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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000014349/2025-24432 | |
| 发文字号:武政办发〔2025〕10号 | 发文时间: |
| 发文机关:武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 题 词: |
| 标 题:武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乡县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 |
| 主题分类: | 发布日期:2025-08-18 |
各乡、镇人民政府,武乡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区管委会,县直各有关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修订后的《武乡县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20年11月23日印发的《武乡县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武政办发〔2020〕70号)同时废止。
武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8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武乡县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和气象工作重要指示,进一步建立健全气象灾害防御组织体系,规范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机制,最大限度地减轻或者避免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本预案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西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山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山西省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与传播管理办法》《山西省重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长治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长治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长治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武乡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相关法律法规、文件及标准等。
本预案适用于本县范围内暴雨、暴雪、干旱(指气象干旱)、强对流和大风(包括冰雹、雷暴大风和大风)、低温(包括寒潮、霜冻和持续低温)、高温、低能见度(包括大雾、霾和沙尘暴)等气象灾害事件的防范和应对。
因气象因素引发水旱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低温雨雪冰冻等衍生、次生灾害的防御和应对,适用相关应急预案的规定。
凡涉及跨本县行政区域,或超出本县处置能力,或需要由市政府负责处置的特别重大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依据《长治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处置。
以人为本,减少损失。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为气象灾害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轻或者避免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
预防为主,关口前移。健全以气象灾害预警为先导的应急联动机制,实现从注重事后处置向注重事前预防转变,着力防范化解气象灾害风险,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根据灾害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对气象灾害实施分级管理。灾害发生地人民政府负责本地区气象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分类应对,联动处置。按气象灾害分类采取应急措施,与防汛抗旱、地质灾害和森林草原火灾等县级预案有效衔接。各乡镇、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互相配合,加强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共同做好气象灾害应对工作。
武乡县政府成立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指挥部”),统一领导和指挥行政范围内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全县暴雪和低温灾害的应急组织工作。对暴雨(洪涝)和干旱灾害,县指挥部按照《武乡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组织做好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预警和发布工作。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组织应急响应工作。对于强对流和大风、高温和低能见度等灾害,县指挥部组织做好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预警和发布工作,各乡(镇)和各部门完善以气象灾害预警为先导的应急联动机制,按照职责开展应急响应和防范应对工作。
指 挥 长:联系气象工作的副县长。
副指挥长:县政府办公室协管副主任,县气象局、县应急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武警中队主要负责人。
成 员:县委宣传部、县委网信办、县发改科技局、县教育局、县工信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武乡分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局、县卫体局、县应急局、县林业局、县融媒体中心、县能源局、县园林环卫中心、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公路段、县气象局、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武乡支局、县供电公司、武乡火车站、武乡高铁站、武沁铁路有限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县电信公司、县关河水库发展中心、县武警中队等单位分管负责人。根据气象灾害处置实际情况,指挥长可抽调相关县直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
县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气象局,主任由县气象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县指挥部及其办公室、成员单位职责和联系方式见附件2)
各乡(镇)人民政府应设立相应的气象灾害应急指挥机构,建立完善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联动工作机制,针对当地的气象灾害发生情况,及时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组织做好应对工作。县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对各乡(镇)相关工作进行指导。
县指挥部下设9个应急工作组:综合协调组、监测预警组、现场抢险组、医学救援组、安全保卫组、后勤保障组、调查监测组、新闻报道组、专家咨询组。(各应急工作组组成及职责见附件3)
根据气象灾害的发展态势和实际处置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指挥长由县指挥部指挥长担任,全面负责灾害现场应急指挥工作,组织制定并实施现场应急方案,协调指挥有关单位和个人参加现场应急处置。副指挥长由县指挥部副指挥长和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担任,协助指挥长监督检查各项工作的落实,承办现场指挥部安排的工作任务。
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配合气象等部门开展气象灾害普查,开展气象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
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配合气象等有关部门结合气象灾害发生规律、特点、分布情况和风险评估结果,科学编制气象灾害防御规划。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成员单位要深入开展气象灾害风险隐患的分析研判,做好行业领域和行政区域内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检查督查,对排查出来的气象灾害风险隐患做好风险管控和隐患整治,加强气象防灾减灾基础能力建设。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成员单位应当参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中的防御指引,结合实际情况,制定防御具体措施,主动防范化解气象灾害风险。
气象部门负责全县气象灾害的监测、预报和预警。根据需要,县指挥部办公室以短信、传真等方式向县委、县政府、各成员单位和灾害影响地的乡(镇)人民政府发布气象灾害预警,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做好本部门内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再传播。
预报有气象灾害或已监测到重大气象灾害并将持续的,县指挥部办公室应及时向县指挥部报告,同时以短信、传真等方式向县指挥部各成员单位通报。各成员单位做好分类处置和应急响应工作。
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核实上报灾害信息,必要时可越级上报。
县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按照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联动工作机制,分析和梳理本部门、本行业、本领域分灾种气象灾害风险,明确分灾种气象灾害风险防控措施。预计有气象灾害影响或已经出现气象灾害时,要及时分析研判灾害风险,针对灾害风险指导做好防范应对工作。
县指挥部办公室根据监测、预报、预警情况和各成员单位防范应对意见,及时组织会商,综合分析研判暴雪、低温等灾害影响范围和程度,提出启动应急响应建议并报县指挥部。县指挥部根据建议研究决定启动应急响应级别。
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建立健全以气象灾害预警为先导的应急联动机制,监督、指导相关行业、领域开展气象灾害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属地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本行政区域内以气象灾害预警为先导的应急联动机制,开展气象灾害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
气象、应急管理、自然资源、住建、水利、农业农村、文旅等部门应通过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及其他渠道,及时向公众发布气象灾害及其衍生灾害预警或提醒信息。县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做好本行业内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再传播。
广播、电视、网站、新媒体等媒体和通信运营企业,与气象部门建立气象灾害预警信息获取机制,准确、及时、无偿向社会发布或者刊登实时预警信息。
公民应加强气象灾害防御知识学习,关注气象灾害风险。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要主动了解气象灾害情况,气象灾害影响期间,合理安排出行,提前储备必要的生活用品,采取相应的自救互救措施,配合政府和有关部门处置应急事件。
对于达到防汛抗旱应急响应启动条件的水旱灾害,按照《武乡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组织应对。对于未达到防汛抗旱应急响应启动条件的情况,各成员单位和受影响地区以气象灾害预警信号为先导及时开展防范应对和应急工作。
强对流和大风灾害包括因大风、雷暴大风(龙卷风)、冰雹、雷电等造成的灾害,具有突发性、局地性特点,预报预警和有效应对时间短。为有效防范应对强对流和大风灾害风险,当气象部门发布大风、雷暴大风、冰雹等预警时,应按照“属地应对、即时响应”的原则,由各成员单位和受影响地区以气象灾害预警信号为先导即时开展防范应对和应急工作。
6.2.2 强对流和大风防范应对要求
住建部门加强城市运行保障工作。及时采取措施,排查安全隐患,指导房屋市政施工在建项目提前做好防范准备,必要时停止作业。加强户外广告牌的巡查和安全管理工作。
园林环卫中心加强城市行道树木的巡查和安全管理工作。
教育部门应指导督促幼儿园、中小学在强对流和大风天气发生时让学生留在室内,适时调整上学放学及休息时间,做好停课准备,必要时采取停课措施。
农业农村部门应指导农户紧急预防大风、冰雹对种植业、畜牧业、林果业的影响,落实防御措施,组织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
文化旅游部门及时发布旅游安全提示和出游预警信息,指导旅游企业做好旅游安全工作;指导协调旅游景点疏散游客和做好防灾避险救灾工作;必要时督促关闭旅游景点或设施。
气象部门组织开展人工防冰雹作业。
能源部门加强电力设施巡视检查和运行维护,及时排除故障和险情,保障电力正常供应。
应急部门及时指导矿山企业做好安全防范,及时采取措施,必要时停止作业。
高空作业、室外作业、危险区域作业施工管理部门、施工单位等,应根据预警信息,加强风险研判,必要时应果断停工、及时避险。
其他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做好相关领域的强对流和大风天气防御和应对工作。
当气象部门发布高温预警时,由各成员单位和受影响地区以气象灾害预警信号为先导,即时开展防范应对和应急工作。
6.3.2 高温防范应对要求
教育部门要指导督促学校、幼儿园等做好防高温准备工作;高温影响时段减少或停止室外教学活动。
公安部门做好交通安全管理,提示车辆安全行驶,防止发生道路交通事故。
水利、住建等部门做好用水安排,协调上下游水源,保障群众生活生产用水。
农业农村部门指导农户紧急预防高温对种植业、畜牧业、渔业、果业的影响,落实防御措施,组织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
文化旅游部门对旅游景点、饭店和旅行社加强管理,督促采取防暑降温措施。
卫生健康部门采取措施积极应对可能出现的高温中暑等救治需求。
能源部门加强高温期间电力供应,落实保供措施,加强电力设施巡视检查和运行维护,保障居民和重要电力用户用电。
施工单位做好户外和高温作业人员的防暑降温工作,必要时调整作息时间或采取停止作业措施。
其他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做好相关领域的高温防御和应对工作。
大雾、霾和沙尘暴等造成的低能见度灾害,主要对交通运输和健康、生态等领域造成不利影响。
当气象部门发布大雾、霾和沙尘暴预警时,由各成员单位和受影响地区以气象灾害预警为先导即时开展防范应对和应急工作。大雾、霾和沙尘暴引起的道路、铁路、机场交通运输事件,按照相关预案执行,由相关单位组织开展应急处置。
6.4.2 低能见度防范应对要求
公安、交通运输、铁路等部门依据气象部门发布的大雾、霾和沙尘暴预警,按照预警等级,分级应对处置。及时发布安全提示,加强对车辆的指挥和疏导,维持道路交通秩序,并根据应急保障实际需要,采取相应交通管制措施,确保道路安全;交通运输、铁路等部门做好运行安全保障、运行计划调整和旅客安抚安置工作。
教育部门要指导督促学校、幼儿园等做好防雾霾防沙尘准备工作;在大雾、霾和沙尘暴影响时段停止室外教学活动,必要时采取停课措施。
生态环境部门加强对环境空气质量状况监测,为灾害应急提供服务。
文化旅游部门及时发布旅游安全提示和出游预警信息,指导旅游企业做好旅游安全工作;指导协调旅游景点疏散游客和做好防灾避险救灾工作;必要时督促关闭旅游景点或设施。
高空作业、室外作业、危险区域作业施工管理部门、施工单位等,应根据大雾、霾和沙尘暴预警信息,加强风险研判,必要时应果断停工、及时避险。
其他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做好相关领域的大雾、霾和沙尘暴防御和应对工作。
暴雪灾害指由暴雪造成的灾害,低温灾害包括由寒潮、严重霜冻和持续低温等造成的灾害.
暴雪、低温灾害由县指挥部组织应对。县指挥部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组织指挥、统筹协调、督促指导全县暴雪、低温防范应对和应急处置工作。
6.5.2 暴雪、低温灾害应急事件分级
暴雪、低温灾害应急事件按照影响范围和程度,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Ⅰ级)四级。当达到或预计将达到事件分级启动标准时,根据气象部门建议,县指挥部办公室组织会商研判后提出应急响应建议,由县指挥部决定是否启动或调整应急响应。启动应急响应后,指挥部办公室和各成员单位分级采取相应的应急响应行动。
6.5.2.1 暴雪灾害应急事件分级
一般暴雪灾害应急事件(Ⅳ级)
预计未来24小时有5个以上乡(镇)出现≥10毫米降雪;或者已有3个以上乡(镇)出现≥10毫米降雪,且预计未来仍将持续。
较大暴雪灾害应急事件(Ⅲ级)
预计未来24小时有8个以上乡(镇)出现≥10毫米降雪;或者已有6个以上乡(镇)出现≥10毫米降雪,且预计未来仍将持续。
重大暴雪灾害应急事件(Ⅱ级)
预计未来24小时有5个以上乡(镇)出现≥15毫米降雪;或者已有3个以上乡(镇)出现≥15毫米降雪,且预计未来仍将持续。
特别重大暴雪灾害应急事件(Ⅰ级)
预计未来24小时有5个以上乡(镇)出现≥20毫米降雪;或者已有3个以上乡(镇)出现≥20毫米降雪,且预计未来仍将持续。
6.5.2.2 低温灾害应急事件分级
一般低温灾害应急事件(Ⅳ级)
预计未来将出现或实况已达到以下其中一项条件且将持续:
(1)预计未来48小时5个以上乡(镇)将出现最低气温下降10℃以上并伴有5级以上大风。
(2)预计未来24小时5个乡(镇)将出现霜冻天气,且地面最低温度将下降到0℃以下,对农业生产将产生严重影响。
(3)预计连续三天5个乡(镇)将出现平均气温或最低气温较常年同期偏低5℃以上的持续低温天气,对农业、交通运输以及电力设施等方面将产生严重影响。
较大低温灾害应急事件(Ⅲ级)
预计未来将出现或实况已达到以下其中一项条件且将持续:
(1)预计未来48小时8个以上乡(镇)将出现最低气温下降10℃以上并伴有5级以上大风。
(2)预计未来24小时8个乡(镇)将出现霜冻天气,且地面最低温度将下降到0℃以下,对农业生产将产生严重影响。
(3)预计连续三天8个乡(镇)将出现平均气温或最低气温较常年同期偏低5℃以上的持续低温天气,对农业、交通运输以及电力设施等方面将产生严重影响。
重大低温灾害应急事件(Ⅱ级)
预计未来将出现或实况已达到以下其中一项条件且将持续:
(1)预计未来48小时8个以上乡(镇)将出现最低气温下降12℃以上并伴有5级以上大风。
(2)预计未来24小时8个乡(镇)将出现霜冻天气,且地面最低温度将下降到-3℃以下,对农业生产将产生严重影响。
(3)预计连续五天8个乡(镇)将出现平均气温或最低气温较常年同期偏低5℃以上的持续低温天气,对农业、交通运输以及电力设施等方面将产生严重影响。
特别重大低温灾害应急事件(Ⅰ级)
预计未来将出现或实况已达到以下其中一项条件且将持续:
(1)预计未来48小时5个以上乡(镇)将出现最低气温下降16℃以上并伴有6级以上大风。
(2)预计未来24小时8个乡(镇)将出现霜冻天气,且地面最低温度将下降到-5℃以下,对农业生产将产生严重影响。
Ⅳ级应急响应命令经县指挥部指挥长同意后,由副指挥长(县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签署启动。
县指挥部办公室根据情况主持召开有关单位会商会议,提出应急防御工作意见,并告知事发地人民政府。
各成员单位立即进入响应状态,按职责开展应急工作,每日向县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情况。
县指挥部办公室收集、汇总气象灾害影响信息和应急处置情况并报告县指挥部。
Ⅲ级应急响应命令经县指挥部指挥长同意后,由副指挥长(县政府办公室协管副主任)签署启动。
副指挥长组织有关单位召开会商会议,提出应急防御工作意见,并告知事发地人民政府。县指挥部根据需要派出应急工作组赴事发地指导应急救援工作。
各成员单位立即进入响应状态,按职责开展应急工作,每日向县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情况。发现重大灾情,按照重大灾害报送时限规定,向县人民政府报送信息,同时报送县指挥部办公室。
县指挥部办公室收集、汇总气象灾害影响信息和应急处置情况,组织专家分析研判,提出应急处置建议,报经县指挥部同意后,通知县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执行。
Ⅱ级应急响应命令由县指挥部指挥长签署启动。
指挥长主持召开成员单位会商会议,确定防范重点、目标和对策建议,部署气象灾害防御抢险工作。成立现场指挥部,派出应急工作组,参与应急响应工作。必要时,请求上级部门提供技术支持。
各成员单位立即进入响应状态,按职责开展应急工作,每日两次向县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情况。发现重大灾情,按照重大灾害报送时限规定,向县人民政府报送信息,同时报送县指挥部办公室。
县指挥部办公室收集、汇总气象灾害影响信息和应急处置情况,组织专家分析研判,提出应急处置建议,经县指挥部同意后,通知县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执行。
Ⅰ级应急响应命令由县指挥部指挥长签署启动。
指挥长主持召开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会商会议,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的指示批示精神,确定防范重点、目标和对策建议,部署气象灾害防御抢险工作。成立现场指挥部,派出应急工作组,在现场开展应急工作。动员各种社会力量开展防御救灾工作。必要时,请求上级部门给予技术和人力、物力支援。
各成员单位立即进入响应状态,按职责开展应急工作,每日两次向县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情况。发现重大灾情,按照重大灾害报送时限规定,向县人民政府报送信息,同时报送县指挥部办公室。
县指挥部办公室收集、汇总气象灾害影响信息和应急处置情况,组织专家分析研判,提出应急处置建议,报告县指挥部、县委、县政府和长治市气象局,并通知县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执行。
启动应急响应后,参与气象灾害应急工作的县指挥部成员单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通信畅通,并及时向县指挥部办公室报送相关信息。启动Ⅰ级和Ⅱ级应急响应后,各单位在24小时值班基础上实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
县指挥部办公室应急值班室设在县气象局。
气象灾害现场应急处置由灾害发生地人民政府统一组织,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参与应急处置工作。启动Ⅱ级及以上重大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时,县指挥部派出工作组赴现场进行应急处置,或根据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组织协调现场处置工作。
县指挥部办公室统一协调气象灾害信息的对外发布工作。气象灾害信息的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
各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单位收集分析舆情,做好气象灾害应急宣传报道及舆论引导工作。
根据监测预报,经专家评估,气象灾害减弱或得到有效处置后,县指挥部办公室提出解除应急响应建议,县指挥部同意后,解除应急响应,并向成员单位发布。
县指挥部办公室要指导做好后续工作,有关主管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善后工作。
气象灾害应急处置结束后,县指挥部办公室和成员单位指导事发地人民政府做好灾害救助、受灾群众安置、灾害现场清理等工作,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
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县指挥部办公室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和事发地人民政府调查、统计气象灾害影响范围和程度,核实气象灾害所造成的损失情况,对应急处置情况进行评估并上报。
应急响应结束后,县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及灾害发生地应急指挥机构要及时对应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查找存在不足,解决存在问题,并完善应急预案。对在应急响应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提出表扬,对失职渎职行为进行追责问责。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应对气象灾害的人力、物力、财力保障,做好安全保卫、交通运输、医疗卫生、通信保障等工作,确保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顺利开展。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开展气象灾害现场应急救援工作。根据需要组织引导预备役部队、民兵、大中型企事业单位以及志愿者等社会资源,组建各类群众性的应急救援队伍,对突发性的气象灾害进行先期处置。开展应急工作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要求,做好必要的应急安全防护。
县人民政府根据气象灾害应急工作的需要安排专项资金,为气象灾害应急处置提供经费保障。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气象灾害应急救援和减灾等方面的专用物资储备,建立相应的物资数据库,并对购置、库存、使用和销毁等环节进行严格管理。
气象部门要加强人工影响天气装备、弹药的日常管理,确保一旦接到指令,能够适时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建立气象部门与有关单位、公共媒体、公共场所管理单位间畅通的联络渠道,确保气象预警信息及时、可靠、准确地传递给相关单位和人民群众。广播电视、通信管理部门确保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的绿色通道畅通、高效。
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应当建立气象灾害应急专家咨询机制,根据需要成立专家组,为气象灾害应急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各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根据本预案,制定本地区、本部门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9.2 演练培训
县应急指挥部应根据本县的气象灾害,分灾种定期组织开展气象灾害应急演练,以检验、改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演练结束后应进行总结评估。
各成员单位应对本单位应急工作人员进行应急技术、服务、管理等方面的培训,提高相关应急人员的素质。
暴雨:是指24小时降雨量为50毫米或以上的降雨。
暴雪:是指24小时降雪量达到10毫米或以上的降雪。
强对流:是指发生突然、天气剧烈、破坏力大,常伴有雷暴大风、冰雹、短时强降雨等强烈对流性的天气现象。
寒潮:是指来自高纬的寒冷空气大规模向中纬度侵袭,造成剧烈降温的天气活动,且降温达到一定标准的天气现象。
大风:是指瞬时风速达到或超过17.0米/秒的风。
沙尘暴:是指由于强风将地面大量尘沙吹起,使空气相当浑浊,气象能见度小于1公里的天气现象。
高温:是指日最高气温达到或超过35℃的天气现象。
气象干旱:是指某时段内,由于蒸散量和降水量的收支不平衡,水分支出大于水分收入而造成地表水分短缺的现象。
霜冻:是指空气温度突然下降,地表温度骤降到0℃以下,使农作物受到损害,甚至死亡的天气现象。
大雾:是指悬浮在近地层大气中的大量微细乳白色水滴或冰晶的可见集合体使水平能见度小于1公里的天气现象。
霾:是指大量粒径为几微米以下的大气气溶胶粒子使水平能见度小于10公里、空气浑浊的天气现象。
持续低温:是指持续出现平均气温或最低气温较常年同期偏低5℃以上的低温天气。
10.2 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2020年11月23日武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武乡县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武政办发﹝2020﹞70号)同时废止。
附件:1.武乡县暴雪、低温灾害应急响应程序示意图
2.武乡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及其办公室、成员 单位职责和联系方式
3.武乡县气象灾害应急工作组组成及职责
4.武乡县暴雪、低温灾害应急响应等级标准

附件2
武乡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及其办公室、成员单位职责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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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主要职责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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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指挥部 |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气象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县气象灾害防范治理工作,制定气象灾害总体规划、重要措施,指导协调气象灾害风险防控、监测预警、调查评估和善后工作,组织指挥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决定县级层面气象应急响应级别并组织落实响应措施,落实县委、县政府及县应急救援总指挥部交办的气象灾害应急处置的其他重大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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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指挥部办公室 (县气象局) |
承担县指挥部日常工作,制定、修订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开展气象灾害风险防控和监测预警工作,组织桌面推演、实兵演练等应对气象灾害专项训练,协调各方面力量参加气象灾害救援行动,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协调推进调查评估和善后处置工作,报告和发布气象灾害信息,指导乡(镇)气象灾害应对等工作。 |
63906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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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宣传部 |
根据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部署,组织协调开展气象灾害应急新闻报道。 |
6382458 |
|
县委网信办 |
负责加强舆情监控,积极引导舆论。 |
63931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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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发改科技局 |
负责储备县级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根据县应急局调拨指令,安排救灾物资出库,做好气象灾害防御基础设施立项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
63909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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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教育局 |
负责指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学生进行气象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和教育,监督、检查本系统学校气象灾害防御安全措施,必要时组织实施避险疏散方案。监督指导全县教育系统气象灾害防御工作;负责全县教育系统气象预警信息再传播工作;督促指导学校落实极端天气停课等应急措施;组织学校开展气象灾害防御和气象防灾减灾知识教育工作;组织指导学校灾后恢复工作。 |
6382263 |
|
单位名称 |
主要职责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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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工信局 |
负责应急状态下重要物资生产、调运工作,负责医药储备应急调拨,指导工业企业做好气象灾害防御工作。 |
6390908 |
|
县公安局 |
负责气象灾害期间灾区的治安维护,对灾区及周边道路实施交通疏导,必要时采取交通管制,保障救援通道畅通;协助做好气象灾害应急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所涉及的民用爆炸物品的运输审批工作。 |
63845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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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财政局 |
积极筹措气象灾害应急资金,会同县气象局做好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
63909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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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自然资源局 |
及时向县指挥部提供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信息,负责指导开展地质灾害治理,开展群测群防,组织进行地质灾害应急调查。 |
63826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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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 武乡分局 |
及时向县指挥部提供环境监测等信息;根据《武乡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及时报请县政府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 |
63896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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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住建局 |
及时向指挥部提供城市内涝监测等信息;负责指导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气象灾害防御设施的检查和落实工作;做好受灾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损害程度评估;负责监督指导灾后恢复重建工程建设工作。 |
63909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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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交通局 |
及时向指挥部提供农村公路受气象灾害影响情况,尽快恢复被破坏的农村公路及交通设施,保障公路通行,协助征用应急运输车辆,做好抢险救援人员、物资和灾民疏散的运输工作。 |
63885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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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水利局 |
负责水情和工情的监测,及时向县指挥部提供水文信息;组织、指导因气象灾害诱发的山洪灾害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对水利工程设施等进行监控和管理 |
63888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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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业农村局 |
及时向县指挥部提供农牧业生产受影响情况,对农业生产及相关设施等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加强监控;负责组织灾区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和扑灭工作,加强动物疫情的监测,切实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动物疫病。 的暴发流行;负责农业防御气象灾害和灾后农业救灾恢复生产技术指导。 |
63909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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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主要职责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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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文旅局 |
配合景区主管部门做好A级旅游景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明确气象灾害防御重点;配合相关主管部门做好事发地游客及从业人员的紧急疏散和避险工作。 |
63909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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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卫体局 |
负责组织协调气象灾害发生地或影响区域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伤员救治、卫生防疫和健康教育、风险沟通等紧急医学救援及保障工作;根据指令和需求,协调调动全县医疗卫生资源,给予指导和援助。 |
63886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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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应急局 |
负责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应对气象灾害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负责紧急调拨救灾物资;负责组织督促气象灾害影响区域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
63909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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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林业局 |
负责林业防御气象灾害和灾后林业救灾恢复生产技术指导;及时向县指挥部反馈林草火情,根据火点监测和火险气象条件等,加强对高火险地区和其他灾害性天气对林业生产生活影响的监控。 |
64386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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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融媒体中心 |
协助指导广播电视机构做好气象灾害信息的发布工作,做好广播电视关于气象灾害的科普宣传和新闻报道,及时滚动播发气象灾害预警信息。 |
63809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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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能源局 |
参与协调受灾地区电、油、气保障工作。 |
63874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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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消防救援支队 |
负责灾害发生地的消防救援工作。 |
5543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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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公路段 |
及时向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提供交通运输受气象灾害影响情况,尽快恢复被破坏的公路,保障公路通行,协助征用应急运输车辆做好抢险救援人员、物质和灾民疏散的运输工作。 |
64385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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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气象局 |
负责灾害性天气气候的监测、预报和预警,为县指挥部开展气象灾害应急处置、防灾减灾提供决策依据和建议;负责组织气象灾害监测、影响等信息的收集、分析和上报工作;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承担县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
63906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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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主要职责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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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武乡支局 |
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指导承保保险公司及时开展投保伤亡人员和受损财产的查勘和理赔工作。 |
63655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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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供电公司 |
负责协调供电安全保障工作,建立供电应急抢修队伍,储备应急物资,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抢险。 |
55452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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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乡高铁站 武乡火车站 武沁铁路有限公司 |
负责恢复被破坏的铁路和有关设施,组织运力做好抢险救援人员、物资和灾民疏散等铁路运输工作。 |
0354-3578632 0354-3593062 6395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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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移动公司 县联通公司 县电信公司 |
负责组织协调各电信运营企业做好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必要时组织应急预警短信的全网发送工作。 |
13834796266 6384803 554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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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关河水库 发展中心 |
负责关河水库水情和工情的监测,对关河水库的水利工程设施等进行监控和管理。 |
63913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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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武警中队 |
负责组织指挥武警力量参加抢险救灾;配合公安机关维护当地社会秩序,保卫重要目标。 |
15534155547 |
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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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工作组 |
组长单位 |
成员单位 |
主要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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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协调组 |
县气象局 |
县委宣传部、县发改科技局、县公安局、县应急局、县气象局 |
负责应急处置等应急综合协调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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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预警组 |
县气象局 |
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武乡分局、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县应急局 |
负责气象灾害、山洪及地质灾害、城市内涝、森林火险等次生灾害的监测、预报和预警工作,并及时向县指挥部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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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抢险组 |
县应急局 |
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武乡分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关河水库发展中心、县文旅局、县消防救援支队、县武警中队 |
负责气象灾害事件中人员搜救、隐患消除、公路通行能力恢复和灾害破坏程度鉴定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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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救援组 |
县卫体局 |
县工信局 |
负责整合、调派医疗救治、卫生防疫等医疗卫生救援队伍、装备、医药物资等赴灾区开展气象灾害伤病员现场急救、转运、院内救治和卫生防疫工作,为救援人员和灾区群众提供医疗卫生保障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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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保卫组 |
县公安局 |
县武警中队 |
负责气象灾害事发地安全警戒,疏散、转移安置人员,维护现场秩序;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事发现场周边地区道路交通秩序,实施交通管制和交通疏导,保障救援道路畅通。 |
武乡县气象灾害应急工作组组成及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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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工作组 |
组长单位 |
成员单位 |
主要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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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保障组 |
县应急局 |
县发改科技局、县工信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交通局、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县电信公司、县能源局、县气象局、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武乡支局、县供电公司、武乡火车站、武乡高铁站、武沁铁路有限公司、县公路段 |
负责应急物资、应急车辆、救援人员、气象预报、电力保障、通信保障、资金保障、救灾物资储备、灾民 救助、善后处理等工作,建立突发事件处置现场与上 级应急指挥部的通信联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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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监测组 |
县气象局 |
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武乡分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关河水库发展中心、县农业农村局、县应急局、武乡火车站、武乡高铁站、武沁铁路有限公司、县公路段 |
负责对事发地气象条件及灾害进行调查统计和动态监测,为气象灾害处置提供技术支持,防止次生灾害造成人员伤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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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报道组 |
县委宣传部 |
县融媒体中心 |
根据县指挥部提供的权威信息,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做好气象灾害应急处置的新闻报道,积极引导舆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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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咨询组 |
县气象局 |
气象、水文、农业、林业、地质、环境、医疗救护、卫生防疫、安全生产和应急救援等方面的专家 |
按照县指挥部的要求,研究分析气象灾害预报预警、灾情和发展趋势,为县指挥部提供抢险救灾咨询建议和技术支持,科学指导应急救灾工作。 |
附件4
武乡县暴雪、低温灾害应急响应等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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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 |
Ⅰ级 |
Ⅱ级 |
Ⅲ级 |
Ⅳ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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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雪 |
预计未来24小时有5个以上乡(镇)出现≥20毫米降雪;或者已有3个以上乡(镇)出现≥20毫米降雪,且预计未来仍将持续。 |
预计未来24小时有5个以上乡(镇)出现≥ 15毫米降雪;或者已有3个以上乡(镇)出现≥15毫米降雪,且预计未来仍将持续。 |
预计未来24小时有8个以上乡(镇)出现≥10毫米降雪;或者已有6个以上乡(镇)出现≥10毫米降雪,且预计未来仍将持续。 |
预计未来24小时有5个以上乡(镇)出现≥10毫米降雪;或者已有3个以上乡(镇)出现≥10毫米降雪,且预计未来仍将持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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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温 |
预计未来将出现或实况已达到以下其中一项条件且将持续: (1)预计未来48小时5个以上乡(镇)将出现最低气温下降16℃以上并伴有6级以上大风。 (2)预计未来24小时8个乡(镇)将出现霜冻天气,且地面最低温度将下降到-5℃以下,对农业生产将产生严重影响。 |
预计未来将出现或实况已达到以下其中一项条件且将持续: (1)预计未来48小时8个以上乡(镇)将出现最低气温下降12℃以上并伴有5级以上大风。 (2)预计未来24小时8个乡(镇)将出现霜冻天气,且地面最低温度将下降到-3℃以下,对农业生产将产生严重影响。 (3)预计连续五天8个乡(镇)将出现平均气温或最低气温较常年同期偏低5℃以上的持续低温天气,对农业、交通运输以及电力设施等方面将产生严重影响。 |
预计未来将出现或实况已达到以下其中一项条件且将持续: (1)预计未来48小时8个以上乡(镇)将出现最低气温下降10℃以上并伴有5级以上大风。 (2)预计未来24小时8个乡(镇)将出现霜冻天气,且地面最低温度将下降到0℃以下,对农业生产将产生严重影响。 (3)预计连续三天8个乡(镇)将出现平均气温或最低气温较常年同期偏低5℃以上的持续低温天气,对农业、交通运输以及电力设施等方面将产生严重影响。 |
预计未来将出现或实况已达到以下其中一项条件且将持续: (1)预计未来48小时5个以上乡(镇)将出现最低气温下降10℃以上并伴有5级以上大风。 (2)预计未来24小时5个乡(镇)将出现霜冻天气,且地面最低温度将下降到0℃以下,对农业生产将产生严重影响。 (3)预计连续三天5个乡(镇)将出现平均气温或最低气温较常年同期偏低5℃以上的持续低温天气,对农业、交通运输以及电力设施等方面将产生严重影响。 |
解读:武乡县气象灾害应急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