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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000014349/2025-24437 | |
| 发文字号:武政办发〔2025〕11号 | 发文时间: |
| 发文机关:武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 题 词: |
| 标 题:武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筹)总体规划(2022-2035)环境影响评价区域污染物削减方案的通知 | |
| 主题分类: | 发布日期:2025-09-19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武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筹)总体规划(2022-2035)环境影响评价区域污染物削减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武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9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武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筹)总体规划
(2022-2035)环境影响评价
区域污染物削减方案
为落实《关于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准入的通知》(环办〔2014〕3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环环评〔2020〕65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产业园区》(HJ131-2021)等文件精神,确保武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筹)规划实施后,周边区域环境空气不恶化、能改善,特制定本方案。
一、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大气例行监测数据,武乡县2024年度环境空气质量六项污染物指标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PM10、PM2.5年均浓度分别为7微克/立方米、29微克/立方米、68微克/立方米、28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百分位数为1.2毫克/立方米,臭氧日最大8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数浓度为162微克/立方米。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臭氧年均浓度超标,属于不达标区。
二、经开区基本情况
2017年,在原蟠洪循环工业园区(省循环经济试点园区)基础上,长治市开发区建设领导组同意设立武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筹)(长开函〔2017〕3号)。2021年,县政府第131次常务会议同意将和信工业园区并入经开区范围,形成“一区两园”的结构,并组织编制了《武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筹)总体规划(2022-2035)》。根据规划,经开区总用地规模19.34平方千米,其中蟠洪园区15.43平方千米,和信园区3.91平方千米,总体定位为以镁(铝)合金装备制造为主导,以传统煤炭产业为基础,集钙基新材料、环保建材等产业融合发展的循环经济技术开发区。
经计算,经开区规划范围内近期重点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量为:颗粒物33.388吨/年,二氧化硫3.568吨/年、氮氧化物6.24吨/年、挥发性有机物0.43吨/年。按倍量区域削减,所需区域削减量为:颗粒物66.776吨/年,二氧化硫7.136吨/年、氮氧化物12.48吨/年、挥发性有机物0.86吨/年。
三、区域污染物削减来源
(一)超低排放改造。武乡山水水泥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完成提标改造,并于当年申领排污许可证,提标改造后颗粒物排放浓度≤10毫克/立方米,二氧化硫排放浓度≤35毫克/立方米,氮氧化物排放浓度≤50毫克/立方米。武乡山水水泥有限公司可削减排放量分别为:颗粒物33.9702吨/年,二氧化硫0吨/年,氮氧化物146.4吨/年,其中颗粒物5.534吨/年已用于山西永红煤业有限公司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配套选煤厂区域削减。
(二)清洁取暖改造。武乡县“十四五”期间,我县已完成煤改电4549户、散煤清零2176户。按照《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算技术指南(2022年修订)》和《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核算,“十四五”期间,我县通过煤改电、散煤清零等工程削减排放量分别为:颗粒物201.75吨/年,二氧化硫80.7吨/年,氮氧化物22.19吨/年,挥发性有机物30.26吨/年。
上述区域削减来源共可削减区域污染物排放量:颗粒物230.1862吨/年、二氧化硫80.7吨/年、氮氧化物168.59吨/年、挥发性有机物30.26吨/年,可满足武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筹)总体规划(2022-2035)区域污染物倍量削减要求。
附件:武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筹)总体规划(2022-2035)环境影响评价区域污染物削减方案一览表.docx
解读:武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筹)总体规划(2022-2035)环境影响评价区域污染物削减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