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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000014349/2022-17137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 |
| 发文机关:长治市生态环境局武乡分局 | 主 题 词: |
| 标 题:长治市生态环境局武乡分局 2022年度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计划 | |
| 主题分类: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发布日期:2022-03-29 |
为加强我县生态环境执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根据《山西省行政执法条例》,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以及县关于生态环境保护有关决策部署,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以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为重点,以加强现场执法为抓手,严格监管执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维护良好的生态环境管理秩序。
二、工作目标
实行计划执法,明确全县生态环境执法任务,聚焦生态环境执法主责主业,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形成“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生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促进全县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推进全县生态环境系统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主要任务
(一)开展日常执法检查
日常执法,采取现场检查的方式进行,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制定执法检查工作计划并严格执行。
1、检查对象。检查对象分为一般排污单位、重点排污单位和重点监管对象。把上年度国家、省级和市级交办的、本级环境执法中发现的尚未结案的、群众举报投诉经处理仍未整改到位的环境违法问题纳入重点监管对象,防止出现执法监管空白。
2、检查方式。严格按“双随机、一公开”方式进行,检查频次和抽查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原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在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领域推广随机抽查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环办〔2015〕88号)文,对检查频次和抽查比例的要求。落实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将列入正面清单的排污单位纳入免于现场执法范围,做到无事不扰。
3、检查内容。对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污染物排放及自主监测(含自动监测)、环评审批、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排污许可、危废管理、环境应急等环境法律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4、检查事项。现场检查事项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规定的所有相关事项,做到应查尽查。对同一监管对象的多个检查事项,原则上一次完成。
5、监管平台。加强对县本级生态环境保护移动执法系统的管理,指定专人负责系统的维护,根据检查对象变化和执法人员变动情况,及时动态更新数据库,为生态环境保护移动执法提供精准数据支撑。
6、信息公开。每季度抽查结束后,及时将随机抽查结果,特别是环境违法行为查处情况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布。
(二)开展专项执法行动
按照国家和省、市统一部署,组织开展好我县生态环境执法专项行动,严格按照各项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紧扣时间节点,有序推进相关工作任务。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执法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提高站位,强化组织领导,认真梳理各项工作任务,统筹安排部署,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不断推动环境执法工作取得新进展。
(二)明确职责,提高执法水平。严格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资格管理和教育培训制度,安排在行政执法岗位的人员及时参加执法资格考试,利用行政执法大讲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案件讨论、现场执法等多种方式,提高执法水平。坚持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根据年度环境执法计划,细化各项执法工作,明确责任、时限、措施,确保环境执法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确保执法实效。做到及时准确公示执法信息、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发挥社会监督力量对环境执法的支持作用。
(三)强化调度督办,加强监督责任。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根据年度执法工作计划加强调度督促,确保各项执法计划任务保质保量地完成。对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执法中不作为、乱作为现象,绝不姑息,坚决严肃问责。坚持“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原则,压实执法责任,将执法工作计划执行情况列为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监督考核,确保执法计划任务保质保量地完成。
长治市生态环境局武乡分局
2022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