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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000014349/2022-12611 | |
| 发文字号:武政办发〔2022〕12号 | 发文时间: |
| 发文机关:武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 题 词: |
| 标 题:武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乡县全面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 |
| 主题分类: | 发布日期:2022-03-10 |
各乡镇人民政府,武乡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区管委会,县直各有关单位:
《武乡县全面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武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武乡县全面推进工程建设项目
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晋政办发〔2019〕32号)以及《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治市全面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长政办发〔2019〕25号)精神,全面推进我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以全面推进我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为目标,以深化审批服务便民化改革为导向,统一审批流程,统一信息数据平台,统一审批管理体系,统一监管方式,构建科学、高效、公开、公正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打造“三无”“三可”和“五有套餐”营商环境。
(二)改革内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是对建设项目审批、服务和管理体系实施全流程、全覆盖的改革。审批制度改革覆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过程(包括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和公共设施接入服务),覆盖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等工程(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重大工程除外),覆盖行政许可、技术审查、强制性评估、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和备案等事项,实现流程优化和标准化。
(三)主要目标。进一步完善我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体系,实现全流程使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并进一步优化审批服务和管理流程。建立健全“多规合一”“一张蓝图”项目前期策划生成机制,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相关系统平台互联互通。建成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
二、主要任务
(一)统一审批流程
全面贯彻落实我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事项办理标准流程图(简称“一图通办”),按照“一图通办”的“六统一”原则,进一步精简优化审批流程。
1.精简审批环节。精简审批事项和条件,在已取消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施工合同备案、带方案出让土地项目的设计方案审核的基础上,取消施工许可证核发法定前置条件之外的其他条件。合并审批事项,按照“一图通办”标准,设计方案审查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合并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与施工许可证合并办理。调整审批时序,地震安全性评价在工程设计前完成,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价和取水许可在开工前完成,用地预审意见可作为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土地使用证明文件。供水、供电、燃气、热力、排水、通信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报装提前到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准后即可办理或同步办理,在工程施工阶段完成相关设施建设,竣工验收后直接办理接入事宜。供水、供热、供气报装办理不得超过4个工作日,排水报装办理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供电、通信等报装事项由相关部门按照“六最”原则明确办理时限。(责任单位: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规范审批、公用服务和中介服务事项。县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一图通办”清单总体要求,结合法律法规明确的审批事项,制定审批事项、市政公用服务事项(供水、供电、燃气、热力、排水、通信等)和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后及时向社会公布。审批事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责任单位: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3.划分审批阶段,明确牵头部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划分为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四个阶段。其中,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主要包括项目审批核准、选址意见书核发、用地预审、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等,由县自然资源局牵头(其中能源类项目由县能源局牵头)。工程建设许可阶段主要包括设计方案审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等,由县行政审批局牵头。施工许可阶段主要包括设计审核确认、施工许可证核发(开工报告批准)等,由县行政审批局牵头。竣工验收阶段主要包括规划、土地、消防、人防、气象、档案等验收及竣工验收备案等,由县行政审批局牵头,由法律法规规定的建设单位或其他验收责任主体具体组织实施。其他行政许可、强制性评估、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和备案等事项按照“一图通办”流程纳入相关阶段办理。
牵头单位对每个审批阶段负总责,组织协调相关部门严格按照“一家牵头、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的原则完成审批。(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发改科技局、县能源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
4.分类制定审批流程。我省“一图通办”确定了四类工程建设项目,分别为政府投资类、社会投资核准类、社会投资备案类、一般性工业项目类,明确了四个类别的审批流程。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细化审批流程,简化社会投资备案类中的中小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实行告知承诺制,相关建设条件在土地出让合同中予以明确。对于带方案出让土地的项目,将工程建设许可和施工许可合并为一个阶段,合并后由县行政审批局牵头本阶段并联审批工作。(责任单位: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5.推进施工图审查改革。深入推进施工图“多审合一”和数字化审查,进一步落实政府购买服务。探索实行建设单位告知承诺制,强化勘察设计单位和勘察设计执业人员终身负责制,强化政府“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人防办)
6.实行联合验收。工程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向县行政审批局提出验收申请,县行政审批局根据不同的项目类型,通知验收及竣工验收备案涉及的有关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联合验收,统一出具验收意见。对于验收涉及的测绘工作,实行“一次委托、联合测绘、成果共享”。(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
7.扩大政府统一服务事项范围。进一步完善政府统一服务事项清单及管理办法,将文物调查勘探等事项调整为政府统一服务事项,所需费用纳入县财政预算。健全“标准地”出让制度。(责任单位: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8.完善区域评估制度。在农业开发区、工业园区、新区和其他有条件的区域,深化推进环境影响评价(含水土保持方案)、节能评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区域评估,增加压覆重要矿产资源、水资源论证、洪水影响评价事项。县政府有关部门按审批权限组织区域评估,费用由县财政支付。有关部门在土地出让或划拨前,告知建设单位相关建设要求。(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县能源局、县自然资源局、县防震减灾中心、县水利局、县行政审批局)
9.拓展告知承诺制。对已实施区域评估的审批事项及建筑工程施工许可部分前置条件中的建设资金落实、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实行告知承诺制。重点对县政府实施的重大民生工程(包括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安置房建设项目和市政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阶段,可探索试行告知承诺制审批,项目建设单位可在调整优化设计方案和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同时,签订《承诺书》,县行政审批局可据此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严格控制“承诺制”时效,有效期为6个月,项目单位必须在时效期内凭符合标准的设计方案或图纸,按照审批程序补充完成所有正式审批手续,各职能部门要制定工作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生态环境局、县能源局、县水利局)
(二)统一信息数据平台
10.“ー个系统”实施统一管理。依托省、市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平台,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覆盖县直各部门,做到审批过程、审批结果实时传送,实现统一受理、统一赋码、并联审批、实时流转、跟踪督办、信息共享。对上与国家、省、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对接,平行与相关部门审批信息系统对接,覆盖全县各有关部门,实现数据实时共享。(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
(三)统一审批管理体系
11.“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由县自然资源局统筹,整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产业规划、人口和环境规划以及综合交通、文化旅游、社会事业、城市绿地、环卫设施、综合管线、文物保护、人防空间等各类规划,统筹项目需求、空间规划、时序安排,形成覆盖全县的“一张蓝图”,建立健全项目前期策划生成机制,实现“多规合一”的“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统筹协调各部门提出项目建设条件及评估评价事项,实现“多规合一”业务协同。(责任单位: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12.“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建立完善“前台受理、后台审核”机制,整合各单位分散的服务窗口,设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材料网上流转、窗口统一发件”的综合受理模式,为申请人提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咨询、指导、协调和代办等业务,实现“一个窗口”集成服务。(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
13.“一张表单”整合申报材料。四个审批阶段的牵头部门建立完善审批清单服务机制,公开“一图通办”的办事指南、申请表单、申报材料要求,协调有关部门完成本阶段各项审批。建设单位在审批管理系统首次提交申请时获得项目专属二维码,可下载打印为项目量身定制的申请表单,上传项目申报材料,全程查询审批信息。建设单位只提交一套申报材料,不同审批阶段的审批部门按照审批权限共享申报材料和审批信息。(责任单位: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14.“一套机制”规范审批运行。建立“分级负责、统一监管”的行政审批效能监管体系,明确部门职责,明晰工作规程,规范审批行为,确保审批各阶段、各环节无缝衔接。建立审批协调机制,协调解决部门意见分歧,实现行政审批全流程、全要素跟踪监管。(责任单位: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四)统一监管方式
15.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新型监管机制,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采取专项检查、重点督查、定期巡查等方式,加大对工程建设项目参建单位和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管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于实行告知承诺制的审批事项,审批部门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对承诺人履行承诺的情况进行检查,对未履行承诺的,要依法撤销行政审批决定并追究承诺人的相应责任。(责任单位: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16.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建立红黑名单制度,明确应当列入红黑名单的情形,实行信用分级分类管理。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建立信用信息平台,完善申请人信用记录,出台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公开企业和从业人员违法违规、不履行承诺的失信行为,建立工程建设领域信用监管体系。(责任单位:县发改科技局、县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17.规范中介和市政公用服务。全面梳理与工程建设项目相关的中介服务。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强制性评估和技术审查,对必须保留的,建立相应的管理办法,实行服务承诺制,建立中介网上服务交易平台,对中介服务实施全过程监管。供水、供电、燃气、热力、排水、通信等市政公用服务要全部入驻政务服务大厅,实施统一规范管理,为建设单位提供“一站式”服务。完善市政公用服务管理办法,落实服务承诺制,明确办事流程、服务标准和收费,实现线上线下统一管理。(责任单位: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组长任副组长,县住建局、县发改科技局、县行政审批局等相关单位为成员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领导办公室设在县行政审批局,办公室主任由赵爱芳局长兼任。领导组办公室统筹协调、督促指导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统一部署,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建立工作制度,制定时间表、路线图,确保部门工作按时保质落实到位。
(二)加强培训和工作联系。各有关部门要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采取集中培训、网络培训和专题培训等方式,加强对参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领导干部、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强化政策解读和辅导,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全面落实。要建立上下联动的沟通反馈机制,督促指导、研究解决具体问题。
(三)严格督促落实。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任务完成情况列入年度考核目标,进行专项考核。对于工作进展缓慢、未按时完成阶段性工作任务的,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报请县政府纳入“13710”平台跟踪督办。对于工作推进不力、影响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进程的,坚决严肃问责。
(四)做好宣传引导。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宣传报道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政策措施、工作进展和取得成效,及时回应群众关切,为顺利推进改革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附件: 武乡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武乡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
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一、主要职责
全面领导全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研究决定改革工作中重要政策和重大事项,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
二、组成人员
组 长:王书文 县 长
副组长:李 颖 常务副县长
成 员:赵 兴 县政府信息中心主任
赵爱芳 县行政审批局局长
孙亚东 县住建局局长
高俊红 县发改科技局局长
杜秀文 县财政局局长
刘永明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刘宏县 工信局局长
张鸿儒 县交通局局长
刘卫斌 县水利局局长
张国红 县应急局局长
张彬宏 县能源局局长
李卫民 县气象局局长
张碧玉 县文旅局局长
房维斌 县生态环境局局长
王兴力 县林业局局长
李亮亮 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陈丽萍 县防震减灾中心主任
崔红斌 县数治中心主任
宋彦兵 县供电公司经理
李东青 县供水公司经理
史文武 县供暖公司经理
郭晓龙 森众燃气公司经理
谭迅哲 县移动公司经理
宋延军 县联通公司经理
杨利军 县电信公司经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行政审批局,办公室主任由县行政审批局局长赵爱芳同志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