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武乡县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文件公开>政府文件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 索 引 号: | |
| 发文字号:武政发〔2023〕28号 | 发文时间: |
| 发文机关:武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 题 词: |
| 标 题:武乡县人民政府关于赋予武乡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区管理委员会部分县级行政管理事项(第二批)的通知 | |
| 主题分类: | 发布日期:2023-11-09 |
武乡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县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山西省开发区条例》《山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加快推进向开发区赋权实施方案>及<省级向开发区赋权事项基本目录><市级向开发区赋权事项基本目录>的通知》(晋政办发〔2020〕86号)精神,参照《长治市县级向开发区赋权事项基本目录》,结合武乡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功能定位,经2023年10月8日县政府第63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赋予武乡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县级行政管理事项3项。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做好衔接统一
行政职权划出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和培训,在业务转交承接期间,要积极协助武乡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做好审批、监管事项业务的办理,确保相关工作和业务办理不停顿不断档。武乡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区管理委员会要主动对接相关部门,抓紧制定承接方案,配齐配强专业力量,确保各项行政权力接得住、接得稳、接得好。对承接的行政权力事项进一步优化办理流程,压缩办理时限,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厘清权责边界
要按照赋权清单中授权要求,武乡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区管理委员会要将承接的权力事项纳入权责清单管理,并与相关部门共同逐项界定权责边界,制定权力运行监管细则,做到权责一致,界限明确。
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武乡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区管理委员会要加强综合监管执法工作,建立健全综合监管,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不断创新监管方式,完善监管体系,把监管责任落到实处,防止监管缺位。
四、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根据法律法规的立改废释、部门职能的变化、上级部门要求,结合武乡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发展需要和承接能力,建立赋权清单动态调整机制,成熟一批申请赋权一批,并按有关程序履行调整手续。同时县直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赋权指导和跟踪评估,发现问题要及时反馈纠正,不适宜由开发区继续实施的,应及时提出暂停实施或终止实施意见。
附件:县政府赋予武乡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县级行政管理事项清单(第二批)
武乡县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县政府赋予武乡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区
管理委员会县级行政管理事项清单(第二批)
|
序号 |
事项名称 |
事项类型 |
原实施单位 |
备注 | |
|
主项 |
子项 | ||||
|
1 |
股权出质的设立 |
公司股权出质登记设立 |
行政确认 |
行政审批局 |
|
|
公司股权出质登记变更 |
|||||
|
公司股权出质登记注销 |
|||||
|
2 |
增减补换发营业执照 |
其他权力 |
行政审批局 |
||
|
3 |
取水许可初审 |
其他权力 |
行政审批局 |
||
解读:武乡县人民政府关于赋予武乡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区管理委员会部分县级行政管理事项(第二批)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