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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000014349/2022-62331 | |
| 发文字号:武政发〔2022〕25号 | 发文时间: |
| 发文机关:武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 题 词: |
| 标 题:武乡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中行政审批事项划转工作的通知 | |
| 主题分类: | 发布日期:2022-09-27 |
各乡镇人民政府,武乡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区管委会,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山西省一枚印章管审批条例》《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中市县行政审批事项划转工作的通知》(晋政发〔2021〕47号)和《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中行政审批事项划转工作的通知》(长政发〔2022〕40号)要求,进一步深化我县“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现将规范“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中行政审批事项划转工作通知如下:
一、确定县级划转目录
按照《山西省“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县级行政审批事项划转基本目录(156项)》,结合我县改革工作实际情况,制定了《武乡县“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县级行政审批事项划转基本目录(219项)》(详见附件1),目录中的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划转至县行政审批局集中实施。目录之外已划转至县行政审批局实施的11项行政审批事项调整至原主管部门实施(详见附件2)。
二、相关工作要求
(一)规范职能调整程序。改革中县政府决定调整的行政职权事项,按照“权责一致,边界清晰”的原则,由机构编制部门对涉及事项的权力、责任、“三定”规定、权责清单等进行相应调整,强化权责的规范管理和运行。
(二)强化统一管理。各单位要结合我县“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情况,迅速开展规范划转事项工作,9月底前完成划转目录编制及事项划转、调整事宜,新划转事项承接运行设置3个月过渡期,过渡期内,各相关单位要集中做好划转事项文件资料、制式证(照)、设备设施、审批端口等工作的交接事宜,同时协助做好接办人员的培训和划转事项的受理、审批等工作,12月底前全面完成事项承接任务。依据“能进尽进,应进必进”的原则,未划转事项应按照“两集中、两到位”要求逐步进驻县政务服务大厅,实现“大厅之外无审批”。特别是涉及重大项目审批,以及工程建设项目整链条(从策划立项直至竣工验收)审批环节的事项要纳入工程建设项目联办专区,实现重大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在大厅内闭环完成。
(三)提高标准规范。县行政审批局要开展划转事项标准化、规范化梳理工作,确保基本目录事项申请材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理时限、受理条件等要素同层级基本一致,同时做好对各行政审批机关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监督指导工作。
(四)确保顺利承接。涉及事项调整的部门之间要签署《划转事项备忘录》,厘清权责关系,约定权利义务,确保事项的顺利运转。相关单位应做好协作配合,确保审批业务不扯皮、不断档、无缝隙。
附件:
1.武乡县“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县级行政审批事项划转基本目录(219项).xlsx
解读:武乡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中行政审批事项划转工作的通知
武乡县人民政府
2022年9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