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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1236931-5/2021-04189 | |
发文字号:武政发〔2021〕1号 | 发文时间: |
发文机关:武乡县人民政府 | 主 题 词: |
标 题:武乡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1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发布日期:2021-02-01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意义重大、责任重大。全县要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县的决策部署,坚持“四铁”“四硬”总要求,坚定不移走安全发展道路,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全力遏制较大事故,努力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防范和化解各类安全风险,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全县高质量转型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
(一)科学统筹发展与安全两件大事,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对标国家“十四五”规划宏伟蓝图,对标人民群众新期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安全需要为根本目的,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决树牢安全发展的理念,全面做好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
(二)认真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扎实开展学习宣贯工作。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制定专门学习计划,纳入党组织理论中心组学习和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要结合本单位、本行业领域实际,研究制定学习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分级分批组织安全监管人员和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参加专题培训,力争两年内轮训一次。要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作为宣传工作重点,精心制定宣传方案,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贯彻和主题宣讲活动,形成浓厚的学习宣贯氛围。
二、强化履职担当,层层压实安全责任
(三)强化党政领导责任。认真贯彻《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实施细则和《武乡县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党委每季度、政府每月至少召开1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研判形势,解决突出问题。要完善乡村两级基层干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向乡镇、行政村(社区)延伸并层层细化量化,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落在实处。
(四)压实部门监管责任。严格执行《武乡县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实施办法》,强化职能部门的行业管理、专业管理和过程管理;细化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和应急管理部门在安全风险防控与突发事件应对处置中的工作职责,厘清责任边界,建立联动机制,健全“防救相承”的责任链条;建立健全行政审批部门联席会议及信息通报制度,确保事前、事中、事后的“审管衔接”。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建立本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台账和问题整改清单、挂牌督办清单、追责问责清单和联合惩戒清单。
(五)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生产全员责任制、全过程安全责任追溯制度,做到主体责任、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安全管理、应急救援“五到位”。建立完善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法律追究工作机制。在危化、矿山、消防、交通、城乡建设等重点行业领域全面推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履职尽责承诺制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
三、实施系统治理,持续深化专项整治和“零事故”单位创建
(六)持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县政府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总体部署,继续抓好“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落实企业主体责任”2个专题和煤矿、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冶金工贸、消防、危险废物、城市建设、道路运输、交通运输、特种设备、工业园区等功能区等11个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并引深所有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的组织实施。要按照2020年任务清单,抓好2021年度专项整治工作任务落实,紧盯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及问题,加大专项整治行动攻坚力度。推动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健全完善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和长效机制。
(七)持续深化“零事故”单位创建工作。推进依法治理,夯实基层基础,以“零事故”单位创建工作为切入点,着力化解安全事故引发的不稳定因素,积极推进全县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有效防范和处置各类安全风险。2021年全县“零事故”村(社区)比例要达到79%,企事业单位比例达到89%以上,确保年度“零事故”创建目标如期实现。
四、坚持精准治理,突出抓好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
(八)推进矿山安全专项整治。要坚决贯彻落实《山西省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特别规定》,进一步规范煤矿生产建设秩序,从矿井设计、项目核准、生产布局、产能调控、灾害治理、现场管理、责任追究等方面采取严厉措施,依法从严打击煤矿严重违规、冒险作业等行为。在全县煤矿实行安全监察专员制度,紧紧盯住煤矿生产作业的关键环节,严防事故发生。非煤矿山领域要严格落实《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要求,重点整治开采作业与设计不符、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机电管理不规范、破碎运输系统防护设施不到位问题。持续防范化解油气增储扩能安全生产风险。
(九)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三年专项集中攻坚行动;推动完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各环节全主体、全品种、全链条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强化危化品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安全管理;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整治,推动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全面完成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提升风险管控水平。
(十)推进建设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深入开展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对全县所有房屋特别是农村自建房屋违规用于生产经营的住房等建筑开展全方位安全“体检”,彻底清查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要严格落实党政领导、行业监管和产权人责任,强化属地管理和“条抓块统”,坚决筑牢城乡房屋领域安全生产防线。严厉打击房屋市政、铁路、公路、水利、水电等建设工程领域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遏制转包、违法分包和挂靠、无证上岗等问题。要聚焦桥梁隧道、脚手架、高支模、深基坑、起重机械、地下暗挖等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开展专项治理。
(十一)推进交通运输领域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从事道路旅客运输、出租车客运的企业和车辆,加大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力度,严查“百吨王”以及大客车超速、超员等严重违法行为;加强长途客车、旅游客车、危险品运输车、重型载货汽车等重点车辆安全监管,切实整顿运输企业“挂而不管”“以包代管”的问题;加强境内国省道路、县乡道路、红色旅游线路的安全监管,严厉查处“三超一疲劳”、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及农用车、三四轮电动车、摩托车违法载人和违章行驶等问题,集中排查整治危险路段安全隐患。
(十二)推进重点领域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严肃整治高层建筑、商业综合体、文博单位、旅游场所、宾馆酒店、培训机构、车站、学校医院、养老机构、公共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多合一”、群租房、老旧小区、民俗客栈、小微企业、家庭作坊等高风险场所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疏散通道不畅通、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问题,坚决整治只排查不整改问题。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公共消防设施特别是城市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市政消防设施建设,市政消火栓(消防水鹤)新建和维护数量要满足城市消防要求。
(十三)推进工贸等其他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强化工贸行业粉尘涉爆、有限空间等重点部位环节的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工贸企业内部配套危化装置的安全管理,开展建材行业重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强化重大危险源、劳动密集型场所、高危作业工序的重点管控,强化风险点的监测和预警,从源头上防范安全风险,消除安全隐患。
(十四)推进地质灾害、森林防火、防汛抗旱等专项治理。严格落实森林防火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全面推进林长制,加强野外火源管控和森林草原火灾防控能力建设,增设完善远程林火监控、防火卡口、瞭望塔、停机坪、水源点等基础设施,构建远程预警监控、无人机巡护、护林员瞭望巡护空天地三位一体的森林防火监测预警体系。集中整治河道行洪隐患,积极开展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抓紧修复因灾受损的水利设施和堤防。加强基层灾害信息员培训,强化灾情管理、灾后重建和灾害事故救助工作。加强对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高陡边坡的巡查排查和监测治理,密切关注大风寒潮、雨雪冰冻、凌汛、地震等变化,做到早部署、早安排,坚决防范各类自然灾害的发生。
(十五)推进燃气行业安全专项整治。以解决燃气安全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为切入点,化解我县天然气、石油气等燃气运输、储存、经营及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重大风险。对全县油气长输管道、城镇燃气、煤改气、瓶装液化气及使用储气罐等生产经营企业、站点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建立隐患台账,进一步明确燃气输送、经营、使用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各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管理监督长效机制。
其他行业领域也要采取针对性措施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五、夯实基层基础,促进本质安全
(十六)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全面贯彻落实《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提高安全风险防范能力的通知》(长政发〔2019〕13号)精神,深入推进全县高危行业所有企业以及其他行业规模以上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升级工程、企业全员安全素质提升工程、安全执法检查规范化建设“三大工程”,加强监督检查和指导,扎实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升级,推动企业完善安全管理机制,提高自我管理能力和水平。进一步细化落实市政府13号文件精神的具体内容、方式、程序等,建立统一、规范的执法检查标准体系,进一步夯实风险防控基础,提升风险管控能力水平。
(十七)完善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认真总结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的经验教训,加快推进高危行业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要认真落实省市出台的工作指南,将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与信息化建设深度融合,依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从源头上全面开展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和风险评估,采取技术、管理等措施对安全风险实施分类分级管控,及时对事故隐患进行整改,做到全员、全岗位、全过程与现有管理体系高度融合,形成安全风险科学管控、事故隐患有效治理的双重预防机制和运行模式,推进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向智能化、信息化、动态化方向纵深发展,全力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消除重大事故隐患。
(十八)大力实施科技强安行动。全县所有煤矿生产矿井要全部完成智能化改造,大力推广5G通信和井下机器人在煤矿的应用;继续在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领域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作业”专项行动。以机械化生产替换人工作业、以智能化和自动化控制减少人为操作,大力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科技保障能力。
(十九)推行安全责任保险。按照长治市推进高危行业领域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指导意见,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产品和事故预防、费率调节的工作机制,提升企业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各行业部门要将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作为日常执法检查的必要内容,通过执法检查、行政处罚等措施推进全面实施,进一步健全完善我县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二十)强化风险源头管理。健全完善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和论证机制,对城乡规划、重大工程项目都要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和论证。各类开发区、园区、招商引资项目的规划、设计和建设要健全完善安全风险评估和认证机制,严格执行高危项目审批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严格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严把安全生产准入门槛。
六、坚持依法治理,加强安全监管执法工作
(二十一)严格安全监管执法。规范监管行为,加强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做到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不缺位。要做好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计划、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明确监管执法对象、时间、内容、方法、频次和措施,分解责任到岗、到人,坚决摒弃以工作检查代替监管执法、以工作要求代替行政处罚的现象。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
(二十二)创新安全监管方式。整合优化执法职能,统筹执法资源,强化执法力量,完善执法体系,突出强化安全生产执法工作,提高执法效能。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加强专家体检会诊,深入开展“执法+专家”式执法,实行“说理式执法”。建立完善安全生产专家委员会,整合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方面的人才及专家资源,建立专家咨询服务和问诊会诊制度,充分发挥专家的专业优势和技术优势,推进隐患治理。综合运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提升监管执法数字化、精细化、智慧化水平。
(二十三)推进企业分类监管。建立落实煤矿本质安全水平分类监管制度,以安全生产周期、安全标准化等级、风险管控能力等为基本依据,进行综合评估,将企业分为A、B、C、D四个类别,实施差异化动态监管。认真落实《长治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分级分类安全监管办法》,细化我县安全生产分级分类安全监管办法,在全县各行业领域全面推行落实分类监管,按照企业规模、风险等级、事故情况等标准进行科学分级分类,建立工作台账和监管企业清单。
七、强化防灾减灾救灾,最大限度减少自然灾害损失
(二十四)加快推进自然灾害防治重点工程建设。扎实推进自然灾害防治重点工程,加快实施采煤沉陷区、采空区和废弃矿井等重点生态功能区修复,对全县未达到抗震设防要求的房屋和基础设施进行加固;强化地质灾害治理、避险移民搬迁和全县主城区、乡镇、村应急避难场所的建设,强化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化建设,提升自然灾害防治能力。
(二十五)全面启动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按照“全县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县乡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和“在地统计”“属地统计”的原则,组织实施普查工作。建立全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机制,健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办事规则。要统筹规划,设立普查专项资金,制定全县普查工作方案,要建立普查技术队伍、普查员队伍和质量审核技术把关队伍,充分利用第三方专业力量和已有信息资源,建设全县自然灾害风险基础数据库,形成全县普查系列成果。
(二十六)扎实开展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和整改提升工作。深入推进国家、省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整改提升工作,巩固已创社区成果,要继续培育扶持1-2个具有标杆引领作用的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积极申报国家和省级示范社区。
八、完善应急机制,提高应急能力
(二十七)加强风险监测预警。建立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完善自然灾害各灾种监测预警制度,规范监测预警活动。加强基层灾害信息员、群测群防员等队伍建设,建立快捷、高效的综合视频实时监控预警平台,完善监测预警站网布局,加密监测站点,不断提升监测预警能力。修订预警信息发布办法,畅通发布途径,做到精准预警。
(二十八)统筹推进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加快武乡县综合应急指挥中心平台建设,规范应急指挥专网建设,横向贯通规划和自然资源、林业、水利、交通、地震、气象等部门应急指挥专网系统,实现信息资源共享;积极推进应急指挥信息网应用和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建设,运用大数据技术提高应急指挥、安全监管和自然灾害防治水平;加强应急管理信息化网络安全防护,确保网络运行安全。统筹推进“智慧消防”建设,用科技化、信息化手段促进消防安全。
(二十九)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健全完善全县1(总体预案)+47(专项预案)+51(部门预案)+N(基层、企业应急预案)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力争2021年底完成全县总体、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编制任务;巩固应急演练成果,精心部署应急预案演练工作,县专项应急救援指挥部年内都要组织不少于1次应急预案综合演练;各级各部门要指导督促乡镇、社区(村)和企(事)业单位的应急演练;建立应对突发灾害指挥部现场协调机制,规范应急救援指挥部救援现场运行规则。
(三十)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消防救援大队的主力军作用,建强森林消防、矿山、危险化学品等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完善洪水镇和蟠龙镇两个专职消防队建设。制定全县应急救援物资保障中心和综合应急救援基地建设规划并推动实施,加快推进综合救援队伍营房建设和应急救援物资库、防震减灾物资库建设。统筹规范社会应急力量管理,整合全县应急救援力量,充实应急救援区域骨干队伍,形成“一专多能”的救援队伍体系;加强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专业队伍与志愿者队伍管理,开展共训共练共演和比武竞赛,提高各级各类应急救援队伍实战水平。
(三十一)加强应急值守。县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各专项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和各级各部门各单位都要建立并严格落实24小时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制度、应急值班值守制度、重大节日和重要时段日调度制度,规范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流程,严防谎报、迟报、误报、漏报、瞒报突发事件信息的现象发生。建立应急救援协调联动机制,确保响应及时、指挥科学、处置有效,全面提升应对处置突发事件能力。
九、强化安全支撑,增强保障能力
(三十二)开展能力素质提升行动。对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应急管理干部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干部进行轮训,推动安全监管干部和企业从业人员等大培训,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和监管能力;推进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加强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应知应会教育培训,提升企业人员自保互救能力,强化安全生产工作人员履职尽责教育培训,提升安全监管执法、应急紧急联动和协同作战能力;广泛开展社会公众安全风险防范应对教育培训,提升全民参与、社会共治能力。
(三十三)强化应急管理资金保障。进一步加大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经费投入力度,将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严格执行《中共长治市委 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确实保障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按照不低于本级一般预算收入1%的比例设立,并与财政收入同步增长,重点用于重大事故隐患和灾害治理、应急救援和安全监管设施装备配备、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和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用于政府购买服务、聘请专家和服务机构开展专家巡检会诊,保障应急管理执法必须的人员、经费和车辆装备等。
(三十四)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制定并落实全民安全宣传教育计划,扎实开展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活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5·12”防灾减灾周、“11·9”消防宣传月等主题宣教活动,大力开展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示范岗等共建共享活动,建成2-3个安全体验馆、安全主题公园,普及安全常识,培育安全文化,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和灾害预防、应急避险、自救互救能力。
(三十五)严格巡查考核。根据安全生产巡查有关规定,对上年度发生过事故、自然灾害和事故多发的乡镇进行重点巡查。对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进行考核,对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巡查考核结果将作为评先评优、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武乡县人民政府
2021年1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