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武乡县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文件公开>政办文件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索 引 号:000014349/2024-39371 | |
发文字号:武政办发〔2024〕18号 | 发文时间: |
发文机关:武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 题 词: |
标 题:武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乡县煤电油气运综合协调应急预案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发布日期:2024-08-01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武乡县煤电油气运综合协调应急预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武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7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武乡县煤电油气运综合协调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保证我县煤炭、电力、成品油、天然气、煤层气等重要工业品及原材料的正常生产供应和重要物资的运输畅通(以下简称煤电油气运),避免或缓解各类突发事件造成煤电油气等重要生产要素供应不足、运力资源紧张对我县经济发展产生影响,加强各相关部门协调配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山西省煤电油运综合协调应急预案》等编制。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武乡县行政区域内煤、电、油、气运紧张状态下的综合应急协调。
1.4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综合协调,部门联动、密切配合,属地负责、加强监测,快速反应、合理处置,突出重点、先急后缓。
2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2.1武乡县煤电气油运综合协调应急指挥部
成立武乡县煤电油气运综合协调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指挥部),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总指挥,县政府办协助管理发展改革工作的副主任、县发改科技局局长担任副总指挥。
县指挥部成员单位包括县委宣传部、县工信局、县发改科技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应急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段、县文旅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供应和运输企业组成。
县指挥部职责:
(1)承担全县煤电油气运监测、预警和应急指挥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煤电油气运调度协调与应急处置的法规和政策。负责紧张状态时统筹调度全县电力、煤炭、油品等重要生产资料的生产和供应工作,调度运输工具,下达重点物资运输任务,启动和终止应急响应;
(2)召开县指挥部会议,分析判断紧急状态影响程度及事态发展趋势,确定发布预警信息,研究应对紧急状态的措施。根据紧急状态及应急工作需要,确定各成员单位和联系单位的应急工作任务;
(3)指导有各级指挥部成员单位开展应急响应工作;
(4)向市有关部门请求应急支援;
(5)负责发布紧张状态煤电油气运相关信息;
(6)情况特别紧急时,报请县人民政府批准,指令企业生产,统一调度资源,对煤电油气运等实行直接应急指挥调度;
(7)县人民政府赋予的其他相关职责。
2.2县指挥部办公室
县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发改科技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发改科技局负责人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县发改科技局分管负责人担任。
县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负责县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和应急协调工作;
(2)收集、分析和报告全县煤电油气运应急综合协调工作信息;及时向县指挥部报告有关情况,为领导决策服务;
(3)组织召开指挥部成员单位会议;
(4)负责协调衔接县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及各级指挥部的应急工作;
(5)情况特别紧急可报请县政府依法批准,指令企业生产,统一调度资源,对煤电油气运等实行应急直接指挥调度,下达调度计划,确保指令畅通;
(6)完成县指挥部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2.3成员单位及其职责
县委宣传部:根据县指挥部统一部署,组织开展应急新闻报道,正确引导舆论。
县工信局:负责县指挥部日常工作,汇总全县煤电油气运应急保障工作情况,协调各成员单位落实责任,监控县内成品油供应、日耗、库存等情况,定期或按县指挥部办公室要求汇总上报有关情况,并负责与相关单位协调成品油供应。
县发改科技局:负责煤电油气运价格监管,把握价格动态。
县市场监管局:维护煤电油气价格平稳运行,查处价格违法行为。
县公安局:负责应急处置工作中的治安秩序与交通管制,做好应急处置的交通保障工作和物资消防安全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保障煤电油气运应急资金。
县应急局:负责煤电油气运应急处置中,煤炭、电力、油品、天然气等重要生产资料的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监管工作。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县级公路运力的征用,协调全县煤炭、成品油等重要应急物资运输的农村公路抢通、保通,定期或按县指挥部办公室要求汇总上报辖区内农村公路交通运输情况。
县公路段:负责全县煤炭、成品油等重要应急物资运输的国省道公路抢通、保通。
融媒体中心:对应急情况下的煤电油气运重要信息,实时、准确、全面、客观地进行宣传报道。
各相关企业:负责全县天然气、液化气的储备、销售和突发情况下的油气运输,保障成品油气供应和全县范围内的调度和配置。
2.4应急工作组组成及职责
2.4.1运行监测组
牵头单位:县工信局。
成员单位:县发改科技局、县交通运输局、供应和运输企业等。
职责:负责建立健全煤电油气运日常监测网络,加强日常监测分析,掌握煤电油气运供需动态信息,向县指挥部提出启动相关应急响应或采取先期应对措施的建议。
2.4.2物资保障组
牵头单位:县发改科技局。
成员单位:县工信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供应和运输企业等。
职责:发生紧张状态时,根据县指挥部要求,负责协调相关企业生产,及时上报相关企业生产状况,保障紧急调度所需的物资供应。
2.4.3交通运输组
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成员单位:县公安局、县公路段等。
职责:发生紧张状态时,负责汇总统计全县实时交通状况并及时上报县指挥部,向县指挥部提出物资调度可行性建议,保障煤炭、电力、天然气等生产要素及重要工业品的运输。
2.4.4宣传报道组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成员单位:县工信局、县发改科技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旅局、县融媒体中心、县供电公司等。
职责:按照县指挥部发布的信息,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做好新闻报道,正确引导舆论。
2.4.5专家组成及职责
专家组由县发改科技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工信局、县公路段、县供电公司等部门的专家组成,为县应急指挥部提供决策咨询。
专家组主要职责:在煤电油气运紧张状态时,对综合协调行动提供技术支持和决策依据;参与指导应急协调的宣传、培训、演练等工作。
3监测和预警
3.1信息监测与报告
县指挥部办公室统筹全县煤电油气运运行监测、预警分析。
运行监测组负责监测和预警工作。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加强日常监测,并对可能导致突发事件的风险信息进行收集、分析和研判,及时进行预警。
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加强日常突发事件信息监测,发现可能导致突发事件的信息时,应及时向县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县指挥部办公室通过监测或接到有关单位报告,发现或分析判断因煤电油气供给、消耗、使用以及管理等出现短缺,可能对较大区域或主要产业产生严重影响的,有关情况均应立即书面报告县指挥部和市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内容包括发生的地点、时间、基本情况、影响程度、已采取的措施、事态受控程度、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发展态势预测及应对措施建议等,信息报送范围、报送程序根据国家、行业有关规定执行。
3.2预警
3.2.1预警启动
收到有关部门的信息报告后,县指挥部办公室应会同有关成员单位立即组织力量进行全面调查核实,并指导有关方面采取必要控制和缓解措施,避免事态扩大。根据调查核实结果,县指挥部办公室对紧张状态进行评估,分析性质特点、扩散趋势、持续时间以及对全县经济运行各方面现实和潜在影响等,综合判断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在研判可能发生煤电油气运突发事件时,应及时向县指挥部提出预警信息发布建议,同时通报县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主要涉及行业的管理部门及有关企业,应积极协助调查核实并配合实施相关应急措施。
3.2.2预警信息发布
县指挥部或其授权的相关部门,及时通过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手机短信、当面告知等渠道或方式向公众发布预警信息,并通报可能影响到的相关地区。预警信息发布工作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预警信息发布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确定。县指挥部办公室要将监测到的可能导致煤电油气运供应紧张的有关信息,及时通报可能受影响地区相关部门。
3.2.3预警行动
预警信息发布后,县指挥部视情采取以下措施:
(1)分析研判。组织有关部门和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及专家,及时对预警信息进行分析研判,评估可能产生的受影响范围及危害程度。
(2)防范处置。迅速采取有效处置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3)应急准备。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企业挖掘生产潜能,加大煤炭、电力、天然气(煤层气)、成品油、运力的生产和市场供应,做好应急准备。
(4)舆论引导。及时准确发布事态最新情况,公布咨询电话,组织专家解读。加强相关舆情监测,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3.2.4预警调整和解除
发布煤电油气运突发事件预警信息的县指挥部或其授权的相关部门,应当根据事态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适时调整预警内容;当判定突发事件危险已经消除时,宣布预警解除。
4应急响应
4.1响应等级
依据紧张状态的发展趋势、严重性、紧急程度和影响范围等,县级响应等级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一级为最高级别。
(1)一级响应:当煤电油气运严重影响全县工业经济正常运转、对全县国民经济平稳运行和社会生产生活秩序造成严重威胁时,县指挥部启动一级响应,并采取相应应急处置措施,尽快缓减和消除煤电油运紧张状态对全县工业经济运行产生的严重影响。
(2)二级响应:当煤电油气运影响全县工业经济正常运转、对全县经济平稳运行和社会生产生活秩序造成一定威胁时,县指挥部启动二级响应,并采取相应应急处置措施,尽快缓减和消除煤电油气运紧张状态对全县工业经济运行产生的不利影响。
(3)三级响应:当煤电油气运影响全县部分经济正常运转、对当地经济平稳运行和社会生产生活秩序造成不利影响时,县指挥部启动三级响应,并采取相应应急处置措施,尽快缓减和消除煤电油气运紧张状态对当地经济运行产生的影响。
(4)四级响应:当煤电油气运影响辖区内部分地区经济正常运转、对局部区域经济平稳运行和社会生产生活秩序造成影响时,县指挥部启动四级响应,并采取相应应急处置措施,尽快缓减和消除煤电油气运紧张状态。
4.2应急处置措施
县指挥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针对煤电油气运紧张状态程度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
(1)通过煤电油气运等监测预警和指挥调度网络,密切跟踪。向有关部门、组织或企业以及有关地方经济运行主管部门快速提出上报有关信息的具体要求,情况紧急时采取日报、专报,及时整理汇总。
(2)建议县人民政府商省有关部门动用市级应急储备物资和商品,组织应急采购(包括应急进口),组织协调周边县实施应急支援。
(3)组织企业挖掘潜力,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加大煤炭、电力、成品油的生产、供应和运力保障,同时,积极申请省对成品油供应的支援。必要时根据县人民政府授权,依法有偿征用调拨企业库存物资或设备、拟出口物资,动用储备物资,保障特殊紧急需求。
(4)请示县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启动县级应急储备金,对煤电油气运等重要生产要素生产、供应和消费企业给予必要的政策、税收、财政、资金等临时援助。
(5)会同有关部门依法采取有关物价干预措施或临时应急措施,对重要生产要素和基本生活必需品县场价格采取检查、监督、调控等稳定措施。
(6)在煤炭、电力、成品油、天然气等特别紧缺情况下,对部分地区或企业相关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实行临时管制,下达生产、调配和运输任务调度令,并组织有关单位具体实施。接受调度命令的单位、个人应无条件执行。
(7)对基本生活必需的煤电油气运等实行统筹分配,临时调整部分资源配置,优先供应应急措施保障对象,必要时实行限量供应,解决或缓解局部突出矛盾。
(8)指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行业加强需求管理和协调。在煤电油气运等供给已经满负荷生产的情况下,协调需求服从大局,合理控制对煤电油气运等需求的增长速度和结构。
(9)协调应急预案宣传报道,以及采取其他必要的紧急措施。
(10)召开联席会议,在宏观经济预警监测数据和评价判断基础上做出调整、终止应急状态的决定。
4.3信息发布
煤电油气运发生紧张状态后,宣传报道组应按照县指挥部安排,及时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报刊和手机短信等方式公开发布首要紧缺资源、影响范围、严重程度、持续时间、可能受影响的区域及已采取的措施等。信息发布应准确、客观、真实。
4.4应急响应结束
应急响应结束后,县指挥部应根据煤电油气运紧张状态的缓减程度,及时调整响应级别和应急处置措施;当紧张状态完全减除后,应及时结束响应,并终止应急处置措施。
5后期处置
应急响应结束后,县指挥部办公室应及时组织县指挥部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对应急期间接受调度令被征用的物资和设备进行退还,并进行适度经济补偿或赔偿,做好相关善后工作;组织恢复正常的煤电油运生产工作秩序;对应急过程、应急措施及恢复措施的效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修订完善相关应急预案。
6应急保障
6.1交通运输保障
参与应急响应的单位负责保障单位的交通工具,确保车辆有效使用,必要时由县指挥部交通运输组协调公路、铁路、民航、县交通部门,保障应急响应措施顺利实施。
6.2通信保障
参与应急响应的单位负责通信设备的配备与维护,确保相关负责人员手机24小时保持畅通。必要时由县指挥部办公室与通信部门协调,保障应急响应措施顺利实施。
6.3经费保障
实施应急措施所必须的办公、通信、交通、信息、管理等费用(不包括日常行政性开支)应编制项目预算,纳入成员单位年度项目财政预算。应急措施实施期间发生的储备动用、紧急采购(含进口)、应急生产、紧急征用涉及到的补偿或赔偿等费用,应编制应急项目预算。
6.4宣传、培训与演练
县煤电油气运综合协调应急指挥部应利用广播、影视、报刊、互联网、宣传册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煤电油气运保障相关知识的宣传普及教育工作,提高公众的参与意识。
县煤电油气运综合协调应急指挥部要对所有参与应急处置的人员进行培训,确保相关人员在发生紧急状况时能够及时有效正确处置。
县煤电油气运综合协调应急指挥部每年应组织一次应急指挥协调推演,并根据实际情况修订完善应急协调预案。
7附则
7.1名词术语解释
7.1.1本预案所称紧张状态,是指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以及其他原因造成的煤电油气运等大范围供给困难、经济社会正常运转受到显著影响的状态。主要范围如下(具体标准根据需要及时完善细化,国家、行业有具体规定的从其规定):
(1)电力
县电网在电力供需预计缺口较高时,且预计持续时间两天以上的。
(2)成品油
A.中石化、中石油合计成品油库存低于警戒线的 ;
B.全县重点地区或行业成品油资源出现紧张情况,或社会零售价格普遍明显高于规定价格,并预计维持30天以上的;
C.全社会加油站突发较大范围停业,县内中石油集团、中石化集团所属加油站出现一定比例停业现象,引发成品油县场供应紧张且预期持续10天以上的;
D.由于交通事故、运力紧张等成因影响成品油运输,造成全县范围或部分地区成品油资源持续紧张30天以上的。
(3)天然气
A.全县重点地区或行业天然气资源出现紧张情况,或社会零售价格普遍明显高于规定价格,并预计维持30天以上的;
B.由于安全事故、运力紧张等成因影响成品油运输,造成全县范围或部分地区成品油资源持续紧张30天以上的。
(4)运输
A.车站、枢纽由于自然或人为因素长时间不能恢复正常运转,以至大量旅客在车站或途中滞留,大量货物停发待运,装车量持续急剧下降的;
B.高速公路、省县干线公路因自然因素或者人为因素,造成持续交通中断、关闭或者长期交通堵塞,致使大量客货车辆在中途滞留或者旅客在汽车客运站场大量滞留的;
C.重点货物运输异常,如煤炭、成品油、粮食等大宗商品在企业、车站大量积压,造成相关产业大范围生产组织困难的;
D.应急物资运输受阻,防疫、救灾、反恐应急医药用品、防护用品和消毒杀菌用品以及重要救灾物资,急需组织铁路、公路运输送达的。
7.2表彰奖励
对在煤电油气运应急综合协调工作中行动迅速、措施落实到位,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按照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7.3责任追究
煤电油气运等应急措施实施期间,各有关部门和工作人员要忠于职守、履行职责。对由于部门间推拖扯皮、行动不力、失职失责造成损失的或迟报、谎报、瞒报、漏报、隐瞒事实真相的,要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7.4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县煤电油气运综合协调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时修订和完善。随着应急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对部门职责、人员变化或者应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新的情况应及时进行动态更新。
7.5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县发改科技局制定并负责解释。
7.6预案实施和生效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