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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0014349/2024-52022 | |
发文字号:武政办发〔2024〕31号 | 发文时间: |
发文机关:武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 题 词: |
标 题:武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乡县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发布日期:2024-11-28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武乡县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武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1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武乡县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
实施方案
为推进我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进一步提升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水平,改善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根据《长治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治市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长农办发〔2024〕2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农业生产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持农用优先、多措并举,通过开展秸秆粉碎直接还田、机械化耕作、林缘地机耕等各环节,力争全县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通过政策引导、财政资金撬动,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模式,建立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稳定运行机制。
二、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区域、主体
(一)秸秆粉碎直接还田
1.实施区域
对全县除故城镇外的11个乡镇辖区内的国、省、县、乡道沿线两侧地块和主要农作物生产集中连片区,预计完成7.5万亩(见附件2)。
2.实施主体
涉及11个乡镇人民政府。
3.作业主体
全县范围内参加2024年年检并安装秸秆还田监控仪的50马力以上拖拉机和玉米联合收获机的单位、集体及农机户。
4.作业标准
利用拖拉机或联合收获机将玉米秸秆粉碎还田,粉碎长度不高于10厘米,抛撒均匀。秸秆还田后,农户要及时开展机械化耕作,便于秸秆腐烂。
(二)机械化耕作
1.实施区域
对已经进行秸秆粉碎还田的除故城镇外的11个乡镇进行机械化耕作,预计完成7.5万亩(见附件2)。
2.实施主体
涉及11个乡镇人民政府。
3.作业主体
全县范围内参加2024年年检的50马力以上拖拉机并安装监控仪的单位、集体及农机户。
4.作业标准
利用拖拉机对秸秆粉碎还田后的农田进行深度不小于25厘米的机耕,做到深、平、透、直,覆盖严密,不留地边,不留死角,翻垄良好。
农机可选择秸秆还田与机耕配对方式进行作业,也可单机两项作业轮流进行,但要确保秸秆还田及时机耕,以保证秸秆肥料化利用效果。
(三)林缘地机耕
1.实施区域
涉及全县除监漳镇、上司乡外的10个乡镇、90个行政村的林缘地,共计2.025万亩(见附件3)。
2.实施主体
涉及10个乡镇人民政府。
3.作业标准
对林缘地300米范围内的秸秆进行全面清理,并进行机耕,坚决杜绝秸秆焚烧。
以上项目务必在2024年12月底前完成。
三、支持方式及资金用途
(一)分配原则
按照“谁实施还田、谁利用(清理)秸秆、谁享受补贴”的原则,对秸秆综合利用的实施主体进行补贴。若实施主体已享受一个部门补贴,则不得再享受其它部门补贴。涉及的三个部门为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现代农业发展中心。
(二)补贴资金使用范围及金额
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预计总投资488.25万元,其中:
1.2024年秸秆还田及机械化耕作工作经费2万元,农机操作手培训经费10万元。
2.2024年预计秸秆还田面积为7.5万亩,每亩30元补贴,合计补贴资金225万元。对参加机械化秸秆粉碎还田作业的单位、集体以及农机户给予每亩30元补贴,农户不再支付秸秆还田作业费。本县拖拉机、玉米收获机可跨乡镇作业,项目要首先确保国、省、县道沿线两侧的各种秸秆还田作业。
3.2024年预计机械化耕作面积为7.5万亩,每亩20元补贴,合计补贴资金150万元。对参加机械化耕作的单位、集体以及农机户给予每亩20元补贴(农户每亩自筹20元)。本县拖拉机可跨乡镇作业,项目要首先确保国、省、县道沿线两侧的各种秸秆还田后的农田机耕作业。
4.预计林缘地秸秆清理面积2.025万亩,每亩补助50元,共需资金101.25万元。
在项目执行过程中,专班将组织相关人员对实施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对完成任务慢、完不成任务的作必要的调整,超出任务的部分原则上不予补贴。
四、验收办法及资金拨付
(一)秸秆还田、机耕作业验收。由县现代农业发展中心牵头,各乡镇分管领导和农机管理员具体负责。作业结束后,作业主体填写《武乡县2024年乡镇秸秆还田及机械化耕作明细表 》(附件4)。乡镇验收时填写《武乡县2024年秸秆还田及机械化耕作验收表》(附件5),验收完成后,汇总上报《武乡县2024年秸秆还田及机械化耕作补助资金明细表》(附件6),由县现代农业发展中心以监控上传数据为依据,对乡镇补贴资金明细表进行核实。
(二)林缘地机耕验收。对林缘地300米范围内的秸秆进行全面清理验收。由县林业局牵头,各乡镇领导和分管领导具体负责,验收由各乡镇分管领导、林管员、各村负责人进行验收,填写《武乡县2024年林缘地300米以内秸秆清理验收表》(附件7),由县林业局核对无误后,一并同《2024年武乡县秸秆还田及机械化耕作补助资金明细表》(附件6)和《武乡县2024年林缘地300米以内的秸秆清理补贴资金明细表》(附件8)交至县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专班办公室,县专班组织抽查验收。
县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专班办公室对各单位上交的验收单、明细表等验收资料汇总完毕后,申请资金,向实施主体兑付补贴资金。作业面积以土地确权面积为准。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副县长任组长,县农业农村局局长任副组长,县林业局、县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武乡分局、县现代农业发展中心、县供销社主要负责人和各乡镇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全县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专班。专班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日常工作协调。
(二)明确工作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是秸秆综合利用和秸秆禁烧的责任主体,要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并报县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专班办公室备案。分配实施面积时要优先保证畜牧养殖户秸秆收集区面积,落实好机具,跨乡镇作业的农机户要向所作业乡镇报批。项目实施完成后由各验收组负责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将相关验收资料交回县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专班办公室进行汇总。
(三)开展技术指导。县林业局、县现代农业发展中心要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开展技术培训,帮助解决具体困难和问题,提高作业服务水平。
(四)实行信息公开。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大力宣传秸秆综合利用补贴政策、技术规范,公开补贴程序、补贴标准等,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五)强化监督检查。各乡镇要建立健全项目责任制,明确目标任务,明晰责任主体,通过有效的办法和科学程序,全面完成项目任务。特别要强化对项目实施进程的监督管理,严肃工作纪律,严格规范动作,阳光操作,坚决防止降低作业标准、虚报作业量、套取和挤占挪用、一项工作多头补贴、侵占截留补贴资金等现象发生。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多头套取补贴等行为,将严格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对涉事企业和个人将依法依规列入全县“黑名单”。
附件:1.武乡县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专班名单
2.武乡县2024年机械化秸秆还田及机械化耕作任务分配表
3.武乡县2024年林缘地300米以内秸秆清理任务表
4.武乡县2024年乡镇秸秆还田及机械化耕作明细表
5.武乡县2024年秸秆还田及机械化耕作验收表
6.武乡县2024年秸秆还田及机械化耕作补助资金明细表
7.武乡县2024年林缘地300米以内秸秆清理验收表
8.武乡县2024年林缘地300米以内的秸秆清理补贴资金明细表
附件1
武乡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专班
组 长:郝宏德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石建勇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成 员:栗 鑫 市生态环境局武乡分局局长
李 刚 县林业局局长
张应忠 县现代农业发展中心主任
李华英 县供销社主任
梁金山 县财政局二级主任科员
各乡镇分管领导
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农业农村局局长石建勇兼任。
附件2
武乡县2024年农作物秸秆还田及机械化
耕作任务分配表
乡镇 |
任务数(亩) |
洪水镇 |
6000 |
蟠龙镇 |
10000 |
韩北镇 |
8000 |
大有乡 |
8000 |
贾豁乡 |
1500 |
监漳镇 |
8500 |
上司乡 |
4000 |
丰州镇 |
19000 |
石北乡 |
4500 |
涌泉乡 |
2000 |
分水岭乡 |
3500 |
合计 |
75000 |
附件3
武乡县2024年林缘地300米以内秸秆清理任务表
乡镇 |
行政村 |
任务面积(亩) |
洪水镇 |
河神烟村 |
300 |
青草烟村 |
500 | |
戈北坪村 |
150 | |
羊圈村 |
200 | |
合家垴村 |
160 | |
茂树角村 |
105 | |
阳坡庄村 |
103 | |
寨坪村 |
100 | |
北反头村 |
102 | |
窑湾村 |
160 | |
柳树烟村 |
130 | |
拴马村 |
370 | |
左会村 |
370 | |
新庄村 |
320 | |
湾则村 |
370 | |
熬垴村 |
135 | |
小计 |
16 |
3575 |
蟠龙镇 |
砖壁村 |
100 |
南山头村 |
150 | |
安乐庄村 |
100 | |
石瓮村 |
450 | |
南郊村 |
250 | |
石门村 |
300 | |
陌峪村 |
150 | |
郊口村 |
200 | |
温庄村 |
150 | |
关家垴村 |
150 | |
神南村 |
150 | |
小计 |
11 |
2150 |
韩北镇 |
刀把咀村 |
440 |
固村 |
340 | |
坪上村 |
370 | |
土河村 |
200 | |
东堡村 |
60 | |
大坪村 |
170 | |
王家峪村 |
230 | |
小计 |
7 |
1810 |
大有乡 |
炉家掌村 |
100 |
鸦烟村 |
175 | |
西中庄村 |
180 | |
脉落神村 |
470 | |
大有村 |
260 | |
却净村 |
300 | |
小计 |
6 |
1485 |
贾豁乡 |
郭村 |
130 |
水泉村 |
120 | |
东胡庄村 |
600 | |
小计 |
3 |
850 |
丰州镇 |
五里坡 |
200 |
故县 |
130 | |
富庄 |
150 | |
阳城 |
200 | |
王白烟 |
200 | |
松北 |
500 | |
下城 |
130 | |
暴家峪 |
100 | |
兴盛垴 |
140 | |
曹村 |
300 | |
枣岭 |
100 | |
沙河头 |
300 | |
姜村 |
200 | |
城南 |
150 | |
朱家凹 |
100 | |
小计 |
15 |
2900 |
石北乡 |
型庄村 |
180 |
岭南村 |
110 | |
义门村 |
270 | |
西黄岩自然村 |
80 | |
东黄岩自然村 |
90 | |
圪咀头村 |
90 | |
小良村 |
180 | |
小计 |
7 |
1000 |
涌泉乡 |
寨上村 |
190 |
里庄村 |
250 | |
浦池村 |
120 | |
大良村 |
110 | |
涌泉村 |
80 | |
小计 |
5 |
750 |
故城镇 |
权店村 |
180 |
信义村 |
200 | |
五科村 |
330 | |
磨里村 |
200 | |
狮则沟村 |
120 | |
东良村 |
300 | |
范义村 |
400 | |
陈村 |
500 | |
高仁村 |
200 | |
小计 |
9 |
2430 |
分水岭乡 |
松庄村 |
400 |
石盘村 |
300 | |
石塔村 |
400 | |
分水岭村 |
300 | |
南关村 |
200 | |
泉子头村 |
300 | |
玉品村 |
400 | |
会同村 |
200 | |
岩庄村 |
300 | |
司庄村 |
300 | |
内义村 |
200 | |
小计 |
11 |
3300 |
总计 |
90 |
20250 |
附件4
武乡县2024年乡镇秸秆还田及机械化耕作明细表
村(盖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序号 |
农户姓名 |
身份证号 |
联系电话 |
作业面积(亩) |
农户签字 |
合计 |
地块所在村负责人 地块所在乡镇农技负责人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地块所在乡镇分管领导(签字):
附件5
武乡县2024年秸秆还田及机械化耕作验收表
实施主体 |
|
实施内容 |
|
实施地点 |
|
验收时间 |
|
验收意见 |
|
验收组签字 |
年月日 |
附件6
武乡县2024年秸秆还田及机械化耕作补助资金明细表
主体名称 |
地址 |
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
联系方式 |
银行帐号 |
作业面积(亩) |
补助标准(元) |
补助金额(元) |
备注 |
合计 |
附件7
武乡县2024年林缘地300米以内秸秆清理验收表
验收村庄 |
|
验收亩数 |
|
验收人员 |
分管领导: 林管员: 村支书: 村会计: 年月日 |
武乡县2024年林缘地300米以内的秸秆清理补贴资金明细表
乡镇 村(章) 单位:亩、元
支付对象 |
清理地点 |
信用社卡号 |
联系方式 |
清理亩数 |
补助标准 |
补助金额 |
备注 |
共页第页最后页合计亩元 |
本业合计 |
注:此表是作业记录表的汇总,由乡镇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