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武乡县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文件公开>政办文件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索 引 号:000014349/2022-79342 | |
发文字号:武政办发〔2022〕57号 | 发文时间: |
发文机关:武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 题 词: |
标 题:武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和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发布日期:2022-12-07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为全面强化全县基层消防安全体系建设,统筹推进城乡消防工作均衡发展,切实补齐消防专职力量在乡镇的短板,不断夯实基层火灾防控基础,提升基层消防安全工作水平,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消防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长治市消防救援支队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乡镇(街道)消防力量建设和火灾防控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和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武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
和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强化武乡县基层消防安全体系建设,统筹推进城乡消防工作均衡发展,切实补齐消防专职力量在乡镇的短板,不断夯实基层火灾防控基础,提升基层消防安全工作水平,根据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提升基层消防治理能力为关键,按照“因地制宜、试点先行、分步实施、全面覆盖”的原则,大力推进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建立健全基层消防安全治理体系,稳步提高基层消防治理社会化水平,为我县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消防安全保障。
二、重点任务
(一)组建乡镇消防安全委员会。严格落实《山西省消防条例》《山西省消防安全责任规定》,结合本地实际,推动乡镇通过发文、挂牌等形式,成立由主要领导牵头的消防安全委员会作为本级消防工作议事机构,明确部门(单位)消防工作职责,落实消防工作具体负责人,健全各项消防工作制度,统筹协调、谋划部署、督促指导本辖区消防安全工作,全面加强乡镇消防安全管理。
(二)推进挂牌成立消防工作站(所)。按照相关规定权限和审批程序,积极争取党委政府设置独立编制,在六个镇(丰州镇、故城镇、洪水镇、蟠龙镇、韩北镇、监漳镇)挂牌成立消防工作站(所),作为乡镇下设机构。暂不具备条件的,可依托现有乡镇社会事务办公室、街道公共安全办公室或政府专职消防队加挂牌子等方式设立消防工作站(所)。消防工作站(所)承担消防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具体负责辖区消防安全形势研判、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消防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等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同时接受所在乡镇和县消防救援大队的双重领导。
(三)配齐配强消防工作人员。积极争取政策支持,丰州镇配备5名专职工作人员(其他乡镇至少配备3人),至少有2名乡镇在编人员。消防工作站(所)负责人为行政或事业编制,可由乡镇分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或班子成员兼任。县消防大队、各乡镇可以通过公开招录或派遣等方式,充实基层消防力量,乡镇应派驻不少于2名(有条件的地区可以适当增加)具备一定消防业务素质能力的消防文员,在县消防救援大队协助下开展日常消防工作。
(四)拓宽基层消防力量建设渠道。借鉴晋中、临汾等地做法,主动协调相关部门,多种方式争取消防事业编人员或采取借用事业编制招录方式引进专门技术人才,承担协助指导乡镇消防工作、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消防行政执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等职责任务。通过依法授权或委托方式明确乡镇承担的消防行政执法事项,推进消防行政执法权限向基层延伸。
(五)夯实基层网格化管理基础。继续指导公安派出所依法履行日常消防监督检查、消防宣传教育职责。推动将消防工作融入基层治理“全科网格”,依托专(兼)职和专属网格员,加强末端消防安全管理,前移火灾防控关口。加强对网格员的消防业务培训,细化网格管理员消防安全信息收集、上报流程,以及开展日常防火巡查检查、消防宣传教育等职责,建立工作任务清单,优化网格管理员消防工作考评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格局。
(六)推进乡镇灭火救援力量建设。按照国家标准《乡镇消防队》(GB/T35547)和《山西省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省政府令294号),因地制宜建设乡镇专职、志愿消防队。各乡镇要按照标准应建尽建,洪水镇、蟠龙镇应建一级乡镇专职队,韩北镇应建二级乡镇专职队,故城镇应建一级消防救援站,其余各乡镇按最低要求成立志愿消防队,同时争取达标队站建设,并将符合条件的乡镇专职消防队纳入消防救援队伍统一管理,加强业务指导和拉动演练,建立联勤联训、联战联调机制。推行乡镇专职消防队“三员一队”(即灭火救援战斗员、火灾隐患巡查员、消防安全宣传员)工作模式,在乡镇的领导下,承担灭火救援、防火巡查、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
(七)压实乡镇火灾防控责任。贯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推动明确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消防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消防工作负领导责任,指导乡镇制定完善消防安全工作职责制度。推动相关部门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加强对行业领域内消防工作的督促指导,将偏远乡镇、城乡结合部的生产经营单位纳入监管视线。对人员密集、易燃易爆、文物古建筑、用于生产经营的自建房、民宿、农家乐等火灾风险较高的单位场所,推动列入行业重点监管对象。乡镇排查发现的行业重大消防安全风险,推动实施行业重点督办整治。对新兴行业、领域未明确行业管理部门的,按照业务相近、业态相似等原则确定行业管理部门。加强乡镇、村(社区)消防工作业务指导培训,定期分析研判火灾风险,通报突出火情,提出重点治理意见。指导乡镇评估公共消防基础设施、消防力量状况,提出加强建设意见。
(八)开展消防安全重点风险隐患治理。坚持问题导向,各乡镇要加强乡镇工业园、特色小镇、农家乐(民宿)、小微企业、电商物流等乡村新兴产业消防管理,强化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老旧小区、娱乐场所、沿街商铺、家庭作坊、医院、养老院、学校和用于生产、经营、租住的自建房等场所的综合治理,严查严治违规用火用电、违规住人、违规搭建使用易燃可燃彩钢板建筑、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易燃可燃物品管理混乱以及“三合一”“多合一”等突出隐患问题,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提高消防安全设防等级。
(九)强化火灾风险预警能力。实施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提升工程,加快推进全县“智慧消防”建设进度。依托“互联网+基层治理”行动,督促指导基层综治、社区、网格人员强化模块应用。借助“雪亮工程”“天眼网络”,探索视频监控技术在消防安全领域的应用。鼓励有条件的乡镇建设消防物联网智能火灾监控平台,适时与市、县“智慧消防”系统互联互通。
(十)强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深入推进消防安全宣传“五进”工作,落实各方消防安全教育职责,推动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纳入文明村镇创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普法教育、科普推广内容,广泛普及消防知识。充分利用全民消防安全学习平台、各类媒体平台和宣传栏、标语海报、演出活动等,开展贴近基层实际的经常性消防宣传活动。督促乡镇企业单位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等要求。加强村(社区)“两委”成员、网格员、物业管理人员以及群租房业主、人员密集场所负责人消防培训,提高消防安全能力素质。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实施。各乡镇要抓住当前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大好机遇,深刻认识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在强化火灾防控工作中的长远意义,结合实际研究制定组织实施方案,将具体任务纳入总体工作目标同部署、同实施、同推进,逐项分解细化任务,明确责任措施,统筹加强基层消防安全工作。
(二)分类指导推进。各乡镇要结合本地火灾风险实际特点,区分不同区域、不同发展水平等情形,分类型、分区域、分步骤加强各村(社区)消防安全工作,要创新思路,积极探索新方法、新路径,先行开创加强基层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新局面。同时要落实资金保障,将开展消防工作经费保障纳入财政预算。
(三)狠抓考核问效。将方案推进实施成效纳入平安建设、政府年度消防工作等考核内容,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将任务推进落实情况纳入年度重点任务和考核内容,实施调度点评、调研检查,实时评估建设成效。对组织不力、未按要求推进工作的,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并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