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武乡县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文件公开>政办文件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 索 引 号:000014349/2026-07015 | |
| 发文字号:武政办发〔2026〕3号 | 发文时间: |
| 发文机关:武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 题 词: |
| 标 题:武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乡县声环境功能区调整划分方案的通知 | |
| 主题分类: | 发布日期:2026-03-30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武乡县声环境功能区调整划分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武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2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武乡县声环境功能区调整划分方案
为强化环境噪声的污染防治,改善我县声环境质量,营造良好人居环境,根据《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关于开展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情况评估工作的通知》(长环函〔2023〕36号)和长治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加快推进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结合《武乡县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年)》《武乡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和县城发展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划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2022年);
(3)《山西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2026年);
(4)《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
(5)《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 15190-2014);
(6)《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50137-2011);
(7)《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 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HJ 640-2012);
(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9)《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2337-2008);
(10)《铁路边界噪声限值及其测量方法》(GB 12525-90);
(11)《〈铁路边界噪声限值及其测量方法〉(GB 12525—90)修改方案》(2008年10月1日起实施);
(12)《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50137—2011);
(13)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大气函〔2017〕1709号);
(14)生态环境部等16个部门印发《“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环大气〔2023〕1号);
(15)《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234号);
(16)《武乡县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
(17)《武乡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二、划分范围
本调整划分方案适用于武乡县城区范围内的声环境管理。根据《武乡县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年)》远期城区用地规划内容,结合《武乡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确定本次声环境功能区划具体范围:北至关河水库北端与石北乡行政边界处,东至东关村,东南至丰州镇白家窑、松庄及自然山体边缘区域,南至电厂铁路专用线及周边山体边缘区域,西南至丰州镇西河底村,西北至丰州镇平家沟,区划面积为13.43km2。
三、划分类别及标准
依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声环境功能区分为以下五类:
0类声环境功能区:指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
1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
2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
3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
4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之内,需要防止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包括4a类和4b类两种类型。4a类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城市轨道交通(地面段)、内河航道两侧区域;4b类为铁路干线两侧区域。
各类声环境功能区适用的环境噪声等效声级限值见下表。
环境噪声等效声级限值 单位:dB(A)
|
类别 |
时段 | ||
|
昼间 |
夜间 | ||
|
1类 |
55 |
45 | |
|
2类 |
60 |
50 | |
|
3类 |
65 |
55 | |
|
4类 |
4a类 |
70 |
55 |
|
4b类 |
70 |
60 | |
|
注:昼间为6:00—22:00,夜间为22:00—次日6:00。 | |||
四、声环境功能区划分
本次声环境功能区划面积共计13.43km2。暂不划分0类区,划分1类区4个,2类区3个,3类区2个。划分结果详见附件。
(一)0类声环境功能区
无0类声环境功能区。
(二)1类声环境功能区
1类区共4个分区,总面积为5.16km²,占整个区划面积的38.4%。执行标准:昼间55dB(A)、夜间45dB(A)。
1-Ⅰ位于城区中心区,区域边界北至太焦铁路,西至马牧河,南至红旗南路、太行东街、涅河大道,东至武墨铁路,区域面积1.73km²;
1-Ⅱ位于学府居住片区、武乡中学区域,区域边界北至太焦铁路,西至尚武路及太行西街,南至学府街,东至马牧河,区域面积1.16km²;
1-Ⅲ位于县城新区北居住片区,区域边界北至故县村,西至浊漳北源、武墨铁路,南至浊漳北源,东至城东街、东关村,区域面积1.03km²;
1-Ⅳ位于县城新区南居住片区,区域边界北至漳南街,西至飞白路,南至白家窑、松庄,东至白家窑、杨家垴,区域面积1.24km²。
(三)2类声环境功能区
2类区共3个分区,总面积为2.29km²,占整个区划面积的17.0%。执行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
2-Ⅰ位于县城北部武乡东站区域,区域边界北至G519长衢路,西至丰州北路,南至太焦铁路,东至武墨铁路,区域面积1.17km²;
2-Ⅱ位于中心城区南侧,区域边界北至太行东街、涅河大道,西至和平大道,南至电厂铁路专用线,东至太长高速,区域面积0.79km²;
2-Ⅲ位于关河水库片区,区域边界北至下关村村道,西至太长高速,南至太长高速收费站辅道,东至关河水库,区域面积0.33km²。
(四)3类声环境功能区
3类区共2个分区,总面积为1.69km²,占整个区划面积的12.6%。执行标准:昼间65dB(A)、夜间55dB(A)。
3-Ⅰ位于和信工业园区东侧电厂区域,区域边界北至太行西街,西至G519,南至涅河大道,东至尚武路、和平大道,区域面积1.27km²;
3-Ⅱ位于和信工业园区西侧规划区,区域边界北至S348,西至创业二路,南至涅河大道西延伸段,东至G519,区域面积0.42km²。
(五)4类声环境功能区
4类声功能区域是城市道路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内的区域和太焦铁路、武墨铁路两侧一定距离内的区域,以及交通场站区域。
1.4a类声环境功能区
以城市主干道及次干道边界线外一定距离内的区域划为4a类声环境功能区域。执行标准:昼间70dB(A)、夜间55dB(A)。
距离的确定方法为:
相邻区域为1类声环境功能区域,距离为50m;
相邻区域为2类声环境功能区域,距离为35m。
相邻区域为3类声环境功能区域,距离为20m;
当临街建筑高于三层楼房以上(含三层)时,将临街建筑面向交通干线一侧至交通干线边界线的区域定为4a类声环境功能区。武乡县汽车站划为4a类。
城市道路交通干线具体为太行东街、太行西街、红旗北路、红旗南路、涅河大道、凤凰路、学府街、尚武路、学院大道、东盛路、迎宾街、欣荣街、石勒街、丰州北路、丰州南路、和平大道、城东街、鼙山路、故县路、飞白路、漳北街、漳南街等路段。
2.4b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分
太焦铁路、武墨铁路外轨中心线外30m作为铁路边界,边界外一定距离划分为4b类区域:相邻区域为1类声环境功能区域,距离为50m;相邻区域为2类声环境功能区域,距离为35m;相邻区域为3类声环境功能区域,距离20m;武乡东站(2.74ha)、故县火车站(0.35ha)划分为4b类功能区。执行标准:昼间70dB(A)、夜间60dB(A)。
(六)其他规定
1.4a类和4b类声环境功能区重叠的区域执行4b类标准。
2.城市规划区周边的乡镇和村庄,乡镇执行2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村庄执行1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七)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武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乡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的通知》(武政办发〔2017〕132号)同时废止。
附件:武乡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