力建设,锻造高素质执法队伍。制定针对性年度培训计划,重点围绕新法规政策、复杂案件办理、应急处置等内容,采取集中授课、案例研讨、技能比武等方式开展培训,提升执法人员专业素养和实战能力;建立执法人员考核评价机制,将法治素养和执法实绩作为考核重要依据,倒逼执法能力提升。
(二)深化执法改革,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加快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全面运行,推进与各部门执法平台数据互通共享,以信息化手段提升执法效率和监管精准度;进一步细化行政裁量权基准,健全执法监督考评体系,常态化开展案卷评查和执法巡查,持续规范执法行为。
(三)健全协同机制,凝聚执法工作合力。联合相关部门制定协同执法工作细则,明确职责分工、协作流程和信息共享机制;建立定期会商和联合执法机制,聚焦违建整治、扬尘治理、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开展联合整治,破解跨部门执法难题,形成执法合力。
(四)创新普法模式,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深化“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创新线上普法形式,利用新媒体平台推送普法短视频、政策解读等内容;持续开展“送法进企业、进工地、进小区”精准普法活动,结合典型案例以案释法,提升企业和群众的法治意识,引导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五)完善制度体系,筑牢法治建设根基。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经验,健全完善涉企执法、证据保存、执法监督等方面的长效制度,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强化制度执行力度,定期开展制度执行情况检查,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为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六、对全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建议
(一)建议加大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统筹力度,推进各部门执法平台数据互通共享,避免重复建设,提升全县行政执法信息化整体水平。
(二)建议建立跨部门联合执法考核机制,将协同执法成效纳入各单位年度绩效考核,以倒逼部门主动履职、密切配合,提升联合执法效能。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