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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1236931-5/2020-02317
发文字号武政发〔2020〕22号 发文时间
发文机关武乡县人民政府 主 题 词
标 题武乡县人民政府关于授权县工信局对政府出资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的通知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2020-07-17

武乡县人民政府关于授权县工信局对政府出资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的通知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县直各有关单位、各国有企业:

  根据《中共武乡县委办公室、武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乡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室字〔2019〕22号)精神,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规定,县政府决定授权武乡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对转企改制和资产重组后的武乡红星杨宾馆有限公司等7个企业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监管国有资本收益,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监管责任。出资方式为企业经审计评估的净资产或货币方式出资。现将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名单予以公布。 

  特此通知。 

                武乡县人民政府 

                 2020年7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武乡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名单 

  1.武乡宾馆(改制后名称确定为武乡红星杨宾馆有限公司); 

  2.武乡县电影公司(改制后名称确定为武乡龙湖影业有限公司); 

  3.武乡县物资总公司(改制后名称确定为武乡县飞跃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4.武乡县富民农贸市场(改制后名称确定为武乡县富民商贸有限公司); 

  5.武乡县农机公司(改制后名称确定为武乡县惠民农机有限公司); 

  6.武乡县粮食企业(改制后名称确定为武乡县禾田粮油储运有限公司); 

  7.武乡县光明剧团(改制后名称确定为武乡县光明剧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