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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1236931-5/2021-19031
发文字号武政发〔2021〕15号 发文时间
发文机关武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 题 词
标 题武乡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乡县2021年第三批次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2021-07-07

武乡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乡县2021年第三批次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丰州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单位:

  《武乡县2021年第三批次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武乡县人民政府

  2021年6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武乡县2021年第三批次建设用地征地安置

  补偿方案

  根据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认真贯彻实施新修订<土地管理法>依法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晋自然资函〔2020〕237号)精神,我县拟征收丰州镇总面积44.2945公顷,合664.418亩。为切实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确保征地工作顺利进行,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丰州镇总面积44.2945公顷,合664.418亩。其中:城关村19.7943公顷,合296.915亩;下城村16.3527公顷,合245.291亩;西王家垴村0.3712公顷,合5.568亩;东村7.7763公顷,合116.6445亩。

  二、土地现状:丰州镇总面积44.2945公顷,其中:城关村面积19.7943公顷,全部为农用地;下城村16.3527公顷,农用地13.6134公顷,未利用地2.7393公顷;西王家垴村0.3712公顷,全部为农用地;东村7.7763公顷,农用地5.6274公顷,建设用地1.6886公顷,未利用地0.4603公顷。

  三、拟征收土地目的:交通用地、商业用地、住宅用地。

  四、征地补偿标准:按照《武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县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武政办发〔2018〕69号)执行。

  五、青苗补偿、附着物补偿:由乡镇人民政府与被征地村民核定数量予以补偿。

  六、被征用土地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七、被征地农民在社会保障: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被征地农民实行基本养老保险补贴的意见》(晋政办法〔2019〕10号)文件规定执行,由县人社局具体落实。

  八、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和相关权利人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通告》发布30日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到村委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对《征地补偿安置通告》内容有不同意见或要求举行听证的,请于通告发布30日内以书面形式报武乡县自然资源局。

  附件:征地补偿明细表

征地补偿明细表

序号

地类

面积

征地总费用

补偿标准(元/亩)

征地总费用(万元)

1

丰州镇

城关村

农用地

19.7943

70000

2078.4015

城关村 汇总

19.7943

2078.4015

2

丰州镇

西王家垴村

农用地

0.3712

70000

38.9760

西王家垴村 汇总

0.3712

38.9760

2

丰州镇

下城村

农用地

13.6134

70000

1429.4070

3

未利用地

2.7393

70000

287.6265

下城村 汇总

16.3527

1717.0335

4

丰州镇

东村

农用地

5.6274

70000

590.8770

建设用地

1.6886

70000

177.3030

5

未利用地

0.4603

70000

48.3315

东村 汇总

7.7763

816.5115

总计

44.2945

4650.9225

   解读:武乡县2021年第三批次建设用地征地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