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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0014349/2024-53512 | |
发文字号:武政函〔2024〕69号 | 发文时间: |
发文机关:武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 题 词: |
标 题:武乡县人民政府关于明确武乡县八路军烈士陵园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批复 | |
主题分类: | 发布日期:2024-12-26 |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你局《关于核定公布武乡县八路军烈士陵园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的请示》(武退役军人字〔2024〕47号)收悉,经2024年12月16日县政府第86次常务会议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武乡县八路军烈士陵园周边现状,现明确武乡县八路军烈士陵园保护范围以陵园现有边界为界;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向外延伸107米,南向外延伸120米,西向外延伸187米,北向外延伸168米至道路南沿。
二、你局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褒扬条例》及《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烈士纪念设施的保护管理,设置保护标志,规范服务内容,提高管理水平。
三、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从事有损纪念英雄烈士环境和氛围的活动,不得侵占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的土地和设施,不得破坏、污损烈士纪念设施,确保烈士纪念设施环境庄严、肃穆,切实发挥好烈士纪念设施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引领爱国主义教育示范作用。
武乡县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