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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
发文字号:武政发〔2021〕32号 | 发文时间: |
发文机关:武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 题 词: |
标 题:武乡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乡县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发布日期:2021-12-15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武乡县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规划(2021—2035年)》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武乡县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武乡县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规划
(2021—2035年)
武乡县是全国著名的革命老区、全国红色旅游重点县,是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全县总面积1610平方公里,辖6乡6镇、269个行政村,总人口21万。截至目前,全县共有义务教育学校53所(寄宿制学校26所),其中:小学39所(百生以下学校27所,10生及以下学校9所),初中13所(九年一贯制6所),特校1所。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14432名,其中:小学生9257名,初中生4975名,特殊教育学校学生200名。义务教育阶段教职工1910人。2018年我县通过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验收,初步实现了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为“十四五”期间我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教督〔2017〕6号)和《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申请认定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有关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7〕42号)精神,促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编报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国家督导评估认定工作规划的通知》(晋政教督函〔2021〕3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总体规划,统筹城乡、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的总体思路,以促进教育公平为宗旨,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优质均衡为目标,以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为重点,以建立和完善义务教育投入机制为保障,巩固基本均衡发展成果,优化教育资源配置,不断提高全县义务教育质量向更高更优方向发展,更好地适应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二、发展目标
按照“保基本、上水平”总体要求,在巩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基础之上,不断加大教育投入力度,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保障办学经费,提高教育教学管理水平,保障教师结构合理,统筹合理编制教职工数量,推进教育评价机制,开全开足国家规定课程,着力打造高效课堂,教育资源配置更合理,学校班额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城乡、学校之间差异系数减小,教育质量稳步提高。具体规划:
到2024年底太行小学、城关小学、上电小学各项指标率先达标。
到2026年底故城小学、监漳小学、蟠龙小学、洪水小学各项指标达到优质均衡配置。
到2028年底武乡二中、武乡四中、故县学校(九年一贯制)各项指标达到优质均衡配置。
到2029年故城中学、东村小学、五一小学完成达标任务,全县义务教育学校实现优质均衡全覆盖,义务教育优质均衡任务圆满完成。
三、工作重点
(一)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办学条件,促进教育资源配置更加合理
1.加强义务教育学校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教学及辅助用房、体育运动场地、教学图书仪器设备均衡配置等,实现城乡义务教育学校优质均衡条件达标。
2.加速教育信息化2.0,圆满完成“三全两高一大”,其中,“三全”指教学应用覆盖全体教师、学习应用覆盖全体适龄学生、数字校园建设覆盖全体学校;“两高”指信息化应用水平和师生信息素养普遍提高;一大指建成“互联网+教育”大平台,不断提高教育信息化普及水平和应用水平。
3.保障学校每百名学生拥有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骨干教师数、音体美专任教师数达到标准值以上。
到2028年底,全县义务教育学校的校园、校舍、教师配置、体育运动场馆、安全设施、卫生设施、寄宿设施、教学仪器设备、信息技术设备等全部达到标准,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硬件设施无明显差异。
(二)建立教育投入保障机制,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1.全面优化中小学布局结构,坚持“统筹兼顾、合理调配”的原则,学校建设、教师编制、装备配置、公用经费城乡统一标准。
2.建立并完善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义务教育各项经费均全面纳入财政预算。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按国家标准足额投入,保障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按规定足额核定教师绩效工资总量,不足100名学生村小学和教学点按100名学生核定公用经费。
3.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完善教师培训经费保障机制,保证教师培训完成率达到100%;全县每年交流轮岗教师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专任教师100%持证上岗。
4.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与编班行为,坚持“免试、就近、划片”入学原则,中小学入学率、巩固率达到100%和99%,实行“县设计、校实施”的办法均衡编班,下大力气遏制义务教育“择校、择班”热,有效缓解县城学校超大班额问题。小学班容量不超过45人,初中班容量不超过50人,所有小学、初中规模不超过2000人,九年一贯制学校不超过2500人,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5%以上,确保所有学生公平接受义务教育。
5.进一步深化中考招生制度改革。并配套出台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分配指导意见,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分配比例不低于50%,并向农村初中倾斜,保证改革平稳运行。
6.做好留守儿童、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坚持“流入地为主、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的原则,接受留守儿童、随迁子女进入当地学校就读,确实保障依法接受义务教育。
(三)强化义务教育学校管理,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1.认真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开齐开足课程,规范教学秩序,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有效开展综合实践活动,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
2.加强学校德育工作建设,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注重学校内涵发展,立足本校实际,创建特色校园文化。全面培养学生健康向上、竞争合作、崇文尚德的人文素养和能力。
3.学校制定办学章程,实现学校管理与教学信息化,教师能熟练运用信息化手段组织教学,设施设备利用率达到较高水平。
4.建立和完善校本教研制度,积极开展教研活动,提高教师新课程的实施能力和水平。更新教学观念,逐步建立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的义务教育教学质量监测评估体系和教学研究指导体系,提高义务教育办学水平,初中三年巩固率达到95%以上,促进学生健康、全面发展。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编办、发改、教育、公安、财政、人社、自然资源、住建、卫体等部门及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全县的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发改部门要切实把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在安排重大项目和资金投入时优先支持义务教育学校建设;财政部门要完善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机构编制、人社部门要优先保障学校紧缺学科教师的用编需求和录用调配工作;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争取各有关方面的支持,统筹推进;公安部门要加强居住证管理,建立随迁子女登记制度,及时向同级教育行政部门通报有关信息。
(二)落实政府责任。县政府把义务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突出位置,纳入城乡发展规划。完善相关政策措施,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税收激励等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支持义务教育发展。健全部门协调机制,及时研究解决义务教育改革发展面临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实到位、工作目标按期实现,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三)强化经费保障。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建立义务教育经费稳定增长机制。严格按照教育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年初预算以及预算执行中要体现法定增长要求,保证义务教育财政拨款增长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并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费用逐步增长,切实落实政府对义务教育的投入责任。
(四)强化督导检查。把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列入政府教育督导专项督查重点,作为政府教育发展目标完成情况的考核内容。教育督导部门要建立和完善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监测制度,定期对义务教育学校间的差距进行逐校监测和分析,掌握发展动态,采取针对性的措施,有计划、有步骤地对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进行督导评估,重点加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特殊教育、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就学、“留守儿童”教育等方面的督导评估,促进教育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实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五)强化舆论宣传。宣传部门要加大对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重要意义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的宣传力度,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教育部门和义务教育学校要通过家长会、学校开放日和书写标语、校务公开栏等各种契机和载体,广泛宣传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使广大人民群众充分理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政策措施,争取广大群众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