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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0014349/2022-12603 | |
发文字号:武政办发〔2022〕11号 | 发文时间: |
发文机关:武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 题 词: |
标 题:武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乡县县城小学“放心午餐”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发布日期:2022-03-10 |
县直各有关单位:
《武乡县县城小学“放心午餐”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武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2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武乡县县城小学“放心午餐”工程实施方案
为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优质、公平教育需求,进一步提升教育服务能力,切实帮助广大家长解决小学生中午接送难、午餐无法保障问题,根据山西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在全省城区小学实施“放心午餐”工程的指导意见》(晋教〔2021〕4号)和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治市城区小学“放心午餐”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长政办发〔2021〕76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武乡县县城公办非寄宿制小学(以下简称“县城小学”)“放心午餐”工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按照省、市、县工作安排部署,将促进学生健康发展和增加人民福祉作为实施“放心午餐”工程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学校主体、家长分担、社会参与的午餐服务管理新格局。
二、基本原则
(一)学生为本,健康第一。将促进学生身心健康作为推进午餐工作的首要原则和出发点,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积极创造实施条件,着力保障县城小学生午餐放心安全、营养健康。
(二)政府统筹,学校管)理。坚持政府主导,教育行政部门牵头负责,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等部门协同配合,社会企业多元参与,全面提升“放心午餐”工程的供给能力和保障水平。
(三)因地制宜,自愿选择。各县城小学根据县情、校情自主选择校内午餐模式,要充分尊重家长的意愿需求,坚持家长自主选择,不得强制或统一要求。
三、工作目标
我县县城现有太行小学、城关小学、五一小学、东村小学共4所公办非寄宿制小学,“放心午餐”工程从2022年春季学期开始实施,到2023年底实现全县有需求的县城小学提供校内午餐全覆盖。
四、服务内容
(一)午餐服务
1.校内食堂供餐。各实施学校要根据本校现有办学条件和学生实际需求,做好前期规划,新建和改扩建学生食堂及餐厅,购置必要的食堂食品贮存、加工、制作、清洗消毒及视频监控等设施设备,打造“明厨亮灶”,实现“阳光操作”,按照健康、营养、经济、非营利的原则,为学生提供健康营养的放心午餐。
2.企业辅助配餐。对于我县暂不能实现食堂供餐的县城小学,由县教育局牵头,组织市场、发改等相关部门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标,并将招标结果公示。相关学校要成立由学校管理人员、教师代表、家长代表组成的膳食委员会,按照安全第一、服务最佳、距离最近、成本最小、“中央厨房”优先的原则,在中标企业中选择1-2家企业为学生提供午餐服务。学校膳食委员会要定期对供餐服务企业进行评议,及时淘汰、替换服务不达标的企业。
(二)午休及午间活动服务
4所县城小学要主动创造条件为学生提供校内午休、午间活动等服务,优先满足学生午休需求。午休以在闲置教室(功能室)内为主,配备具有午休功能的可调折叠床。午休将男、女生分开安排,由同性别教师进行管理。同时,学校图书馆、阅览室、多功能室、体育馆等活动场所要在午休时间向学生开放,丰富学生午间学习生活。午休及午间活动期间,学校应加强安全教育,强化安全监管,严防事故发生。
五、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全县县城小学“放心午餐”工程的组织领导,成立武乡县县城小学“放心午餐”工程领导小组,工作任务结束后自行撤销。
组 长:史小兵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张中强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李世萍 县教育局局长
成 员:李玉峰 县教育局副局长
贾晋东 县发改科技局副局长
王战胜 县财政局二级主任科员
张 昊 县卫体局副局长
王青平 县市监局副局长
张 鹏 县公安局政委
姜振国 县自然资源局二级主任科员
赵鹏飞 县住建局副局长
董成伟 县行政审批局党组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县教育局副局长李玉峰兼任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拟定总体推进计划和年度工作方案,制定相关标准,推进信息化管理,定期开展督导检查,掌握推进实施情况,及时协调解决问题,并向领导小组报告阶段性工作。
六、职责分工
县教育局:负责我县县城小学“放心午餐”工程总体协调工作,对学生作息时间调整提出意见建议。指导学校实施好“放心午餐”工作;建立“放心午餐”学校食堂智慧管理平台,引入“智慧食堂”等现代化管理模式;协同市场监管部门推广学校食堂“明厨亮灶+互联网”;协调配合相关部门落实好各项措施和规定。
县发改科技局:负责制定教职工参与午餐(企业配餐时的管理)、午休及午间活动服务收费标准。
县财政局:负责筹措本级县城小学“放心午餐”工程教师及食堂服务人员所需经费。
县市监局:负责食品安全监管,全面推行“明厨亮灶+互联网”;加大学校用餐监管力度,严查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市场秩序。
县卫体局:负责指导供餐企业和学校落实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协同教育、市场监管等部门定期对供餐企业和学校疫情防控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做好食品安全相关事件的流行病学调查和医疗救治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保障学生“放心午餐”配送车辆安全畅通运行,并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为“放心午餐”工程实施保驾护航。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放心午餐”食堂建设用地规划、用地手续办理等有关事宜。
县住建局:负责“放心午餐”食堂建设质量监督、安全备案等有关事宜。
县行政审批局:负责“放心午餐”食堂建设审批等事项。
七、保障措施
(一)经费支持到位。县城小学午餐午休及午间活动服务属于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学生午餐费用原则上由学生家长负担。教职工参与午餐午休及午间活动的人数根据实际参与“放心午餐”工程的学生人数确定,劳务报酬从教师增量绩效中解决,严禁另行收取费用或从学生餐费中截留、挪用。学校食堂按照非营利性原则收取餐费并建立专账管理,保证餐费全部用于学生午餐。配餐企业要坚持公益性原则,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学生午餐收费标准经公示后供学生、监护人选择,餐费统一由银行代收代管。
(二)条件保障有力。新建学校要优先保障学生午餐午休及午间活动服务的场地及设施设备配置,为将来发展留有空间。对目前不能提供食堂而有可利用场地的学校,要结合实际新建、改扩建食堂及餐厅,并提供食品贮存、加工及学生就餐等场所设备,逐步满足食堂供餐、学生就餐需求;对既无食堂、又无场地的学校,可考虑跨校供餐或企业供餐服务。供餐学校和企业应按照食品安全管理等有关规定,配备必要的餐具清洗、消毒等设施,用餐前后全程做好餐具的清洁、消毒、回收、存放等各环节工作。同时,应坚持绿色环保理念,不得发放和使用一次性筷子、一次性饭盒等非再生利用的餐具。
(三)严格安全监管。要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规定,严把食品安全关,严格落实供餐准入制度和学校管理人员陪餐制度,有关部门要为符合条件的学校食堂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加强对供餐企业的资质、供餐质量、食品安全、收费标准等的严格监管。学校要健全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招标、食品安全风险评估、责任追究等制度,加大全过程监管力度,做到源头可控、全程可溯、有据可查。要加强餐饮从业人员培训与管理,实现食堂操作规范化,坚决防止食品安全事件发生。
(四)推进智慧管理。全面推行学校食堂“明厨亮灶+互联网”建设,通过将视频信息接入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网页、APP以及第三方平台等方式,实现“明厨亮灶+互联网”。教育行政部门、学校负责人和食堂管理人员要借助“明厨亮灶+互联网”,随机抽查食堂食品安全状况,对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要及时予以纠正。鼓励膳食委员会、学生、家长借助“明厨亮灶+互联网”,参与学校食堂的监督。
(五)创新管理模式。学校要将午餐午休及午间活动管理作为学生劳动教育的重要内容,积极探索各年级学生参与午餐、午休及午间活动各个环节力所能及的服务和管理活动,推动小学高年级学生以值日生形式,参与午餐分配和餐后回收、清洁、整理以及午休及午间活动秩序维持等工作,提高学生自我管理和协作能力。
(六)科学营养供餐。学校要严格落实“营养改善计划”要求,加强营养膳食指导,健全营养配餐制度,公开公示就餐食谱,引导学生科学营养就餐。要结合不同年龄段学生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营养健康教育活动,普及营养科学知识,引导学生养成健康饮食习惯。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山西省预防和制止餐饮浪费规定》,引导学生从小树立“节约光荣、浪费可耻”意识,从思想上自觉养成节约光荣的好习惯,从行动上自觉养成摒弃浪费的好行为。
(七)做好应急处置。各学校要按照《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制定食品安全应急处置预案,建立食品安全事件报告制度,从严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规定。发生集中用餐食品安全事件或疑似食品安全事件时,学校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救治和管控,并按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教育行政部门要在第一时间赶往现场,协助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防止事态扩大,做好舆情管控,并逐级报告。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城小学“放心午餐”工程作为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由省级统一部署、市级统筹安排、县级组织落实、学校具体实施。县教育、发改、财政、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将此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加大统筹协调力度,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放心午餐”工程顺利实施。4所县城小学要把“放心午餐”工程作为解决家长急难愁盼问题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实行校长负责制,切实承担起组织实施和管理协调等责任。
(二)严格监督检查。县政府建立定期督导检查和责任追究制度,组织有关部门制定专门的监督检查办法,对县城小学“放心午餐”工程实施进行全过程监督。对政策落实不到位、食品安全管理不严格、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食堂餐厅建设进度滞后等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对造成重大安全事件或不良社会影响的,将依法依规依纪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三)做好宣传引导。各有关部门、学校要高度重视县城小学“放心午餐”工程的宣传工作,拓宽宣传渠道,利用微信、网络、融媒体等多种形式,向全社会深入宣传“放心午餐”相关政策和措施。要高度重视舆情分析,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建议,及时改进完善工作。要认真总结、宣传推广典型经验,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支持、共同监督和共同推进的良好氛围。
本实施方案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本实施方案自2022年3月1日起开始施行,有效期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