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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000014349/2025-16932 | |
| 发文字号:武政发〔2025〕8号 | 发文时间: |
| 发文机关:武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 题 词: |
| 标 题:武乡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乡县2025年第一批次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 | |
| 主题分类: | 发布日期:2025-06-16 |
丰州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武乡县2025年第一批次建设用地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武乡县人民政府
2025年6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武乡县2025年第一批次建设用地
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认真贯彻实施新修订<土地管理法>依法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晋自然资函〔2020〕237号)精神。为切实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确保征地工作顺利进行,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一、征收土地范围
丰州镇总面积0.2530公顷(合3.79亩),其中:城关村0.0555公顷(合0.83亩),下城村0.1975公顷(合2.96亩)。
二、土地现状
丰州镇总面积0.2530公顷(合3.79亩),其中:城关村0.0555公顷(合0.83亩),全部为农用地;下城村0.1975公顷(合2.96亩),农用地0.1716公顷,未利用地0.0259公顷。
三、征收土地目的
教育用地、公路用地。
四、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征地补偿标准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晋政发〔2023〕12号)和《武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县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武政办发〔2018〕69号)执行。
五、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
本次征地不涉及青苗及地上附着物。
六、被征用土地安置方式
货币安置。
七、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
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被征地农民实行基本养老保险补贴的意见》(晋政办发〔2019〕10号)文件规定执行,由县人社局具体落实。
八、信息反馈渠道
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和相关权利人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通告》发布30日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它相关证明材料,到村委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对《征地补偿安置通告》内容有不同意见或要求举行听证的,请于通告发布30日内,以书面形式报武乡县自然资源局。
附件:征地补偿明细表
附件:
征地补偿明细表
|
序号 |
乡 |
村 |
地类 |
面积 (公顷) |
征地总费用 | |
|
补偿标准(万元/亩) |
征地总费用(万元) | |||||
|
1 |
丰州镇 |
城关村 |
农用地 |
0.0555 |
7 |
5.8275 |
|
武乡县托育综合服务中心项目汇总 |
0.0555 |
5.8275 | ||||
|
2 |
丰州镇 |
下城村 |
农用地 |
0.1716 |
7 |
18.0180 |
|
未利用地 |
0.0259 |
7 |
2.7195 | |||
|
武乡县高铁连接线支线项目汇总 |
0.1975 |
20.7375 | ||||
|
合计 |
0.2530 |
26.565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