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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000014349/2022-43556 | |
| 发文字号:武政办发〔2022〕36号 | 发文时间: |
| 发文机关:武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 题 词: |
| 标 题:武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乡县2022年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 |
| 主题分类: | 发布日期:2022-07-13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武乡县2022年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实施方案》已经6月13日县政府第38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武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武乡县2022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
整合使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相关精神,优化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机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财政部等八部委《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山西省财政厅等八部门《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晋财农〔2021〕56号)、延续执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统筹整合使用财政资金实施精准扶贫的意见》(晋政办发〔2016〕101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工作需要,现制定武乡县2022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县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坚定不移坚持“弘扬太行精神、共建创新武乡”主线,牢牢守住稳粮保供和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两条底线,紧紧围绕我县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及“两不愁三保障”补短板目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聚集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有序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重点工作,走出一条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新路径,实现全方位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目标。充分利用脱贫县统筹整合的自主权限,整合县直各部门和各渠道的财政专项资金,为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二、目标任务
紧紧围绕“十四五”规划和《实施意见》总体目标,突出“两不愁三保障”、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易地搬迁后续扶持、村庄规划与建设、主体责任与驻村帮扶等重点工作任务,严格落实“四个不摘”,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机制,抓好省、市、县22个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工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各项工作任务。
三、统筹整合范围和使用范围
整合范围:为管好用好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切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按照5年过渡期内主要帮扶政策保持总体稳定的要求,围绕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和推进乡村振兴需求,统筹整合资金的来源为中央16项、省级9项和可用于整合的市级、县级资金。
适用范围:2022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主要支持培育和壮大特色优势产业,促进带动就业,补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短板,稳步提高用于产业发展比重。整合涉农资金在使用范围内大类间打通,跨类别统筹安排使用,以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效为目标,有效衔接乡村振兴。
四、统筹整合资金规模
根据中央、省、市制定的统筹整合范围,2022年计划统筹整合各级各部门资金21926.836万元。
五、资金安排
计划安排资金21926.836万元。
1.特色农产品产业补助项目资金504.776万元,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2.县级领导帮扶村项目补助资金1000万元,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
3.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项目资金206万元,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4.特色农产品产业项目资金222.5万元,责任单位: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5.2022年有机旱作谷子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建设项目资金1170万元,责任单位: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6.中药材基地建设及育苗补助项目资金498万元;责任单位: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7.设施露地蔬菜种植补助项目资金433万元,责任单位: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8.水果三品提升项目资金225.3万元,责任单位: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9.林业生态建设项目资金2713.26万元,责任单位:县林业局;
10.稳定生猪发展补助项目资金150万元,责任单位:县现代农业发展中心;
11.2022年农产品上行物流补贴项目资金56万元,责任单位:县商务发展与企业服务中心;
12.电商专业村打造项目资金100万元,责任单位:县商务发展与企业服务中心;
13.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2800万元,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14.农村安全饮水项目资金600万元,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15.东干线供水工程项目资金3964万元,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16.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资金619万元,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
17.贾豁乡田庄村至合德甲道路改造工程项目资金143万元,责任单位:贾豁乡人民政府;
18.洪水镇东庄村人居环境改善项目资金157万元,责任单位:洪水镇人民政府;
19. 2022年度雨露计划补助项目资金470万元,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
20. 2022年度致富带头人培训项目资金56万元,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
21.太行家政培训项目资金50万元,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县妇联;
22. 2022年小额信贷贴息项目资金700万元,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
23.蟠龙镇石板村农产品加工项目资金20万元,责任单位:蟠龙镇人民政府;
24.丰州镇暴家峪村产业项目资金20万元,责任单位:丰州镇人民政府;
25.巩固脱贫成果类项目(11个)资金150万元,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26.省、市、县示范村创建类项目(57个)资金4400万元,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27.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类项目(45个)资金499万元,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是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精神,2021—2023年延续整合试点政策,整合资金包括各级财政安排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资金。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大局意识,扛牢主体责任,积极协调资金和项目安排,全力以赴配合做好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各项工作。
(二)严格项目申报,规范运转流程。严格按照“村级申报、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省市备案”的流程,“三公示一公告”,做好项目申报入库工作,统筹整合涉农资金支持的项目,原则上均从项目库中选择。要按照资金分配规范、适用范围明晰、管理监督严格、职责效能统一的要求,做好各项制度的衔接,为统筹整合涉农资金提供制度支撑。同时,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武乡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确保涉农资金整合和统筹安排取得实效。
(三)明确工作责任,强化项目管理。要加强资金和项目监管,明确财政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实施单位责任。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编制统筹整合资金使用计划,下达资金整合项目计划,组织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按时向省委、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统筹整合使用财政资金情况等;县财政局负责测算当年可用于整合资金的规模,统筹整合资金管理,按项目进展通过国库集中支付及时拨付项目资金,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开展项目申报、监督检查、绩效评价等工作,按时向省、市财政部门报送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情况等;县行政审批局负责项目前期设计、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等;县审计局负责整合资金审计监督工作等;各项目主管单位负责主管项目实施、项目报账资料的审核审查工作,参与项目竣工验收及绩效评价工作等;项目实施单位负责本单位项目实施,参与项目竣工验收及绩效评价等工作;乡镇政府负责本乡镇资金整合项目实施工作,积极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在本辖区内的项目实施工作等。
(四)加强绩效考评,发挥资金效益。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项目资金绩效管理的相关要求,把绩效目标的管理融入到项目库建设。要按照“指标科学、操作简便、结果公正”的原则,健全考评指标,对财政涉农资金的安排分配、使用管理、项目效益等情况进行全面考评,将考评结果与下年度资金的分配相挂钩,对绩效好、监督措施到位的乡镇和部门给予倾斜支持,对绩效差、管理不到位的乡镇和部门予以扣减。
(五)强化监督管理,确保阳光操作。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公示公告制度、专家评审制度,促进实现资金分配依据科学、分配办法公开、分配程序规范、分配结果公正。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提高涉农政策和项目资金申请的透明度,杜绝涉农资金无序申报、重复申报和骗取套取涉农资金等行为。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不定期组织审计、财政、乡村振兴、农业农村等部门开展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的检查和抽查,采取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确保资金安全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