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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0014349/2023-51619 | |
发文字号:武政办发〔2023〕37号 | 发文时间: |
发文机关:武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 题 词: |
标 题:武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乡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发布日期:2023-10-25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关于印发武乡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武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0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武乡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健全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机制,科学有效应对大面积停电事件,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全县安全和社会稳定,编制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西省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山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山西省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长治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长治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及《武乡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等。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武乡县行政区域内由于自然灾害、外力破坏及电力安全事故等原因造成县级电网大量减供负荷,对全县安全、社会稳定以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影响和威胁的大面积停电事件。
1.4 工作原则
坚持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属地为主、分工负责,保障民生、维护安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原则。
1.5 事件分级
按照事件严重性和受影响程度,大面积停电事件由高到低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等四级。(事件分级见附件1)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武乡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指挥部),负责我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2.1 县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指挥长:分管能源工作的副县长。
副指挥长:县政府办公室协管副主任,县发改科技局、县应急局、县能源局、县供电公司主要负责人。
成员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委网信办、县发改科技局、县工信局、县应急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卫体局、县能源局、县供电公司、县林业局、县气象局、县融媒体中心、县防震减灾中心、县武警中队、武沁铁路有限公司。根据应对工作需要,可增加其他有关部门和相关电力企业。
县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能源局,负责县指挥部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能源局局长兼任。(县指挥部及其办公室、成员单位职责见附件2)
2.2 分级应对
县指挥部负责应对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较大以上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由市级以上指挥部指挥。
2.3 现场指挥部
根据应对需要,县指挥部视情况成立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参与现场处置的相关工作组、有关单位和人员。当上级成立现场指挥部时,下级指挥部纳入上级指挥部,移交指挥权,继续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现场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组、电力恢复组、专家技术组、社会稳定组、宣传报道组、应急保障组、善后工作组等7个工作组。根据应急处置需要,指挥长可视情调整工作组、组成单位及职责,调集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参加应急处置工作。(县指挥部工作组组成和职责见附件3)
2.4 电力企业、重要电力用户
电力企业(包括电网企业、发电企业等,下同)建立健全应急指挥机构,在县指挥部领导下开展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电网调度工作按照《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及相关规程执行,电力抢修人员按照国家、行业相关安全作业规程开展事故抢修。县供电公司按照实际情况,启动年初制定的重要电力用户有序拉闸限位方案,规范停电。
重要用户接受县应急指挥部的领导,落实本单位事故抢险和应急处置工作,做好自备应急电源配备和安全使用管理工作。
3 风险防控
3.1 风险分析
3.1.1 风险源分析
可能导致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的风险主要包括:
(1)自然灾害风险。武乡受暖温带半湿润大陆性季风气候的影响,发生暴雨、雷电、冰雹、大雾、冻雨、大风、大雪等自然灾害时,可能造成电网输变电设备损毁,导致电网大面积停电。
(2)外力破坏风险。高空飘物、野蛮施工、吊车碰线、偷盗电力设施设备、火灾、爆炸、恐怖袭击、网络入侵等外力破坏,可能引发的电网设施设备损毁,导致电网大面积停电。
(3)电力运行风险。武乡电网存在单线单变供电变电站全站失压引发的大面积停电风险;部分主变负荷较重、设备损坏连锁跳闸导致变电站母线失压引发的大面积停电风险;局部地区电网供电电源单一、网架结构相对薄弱,直供大用户负荷所占比重较大,主要输变电设备故障跳闸引发的大面积停电风险;高电压等级电力线路存在双回线路同杆、全线同杆架设或平行双回架设,线路跳闸导致相关厂站失压引发的大面积停电风险。电力监控系统存在系统异常,导致误调、误控、监控失灵、拒动,或调度通信网络或网管系统遭攻击及侵害,引发的大面积停电风险。新能源发电占比持续攀升带来的输配电系统安全风险以及超大负荷故障停运引发的系统安全风险。
3.1.2 社会风险分析
大面积停电事件可能影响和制约应急指挥;可能导致广播、交通、通信瘫痪,水、气、暖、油等必要生活物资供应不足或中断,紧急医疗救援工作效率降低、医疗保障基础下降,严重影响人民生活;煤炭采掘等生产单位可能引发次生衍生事故,严重影响经济发展;大面积停电事件长时间持续,极易对社会安定、公共安全造成极大威胁。
3.2 风险管控
县指挥部及成员单位要加强应对大面积停电事件、突发停电事件的风险管理素质和能力提升,积极应对大面积停电的风险防控。根据风险提示单和预警信息,制定相应防控措施,逐级落实管控责任,落实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管控措施,及时消除风险隐患,实现风险闭环管理,做好保护生命安全和减小财产损失的防范措施,有效防止次生灾害发生,维护全县安全和社会稳定。
4 监测预警
4.1 风险监测
指挥部办公室要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发改、应急、工信、公安、网信、自然资源、林业、交通、水利、能源、气象、防震减灾、电力企业等部门和单位要加强信息互通。多种信息形成不利条件时,指挥部办公室应及时组织有关单位研判会商,分析造成停电事件的可能性。电力企业要加强对重要电力设施设备运行、发电燃料供应、网络安全环境等情况的监测,及时分析各类情况对电力运行可能造成的影响,预估受影响的范围和程度。能源部门要组织电力企业定期开展风险评估,明确和细化大面积停电事件防范应对措施,推动电力系统建立健全大面积停电风险评估机制。
4.2 风险预警
4.2.1 预警发布
电力企业研判可能造成大面积停电事件时,企业负责人应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县能源局,提出预警信号发布建议,并视情况通知重要电力用户。接到报告后,县能源局应立即启动指挥部办公室工作机制,组织研判,预估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向指挥部提出预警建议,必要时报请县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众发布预警信号,并通报相关部门和单位。预警信号通过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平台、新闻媒体、网站、应急广播、通信企业等渠道向社会公众发布,各传播信号单位应建立快速发布绿色通道,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
大面积停电预警信号分为红色、橙色、黄色、蓝色等4级,分别对应可能发生的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
经综合分析研判,武乡电网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程度达不到重大和特别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等级,我县只发布蓝色和黄色预警。县指挥部根据可能导致的大面积停电影响范围、严重程度和社会影响,确定发布蓝色、黄色预警。橙色、红色预警由省级以上相关部门发布,我县负责预警信息的转发。
4.2.2 预警行动
预警信号发布后,相关部门和单位应采取以下预防性措施:
(1)电力调度机构要优化调整电网运行方式,做好隔离故障点(区域)的准备,必要时可按规定提前采取措施。同时向上级调度机构报送相关信息,配合上级调度机构,做好指令执行。
(2)电力企业要加强设施设备运行巡查和运行监测,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做好参加应急救援物资和处置工作准备,必要时做好后备人员动员。
(3)重要电力用户做好自备应急电源启用准备。
(4)报请县政府启动应急联动机制,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维持公共秩序、供水供气供热、商品供应、交通物流等方面的应急准备;加强舆情监测,主动回应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澄清谣言传言,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4.2.3 预警调整
根据事态发展,预警信号发布部门对预警信号做出调整。
4.2.4 预警解除
经研判不会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时,由发布部门宣布解除预警信号,适时终止相关措施。
5 应急处置与救援
5.1 信息报告
5.1.1 信息报告原则
大面积停电事件信息报告分首报、续报、终报。要坚持首报要快、续报要准、终报要全原则。(信息报送流程见附件4)
5.1.2 信息报告内容
5.1.2.1 信息首报
首报要做到快报事实。主要包括事件发生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范围(区域、减供负荷、重要电力用户停电情况)、事件级别、现场人员情况(涉险人数、遇难人数、受伤人数、被困人数、失联人数)、可能延续停电时间、先期处置情况、事态发展趋势、拟采取的措施以及下一步工作建议、报告单位、报告人、联系电话等。(信息报告书面格式见附件5)
5.1.2.2 信息续报
续报要素包括事态及处置最新进展、事件衍生最新情况、请求上级部门协助解决的事项、上级部门领导指示贯彻落实情况。事件出现新情况应立即续报。
5.1.2.3 信息终报
终报要素包括事件处置结果、社会维稳、善后安置、恢复重建、对整个事件的调查评估等。
5.1.3 程序与时限
发生或初判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相关电力企业应立即将停电范围、停电负荷、发展趋势及先期处置等情况,向县能源局报告。涉及热电厂事故影响热力正常供应的,还应向供热管理部门报告;事故涉及水电厂(站)大坝安全的,还应同时向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流域管理机构报告。
接到信息报告后,县能源局应当立即核实信息报告,对停电事件的性质和类别作出初步认定,30分钟内电话报告上级能源局及县政府,并通报同级相关部门。1小时内进行书面报告。接到较大及以上大面积停电事件信息报告应立即报告上级能源局及县政府,并通报相关部门。县政府接到信息报告后应立即上报市政府。
5.1.4 特殊情况
县政府、县能源局以及相关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逐级上报。在严重自然灾害下通讯中断、机构瘫痪或其他保密要求等特殊情形下,必要时可越级上报。
5.1.5 情况调度
接到信息报告后,县能源局要主动及时调度核实停电事件信息线索,密切跟踪处置进展,必要时可直接向县政府负责同志,或在事件现场指挥处置的负责同志调度了解情况。对重大及以上的大面积停电事件信息每30分钟跟踪一次;较大及以下大面积停电事件信息每1小时跟踪一次。
5.2 先期处置
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相关电力企业应立即启动本单位应急响应,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开展电网事故处理和电网设施设备抢修工作,防止事故扩大。各级电力调度控制机构要先行采取必要措施,隔离故障点(区域),控制范围进一步扩大,尽可能保持电力主网安全和运行电网正常供电。重要电力用户要立即启动自备应急电源,提供保安负荷,积极开展自救、互救,全力控制停电事件的影响,减少损失。
5.3 应急响应
5.3.1 响应分级
根据大面积停电事件的严重程度和发展态势,县级层面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响应由低到高分为四级、三级、二级、一级4个等级。(县级响应启动条件见附件6)
5.3.1.1 四级响应
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县指挥部办公室经过分析评估,认定事件符合启动四级响应标准时,由县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决定启动四级响应。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1)密切跟踪事态发展,督促相关电力企业迅速开展电力抢修恢复等工作,指导督促相关部门做好应对工作;
(2)视情况派人员赴现场指导协调应对工作;
(3)指导做好舆情信息收集、分析和应对工作。
5.3.1.2 三级响应
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县指挥部办公室经过分析评估,认定事件符合启动三级响应标准时,由县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决定启动三级响应。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1)传达市、县领导指示(批示)精神,督促有关部门和电力企业贯彻落实;
(2)成立工作组,赶赴现场指导开展应对工作;
(3)了解事件基本情况、造成的损失和影响、应对进展及需求等,根据电力企业请求,协调有关方面派出应急队伍调运应急物资和装备、安排专家和技术人员等,为应对工作提供支援和技术支持;
(4)指导开展事件处置评估;
(5)协调指导大面积停电事件宣传报道工作。
5.3.1.3 二级响应
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县指挥部办公室经过分析评估,认定事件符合启动二级响应标准时,县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向指挥长报告,由指挥长决定启动二级响应。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1)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专家进行会商,研究分析事态,部署应对工作;
(2)成立现场指挥部,指挥、组织应急处置与救援工作;
(3)研究决定有关部门和电力企业提出的请求事项,重要事项报县人民政府决策;
(4)组织信息发布工作;
(5)组织开展事件处置评估;
(6)超出县级处置能力时,向长治市政府或上报有关部门申请支援。
5.3.1.4 一级响应
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经过分析评估,认定事件符合启动一级响应标准时,指挥长向县应急救援总指挥部总指挥报告,建议总指挥启动一级响应,或经总指挥授权,指挥长启动一级应急响应,在做好二级响应重点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加强现场指挥部力量。当发生较大以上大面积停电事件,市指挥部成立现场指挥部后,县现场指挥部移交指挥权,并配合做好以下工作:
(1)参加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工作组及相关部门和单位专家组的会商,研究分析事态,执行工作部署;
(2)在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工作组的指挥下,开展应急处置与救援工作;
(3)收集大面积停电事件相关信息和各类请求事项,重要事项按程序报县政府、市指挥部决策;
(4)配合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工作组信息发布工作;
(5)配合市政府或市政府授权部门开展事件调查。
5.4 响应调整与终止
5.4.1 响应调整
县指挥部或其办公室依据事态发展变化,结合救援实际调整响应级别。
5.4.2 响应终止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由启动响应的组织和单位终止应急响应:
(1)电网主干网架基本恢复正常,电网运行参数保持在稳定限额之内,主要发电厂机组运行稳定;
(2)减供负荷恢复80%以上,受停电影响的重点地区、重要城市负荷恢复90%以上;
(3)造成大面积停电事件的隐患基本消除;
(4)大面积停电事件造成的较大次生衍生事故基本处置完成。(县级应急响应流程见附件7)
6 应急保障
6.1 队伍保障
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救援力量主要包括:电力系统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基干分队、应急抢修队伍和应急专家队伍),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武警、公安等应急救援力量,有关企业救援人员。
同时,县指挥部根据需要组织动员其他专业应急队伍参与大面积停电事件及其次生衍生灾害处置工作。
6.2 装备物资保障
电力企业应储备必要的专业应急装备及物资,建立和完善相应保障体系。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加强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和生产生活物资的紧急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工作,保障支援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需要。
6.3 通信、交通与运输保障
县工信局要建立健全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通信保障体系,充分运用现有武乡电力行业应急指挥中心及电视电话会议系统,进一步形成可靠的通信保障能力,确保应急期间通信联络和信息传递需要。
县交通运输局要健全完善紧急运输保障体系,协助应急响应所需人员、物资、装备、器材等的运输;
县公安局要加强道路交通应急管理,对城市交通主干道、重要交通路口、大面积停电抢修区域增派警力指挥疏导,配置可移动式交通信号设备,避免造成大面积交通拥堵和交通瘫痪,保障应急救援车辆、人员优先通行。
6.4 技术保障
电力行业要加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采用监测先进技术,更新监测装备,制定电力应急技术标准,加强电力企业安全应急信息化平台建设。电力企业要持续整理《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设备资源清单》《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抢险物资清单》《大面积停电事件保供电序位表》《大面积停电事件恢复供电序位表》等,努力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有关部门要为电力日常监测预警及电力应急抢修提供必要的气象、地质、水文等服务。
6.5 应急电源保障
提高电力系统快速恢复能力,加强电网“黑启动”能力建设。
有关部门和电力企业应充分考虑电源规划布局,保障地区“黑启动”电源。县供电公司应配备适量的应急发电装备,必要时提供应急电源支援。重要电力用户应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要求配置应急电源,并加强维护和管理,确保应急状态下能够投入运行。
6.6 资金保障
县财政部门及各相关电力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处置工作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
7 后期处置
7.1 评估总结
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响应终止后,县指挥部要及时组织对事件处置工作进行评估,深刻汲取教训,分析查找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形成评估报告。
7.2 事件调查
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县指挥部应根据有关规定成立调查组,查明事件原因、性质、影响范围、经济损失等情况,提出防范、整改措施和处理处置建议。
7.3 善后处置
县指挥部要及时组织制订善后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保险机构要及时开展相关理赔工作。
7.4 恢复重建
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响应终止后,需对电网网架结构和设备设施进行修复或重建的,按照相关规定和实际工作需要组织编制恢复重建规划。县人民政府和相关电力企业应当根据规划做好受损电力系统恢复重建工作。
8 附则
8.1 预案管理
县指挥部办公室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宣传,并会同有关部门定期组织应急预案培训和演练。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预案评估和修订。
8.2 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武乡县能源局负责解释。
8.3 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1.武乡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分级
2.武乡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3.武乡县大面积停电指挥部工作组设置及职责任务
4.武乡县大面积停电事件信息报送流程图
5.武乡县停电事件信息即时报告单
6.武乡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响应启动条件
7.武乡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响应流程图
8.相关单位联系电话
附件4:
附件5
长治市停电事件信息即时报告单
内容 序号 |
报告内容 | |||||||
1 |
报告类型 |
事故报告 □ 事件报告 □ | ||||||
2 |
填报时间及方式 |
第1次报告 □ 后续报告 □ | ||||||
第1次报告时间 |
年 月 日 时 分 | |||||||
3 |
企业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 |
企业详细名称 |
||||||
企业详细地址、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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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级主管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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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涉及的外包单位情况 |
外包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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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包单位地址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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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包单位上级主管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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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项目 |
建设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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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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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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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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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事故或事件经过 |
发生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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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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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或事件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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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判事故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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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经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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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损失情况 |
人身伤亡情况 |
死亡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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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踪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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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伤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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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设备设施损坏情况及损失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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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运的发电(供热)机组数量、电网减供负荷或者发电厂减少出力的数值、停电(停热)范围,停电用户数量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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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不良社会影响 |
||||||||
6 |
原因及处置恢复情况 |
原因初步判断 |
||||||
事故或事件发生后采取的措施、电网运行方式、发电机组运行状况以及事故或事件的控制或恢复情况等 |
||||||||
7 |
填报单位 |
填报人 |
联系方式 |
注:1.事故类型:电力生产人身伤亡事故、电力建设人身伤亡事故、电力安全事故、设备事故。
2.初判事故等级:一般、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事件信息不填报事故等级。
3.境外电力工程建设和运营项目发生较大以上人身伤亡事故的,填写本表。
4.电网企业直管、控股、代管县及县级市供电企业及其所属农村供电所组织的10千伏及以下生产经营等业务活动中发生的事故或事件亦属电力安全信息报送范围。
附件7:
附件8
相关单位联系电话
名称 |
值班电话 |
值班传真 |
办公室电话 |
山西省能源局 |
0351-4117555 4117551 |
0351-4117524 |
|
国家能源局山西监管办 |
0351-7218363 |
||
长治市委办公室 |
2022434 |
2192401 |
|
长治市政府办公室 |
2024216 |
2020031 |
|
长治市能源局 |
3039559 |
3039559 |
3016925 3013663(传) |
长治市应急管理局 |
3081059 |
3081211 |
3083566 |
国网长治供电公司办公室 |
3382216 |
3382215 |
3382216 3382215(传) |
武乡县委办公室 |
6382442 |
6382442 |
6382425 |
武乡县政府办公室 |
6389123 |
6389123 |
6382403 |
武乡县能源局 |
6387477 |
6387477 |
6387477 |
武乡县应急管理局 |
6383703 |
6390943 |
6390943 |
国网武乡县供电公司 |
5545214 |
55452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