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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000014349/2023-33298 | |
| 发文字号:武政办发〔2023〕16号 | 发文时间: |
| 发文机关:武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 题 词: |
| 标 题:武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武乡县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的通知 | |
| 主题分类: | 发布日期:2023-06-01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水利部《关于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的通知》(水资源〔2017〕184号)、《山西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的通知》(晋水节水〔2017〕194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国家节水行动山西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政发〔2019〕26号)精神,为推进我县2023年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方针,以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为目标,以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为核心,加强地下水资源管理,严格控制地下水开采,重视雨水、中水等非常规水源利用,持续改善我县用水结构;初步建立政府调控、市场引导、各方参与的节水型社会体系,推进节水机制体制创新建设,促进高效节水技术推广与应用,引导群众转变用水观念、提升全社会节水意识,将节约用水贯穿于经济增长和生态建设全过程,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水资源保障。
二、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武乡县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政府办协管副主任及各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县水利局。(见附件1)
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县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创建工作;研究决定全县节水型社会建设重大事项、确定建设任务,协调解决节水型社会建设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研究部署全县年度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下达节水型社会建设年度工作任务;筹措节水型社会建设专用资金。
领导组办公室承办达标建设日常管理事务,督促成员单位落实会议决定事项,编制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方案、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按领导组审定的年度目标,督促成员单位完成年度工作任务,指导节水载体建设,制定相关制度、考核办法,组织相关检查、考核,承办领导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各成员单位根据领导组下达的工作任务及《武乡县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任务分解表》(见附件2)开展具体建设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部门联动。达标建设领导组办公室要根据领导组安排部署,统筹做好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各乡镇及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职责任务,将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各用水户要积极参与、全力配合,有序推进我县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
(二)编制方案、指导实践。由县水利局牵头,根据《山西省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实施方案编制提纲》的要求,做好达标建设实施方案编制工作,明确达标建设的总体目标、年度任务、实施计划和保障措施。
(三)加强宣传、创建载体。要以多种形式大力开展节水公益宣传活动,倡导科学用水和节约用水;要根据武乡县节水载体创建工作安排(见附件3),选择企业、公共机构、居民小区等进行节水载体创建,充分发挥节水载体的引领作用,调动全县节水积极性,营造全民节水的良好氛围。
(四)自我评价、考核验收。各成员单位从自身职责着手,认真开展自我评价,并向领导组办公室提供自评材料及工作总结。各乡镇、县直各有关单位、各用水户要把目标任务分解落实,确保我县全面完成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目标任务。达标建设领导小组要组织相关单位认真复核材料,撰写自评估报告,接受上级部门考核验收。
附件:1.武乡县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武乡县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任务分解表
3.武乡县节水载体创建工作安排
武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11日
附件1
武乡县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史小兵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李 斌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刘卫斌 县水利局局长
成 员:杜秀文 县财政局局长
高俊红 县发改科技局局长
李朝霞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赵爱芳 县行政审批局局长
刘 宏 县工信局局长
孙亚东 县住建局局长
张晋强 县税务局局长
李世萍 县教育局局长
张钰坤 县卫体局局长
赵 晨 县统计局局长
张碧玉 县文旅局局长
王俊伟 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魏晓红 县市监局局长
李 斌 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段跃岗 县园林环卫中心主任
王兴力 市生态环境局武乡分局局长
李东清 惠众水务运维有限公司经理
李建宏 武乡西电净水有限公司经理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水利局。办公室主任由刘卫斌同志兼任。
附件2
武乡县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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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考核 指标 |
考核内容 |
工作目标 |
责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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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条件一 |
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确定的控制指标全部达到年度目标要求。 |
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领导小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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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条件二 |
近两年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结果为良好以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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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条件三 |
节水管理机构健全,职责明确、人员具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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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用水定额管理 |
严格各行业用水定额管理,强化定额使用 |
在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节水载体认定等工作中严格执行用水定额 |
县水利局、县行政审批局、县住建局、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县工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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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计划用水管理 |
纳入计划用水管理的城镇非居民用水单位数量占应纳入计划用水管理的城镇非居民用水单位数量的比例 |
强化计划用水管理,纳入计划用水管理的城镇非居民用水单位数量占应纳入计划用水管理的城镇非居民用水单位数量的比例达到100% |
县水利局、县住建局、惠众水务运维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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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用水计量 |
农业灌溉用水计量率:农业灌溉用水计量水量占农业灌溉用水总量的比例 |
分析计算现状计量率,推进灌区的用水计量设施安装,至2023年底农业灌溉用水计量率≥80% |
县水利局、相关灌溉管理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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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用水计量率:工业用水计量水量与工业用水总量的比值 |
加强计量设施安装、维护、更新工作,至2023年底,工业用水计量率达100% |
县工信局、县水利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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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水价机制 |
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推进农业水权制度建设,建立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 |
2023年底,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际实施面积占计划实施面积比达到100%,实际执行水价加精准补贴(补贴工程运行维护费部分)占运行维护成本比达到100% |
县发改科技局、县财政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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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制度 |
严格执行城镇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制度 |
县发改科技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惠众水务运维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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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非居民用水超计划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 |
加快推进落实非居民用水超计划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 |
县发改科技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工信局、惠众水务运维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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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资源税征缴 |
按标准足额征缴水资源税 |
县税务局、县水利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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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节水“三同时”管理 |
新(改、扩)建建设项目执行节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制度 |
出台并严格执行武乡县节水“三同时”制度 |
县发改科技局、县住建局、县工信局、县水利局、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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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水载体建设 |
节水企业建成率:重点用水行业节水型企业数量与重点用水行业企业总数的比值 |
推进全县节水型企业创建工作,2023年底,全县重点用水行业企业的节水型企业建成率≥50% |
县工信局、县水利局、县统计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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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机构节水单位建成率: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数量与公共机构总数的比值 |
推进节水型单位创建工作,2023年底,县级机关和县直事业单位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成率≥50% |
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县水利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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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水型居民小区建成率:节水型居民小区数量与居民小区总数的比值 |
推进节水型居民小区创建工作,2023年底,全县由物业公司统一管理、实行集中供水的新建城镇居民小区节水型小区建成率≥20% |
县住建局、县水利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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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区、学校、医院及其它节水载体建成数 |
根据我县具体情况推进全县灌区、学校、医院及其它节水载体的创建工作 |
县水利局、县教育局、县卫体局及相关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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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供水管网漏损控制 |
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城镇公共供水总量和有效供水量之差与供水总量的比值 |
到2023年底,城镇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10% |
县住建局、惠众水务运维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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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生活节水器具推广 |
全面推动公共场所、居民家庭使用生活节水器具 |
到2023年底,公共场所和新建小区居民家庭全部采用节水器具 |
县市监局、县住建局、县水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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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再生水利用 |
再生水利用率:经过处理并再次利用的污水量与污水总量的比值(指市政处理部分,不含企业内部循环利用部分) |
到2023年底,全县再生水利用率≥20% |
县住建局、武乡西电净水有限公司、县园林环卫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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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社会节水意识 |
开展节水宣传教育活动 |
经常性开展节水公益宣传活动,普及水情知识和节水知识 |
县融媒体中心、县文旅局、县水利局、县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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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具有明显的节水意识 |
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进行公众节水意识调查,70%以上调查对象具有明显节水意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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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鼓 励 项 |
节水标杆示范 |
县内有企业、公共机构、产品、灌区被评为国家级或省级水效领跑者或节水标杆单位(企业) |
县水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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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节水激励政策 |
出台节水奖励政策,明确本级财政对节水项目建设、节水技术推广等实行补贴或其他优惠,加大水资源税用于节水的资金投入力度 |
县发改科技局、县财政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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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广喷灌、微灌、管道输水等高效节水灌溉技术 |
推广高效节水灌溉技术,到2023年底,高效节水灌溉率≥40% |
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 | ||
附件3
武乡县节水载体创建工作安排
一、创建对象
创建对象包括重点用水行业企业、公共机构、居民小区等,需根据本次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具体要求和我县实际情况进行选择。
1.重点用水行业企业。重点用水行业包括火电、钢铁、纺织染整、造纸、石油炼制、化工、食品等行业。
2.公共机构。公共机构指县级机关和县直事业单位。
3.居民小区。居民小区指由物业公司统一管理、实行集中供水的城镇居民小区。
4.其它。其它为可作为节水载体的其他单位及机构,如医院、学校、灌区等。
二、建设目标
2023年全县重点用水行业节水型企业建成率提高至50%以上;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成率提高至50%以上;节水型居民小区建成率提高至20%以上;医院、学校、灌区等其它节水载体根据我县实际情况进行选择性创建。
三、评价标准和创建程序
(一)评价标准
参照《节水型企业评价导则》(CB/T7119-2018)、省水利厅 机关事务管理局 省节水办《关于开展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工作的通知》(晋水节水〔2014〕99号)、全国节约用水办公室《关于开展节水型居民小区建设工作的通知》(全节办〔2017〕1号)等相关评价标准,结合武乡县实际情况,进行节水载体创建。
(二)创建程序
由武乡县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相关成员单位配合,选择适合的创建对象;各创建对象按照相关节水载体建设要求进行创建,并根据评价标准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节水载体申请报告;县水利局、县工信局、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县住建局等相关部门按照评价标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必要时可进行现场考察。达到节水型载体要求的,由武乡县人民政府公示及发布节水载体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