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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0014349/2022-16905
发文字号武政办发〔2022〕13号 发文时间
发文机关武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 题 词
标 题武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武乡县重点工程项目行政审批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2022-03-17

武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武乡县重点工程项目行政审批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县直各有关单位:

《武乡县重点工程项目行政审批联席会议制度》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武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武乡县重点工程项目行政审批

联席会议制度

第一条为做好县级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协调解决好行政审批重要事项和突出问题,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效能,特建立武乡县重点工程项目行政审批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联席会议”,是指为加快推动行政审批工作、研究解决行政审批重要事项和突出问题而建立的组织、协调和推进工作机制。

第三条组织机构

(一)联席会议召集人为县政府分管行政审批工作的副县长。

(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由县政府办、县财政局、县发改科技局、县行政审批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县住建局、县文旅局、县应急局、县供电公司等部门组成。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增补与议题有关的非成员单位参加会议。

(三)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行政审批局,办公室主任由县行政审批局局长兼任,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确定一名同志担任。

第四条主要职能

(一)研究解决涉及全县经济发展、急需办理的重大行政审批事项,以及需要向上级多个部门进行申办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听取有关重大行政审批事项的督办落实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研究带有普遍性、综合性的重要问题,并提出解决的办法。

(三)协调行政审批部门、业务主管部门以及项目建设单位之间制约项目手续办理的突出问题。

(四)其他需要讨论的重大行政审批事项。

第五条工作规则

(一)联席会议由召集人召集,并主持会议。

(二)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由各相关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一般不得代替,全体联络员和具体承办人员列席,根据需要可邀请省市县专家库专家、法律专业人士、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备询。

(三)联席会议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需要研究解决的议题或有关重大事项,报召集人审定议题、召开时间及形式后,通知成员单位及其他相关单位、人员参会。

(四)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议决事项,经相关单位会签、召集人签发后,印发各相关单位具体负抓好落实。涉及重大事项的决定,按程序报告县委、县政府。

第六条责任分工

(一)办公室职责

1.负责联席会议的组织、筹备和协调工作

2.督促成员单位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

3.汇总、整理、研究、提出并初核联席会议议题和需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以及其他有关事项;

4.汇总并通报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5.完成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职责

1.在时限内按要求积极主动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2.积极主动研究相关审批事项标准以及流程优化再造,提出解决的办法和建议

3.按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会议决定事项的办理结果;

4.完成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纪律要求

(一)各相关单位必须按要求参加会议,并对相关审批事项涉及的重要问题,主动研究提出解决的办法和建议。

(二)各审批部门要相互配合,协同推进,切实落实联审联批制度,同一项目的同一阶段,审批手续要按程序同步办理,齐头并进,同步完成,不得互为前置。后一阶段涉及前期手续的,由审批部门间通过信息共享获取,不得再要求项目单位提供。

(三)各相关单位应认真贯彻落实和执行联席会议决定事项,做好相关工作,不得无故拖延。

(四)联席会议办公室不定期对联席会议议定事项落实情况开展督查,凡出现工作落实不到位、推诿扯皮的依规依纪严肃问责并限期整改。

第八条本制度由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九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解读:武乡县重点工程项目行政审批联席会议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