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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0014349/2024-39375
发文字号武政办发〔2024〕19号 发文时间
发文机关武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 题 词
标 题武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乡县2024年发展庭院经济实施方案的通知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2024-08-01

武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乡县2024年发展庭院经济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武乡县2024年发展庭院经济实施方案》已经7月22日县政府第79次常务会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武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7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武乡县2024年发展庭院经济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支持脱贫群众因地制宜发展庭院经济,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强产业、促增收发展目标,鼓励和引导农户特别是脱贫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利用自有院落空间及资源资产,积极探索以家庭生产经营为单位,以农户庭院为主要场所,以增加收入为根本的庭院经济,促进农户就地就近就业创业、增加农村市场主体、发展乡村特色产业、拓展增收来源、逐步实现“小庭院”与“大市场”的对接,蹚出发展庭院经济的武乡路径。

二、主要目标

按照“一户一院、示范引领、群众参与、辐射带动”的模式,力争在全县发展庭院经济3000户,培育3个示范乡镇、30个示范村和150个示范户,实现户均增收2000元。同时,发展庭院经济要实现“四个结合”,即与实现洁净家庭相结合、与农村市场主体倍增相结合、与促进农民增收相结合、与小农户勇闯大市场相结合,创建具有武乡特色的农村经济发展路径,打造“清、净、美、绿、富”(即村内垃圾清、农户院内外干净、村庄美化、村庄绿化、村民富裕)的乡村发展新格局,建设新时代宜居宜业的和美乡村。

三、发展模式

培育“五小产业”即小种植、小养殖、小加工、小旅游、小服务模式,打造乡村振兴产业帮扶新体系。

(一)小种植。重点发展蔬菜、中药材、食用菌、林果、花卉等优质高效的特色经济作物,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新型经营主体或种植带头人牵头,引导一村一品,统一规划布局、统一技术标准,统一收购销售,分户经营种植的发展模式,向标准化、规模化生产发展。

(二)小养殖。引导鼓励庭院发展特色养殖,以环保、清洁、科学、高效为标准,如养土鸡、养蜂、养蝎子等以及其它特色养殖,积极推广优良品种,不断优化养殖结构,提高养殖效益。

(三)小加工。以“特产”、“特色”加工为主,立足乡村特色资源,可开发具有鲜明地域特点、民族特色、乡土特征的特色加工,满足市场多样化、特色化需求,培育乡村产业发展新的增长点。

(四)小旅游。以“一桌土饭,一间客房”为主,依托当地文化旅游资源或专业公司,利用自有庭院发展特色民宿、家庭旅馆、休闲农庄、农家乐、小型采摘园等,促进农文旅融合,打造一批精品田园和美丽庭院。

(五)小服务。农户利用自有庭院设立电商销售点、直播带货点、快递代办点等,开办小超市、小餐饮、理发店、修理店等生活性服务业,为村民提供便利服务,增加农户经营收入。

四、实施范围

全县12个乡镇的269个行政村。

五、奖补对象

1.重点扶持脱贫户、监测户,兼顾一般户。

2.示范村。

3.示范乡镇。

六、奖补标准

(一)庭院经济示范户。对发展庭院经济的脱贫户、监测户,实施差异化奖补,最高不超过2000元。对年度庭院经济收入(或产值)3000元以上的脱贫户、监测户,一次性补助2000元;对年度庭院经济收入(或产值)500-3000元的脱贫户、监测户,原则上按照阶梯式予以补助(见附件1)。对发展庭院经济的一般农户,确实对当地发展庭院经济发挥明显引领示范作用的,实施差异化奖补,每户最高不得超过1500元,具体奖补标准(见附件1)。

(二)庭院经济示范村。农户广泛参与高质量庭院经济发展,申报庭院经济的农户达到全村常住户数的30%及以上。村内有庭院经济“明白人”。庭院经济组织化、市场化、规范化程度高,具有一定的产品品质和知名度,成为农村居民增收主要途径的村奖励10万元,主要用于购买生产物资、加工设施设备等,实物奖补到示范户,支持庭院经济提档升级高质量发展。同等条件优先脱贫村为庭院经济示范村。

(三)庭院经济示范乡镇。结合县域产业优势基础,在本乡镇范围内高质量庭院经济发展村数具有一定规模,特别是整乡镇整村连片发展的成型模式。庭院经济统一规划布局、统一技术标准、统一收购销售、分户经营发展模式突显,庭院经济成为带动脱贫户、监测户稳定增收的重要产业支撑的乡镇,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奖补。

七、工作职责

(一)部门职责。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做好统筹协调,收集汇总、成果提炼,各相关单位协助各乡镇做好各自行业领域的技术指导和帮扶工作。

(二)乡镇职责。乡镇党委政府要对发展庭院经济项目进行集体研究,统一规划布局,确定庭院经济发展类型、确定实施户数、评估验收、申请奖补资金等内容,制定庭院经济实施方案或申报书,确保庭院经济发挥促进增收作用。

(三)村委职责。对发展庭院经济的农户进行摸排,建立台账,按照上报计划组织实施。

(四)驻村干部,第一书记职责。加强庭院经济的组织引导和跟踪服务,开展一对一帮扶,围绕农户实施庭院经济项目的关键环节、困难问题等进行协调服务,确保实施项目质量。

(五)农户职责。增强内生动力,积极申报实施庭院经济项目,并提供真实有效的经营收入或产值依据,配合村委、乡镇、部门做好验收工作。

八、补贴程序

(一)农户申请。村委通知符合条件和有意愿的农户,通过农户本人向村委提出申请并附收入(产值)承诺书。申请表(附件2)

(二)村委初审。各村委筛选有意愿、有基础优势发展庭院经济的农户,收集申请户相关收入(或产值)等相关印证资料,经支村两委会审核后形成最终补贴花名册,审核后公示10天。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将名册上报乡镇。

(三)乡镇验收。按照“先建后补”的原则,各乡镇根据补贴标准对建成的庭院经济项目进行逐户实地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对验收结果按程序进行公示,公示10天,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形成补贴花名册报县农业农村局。验收表(附件3)

(四)县级抽验。县农业农村局会同相关部门,在各乡镇验收合格的基础上,按照项目实施的类型、补贴额度等方面组织抽验。

(五)资金拨付。对验收符合标准的,由农业农村局将资金分配方案分别发至县财政局和各乡镇,财政局将资金下拨到各乡镇,各乡镇要严格按照规定将奖补资金通过“一卡通”账号直接打入农户账户。

九、政策支持

(一)财政资金支持。各乡镇要将符合发展庭院经济条件的一般户、脱贫户和监测户,经村、乡两级公告公示(公示不少于10天)。并按照本实施方案中的奖补标准进行奖补到户。

(二)金融信贷支持。各乡镇要动员社会资本投入庭院经济发展。支持符合条件且有贷款意愿的脱贫户和监测户申请小额贷款,用于发展庭院经济。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对接,用好创业担保贷款等金融产品。保险机构要针对庭院经济开发保险品种,给予保险支持,提升庭院经济防风险能力。

(三)创业就业支持。将符合条件的庭院经济经营户纳入乡村创业就业政策支持范围。鼓励返乡大学生、“雨露计划”毕业生、退伍军人、有技能的退休人员、乡村工匠等各类人才从事庭院经济,做好创业咨询、项目策划、手续办理等服务,落实各项帮扶政策,带动庭院经济加快发展。

(四)技术服务支持。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文旅局等有关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对庭院经济经营户进行培训指导。围绕“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提供技术服务指导,帮助农户做好庭院经济经营规划,提供生产、加工、储运、销售、管理、服务全产业链“菜单式”专项培训,帮助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具体困难和实际问题,切实提高农户发展庭院经济的基本技能和管理水平。

(五)消费帮扶支持。继续落实“五进九销”措施,组织庭院经济经营户与市场、超市、酒店、网购平台、社区团购、文旅经营主体等开展对接活动,将庭院经济产品和服务供给与市场需求紧密联系起来,帮助解决销售问题。驻村帮扶、社会力量帮扶要将自采和助销庭院经济产品作为重点。支持庭院经济经营户加大电商营销力度,多渠道促进产品销售。

十、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庭院经济是促进农民增收的一项措施,各乡镇、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科学合理谋划庭院经济发展,因地制宜制定实施方案,引导庭院经济经营户科学种植、养殖,加强绿化美化,营造干净整洁的经营环境。

(二)强化联结带动。建立健全“村党支部+新型经营主体+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的联结机制,用好“龙头企业+”、“合作社+”、“致富带头人+”等模式,鼓励各类经营主体通过整村领办、订单生产、流转入股等方式,与庭院经济建立紧密合作关系,统一培训、统一供料、统一收购,走分散生产、联合经营、规模发展之路,实现庭院经济与产业链有效联结。

(三)加强农村市场主体培育。加大农村市场主体倍增,对条件成熟的庭院经济,可进一步引导培育发展为农村新型市场主体,在申办市场主体和相关证件手续上给予“绿色通道”。

(四)加强督促指导。各乡镇、相关部门要经常深入基层指导农户发展庭院经济,要建立庭院经济规范管理制度,强化绿色导向、标准引领,把标准化贯穿庭院经济发展全过程,提高庭院经济经营管理水平。

(五)加强宣传推广。全县范围内加大宣传动员力度,及时挖掘总结一批发展庭院经济的先进典型,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庭院经济发展的良好氛围。

附件:1.庭院经济奖补标准

      2.武乡县发展庭院经济产业奖补申请表

      3.武乡县发展庭院经济产业奖补汇总表

附件1

庭院经济奖补标准

单位:元

序号

庭院经济收入    (或产值)

一般户奖补标准

脱贫户、监测户

奖补标准

1

500-1000

200

300

2

1000-1500(不含1000)

300

500

3

1500-2000(不含1500)

600

800

4

2000-2500(不含2000)

900

1000

5

2500-3000(不含2500)

1200

1500

6

3000以上(不含3000)

1500

2000

附件2

武乡县发展庭院经济产业奖补申请表

所在乡镇


所在行

政村


户类别

脱贫户£ 监测户£

一般户£

户主姓名


电  话


家庭人口


身份证号


庭院经济产业类型


庭院经济规模


庭院经济

年度收入或产值(元)


奖补(元)


开户行名称


银行账号


项目内容


真实性承诺

本次填报数据、信息及提交的印证资料等内容全部真实、合法、有效,如有弄虚作假,自愿承担全部责任和后果。

农户签字:                       年    月    日

村委会意见

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驻村工作队

意见

驻村工作队长(第一书记)签字:

年    月    日

乡镇政

府意见

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备注:此表一式三份,农户、村委会、乡镇政府各一份。

附件3

武乡县发展庭院经济产业奖补汇总表

乡镇:

序号

行政村

户名

户类别

身份证号码

家庭

人口

庭院经济产业名称

实际建设内容及规模

庭院经济收入

审定补助金额

财政一卡通账号

备注

































































































解读:武乡县2024年发展庭院经济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