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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000014349/2023-67145 | |
| 发文字号:武政办发〔2023〕48号 | 发文时间: |
| 发文机关:武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 题 词: |
| 标 题:武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乡县特定无劳动能力人员生活困难补助制度(试行)的通知 | |
| 主题分类: | 发布日期:2023-12-02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相关单位:
《武乡县特定无劳动能力人员生活困难补助制度(试行)》已经2023年11月27日县政府第67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武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武乡县特定无劳动能力人员生活困难补助制度(试行)
为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兜牢织密困难群众生活保障网,解决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中60周岁以下因病和因学无劳动能力人员的生活困难,决定建立特定无劳动能力人员生活困难补助制度。
一、补助对象及标准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中60周岁以下的因病(卫健等部门认定的39种重特大病种及其它癌症的患者)和因学无劳动能力人员,每人每月发放100元。
二、资金来源
由县级财政予以解决。
三、资金发放
各乡镇负责提供符合条件的补助对象名单及银行卡号,补助资金由县民政局统一发放。
四、其他说明事项
1.生活困难补助金按季度发放,补助对象以每季度末月低保在保对象为准,因死亡等原因终止的不予发放。
2.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的人员不在本制度补助范围。
3.2023年度的生活困难补助金予以一次性发放,补助对象以12月低保在保对象为准,在本制度发布之日前已死亡等原因终止的,不再予以补发。
4.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试行期3年。
本制度由武乡县民政局和武乡县乡村振兴局负责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