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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01236931-5/2021-04144 | |
| 发文字号:武政办发〔2021〕43号 | 发文时间: |
| 发文机关:武乡县人民政府 | 主 题 词: |
| 标 题:武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乡县“千吨万人”水源地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 |
| 主题分类: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发布日期:2021-09-22 |
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武乡县“千吨万人”水源地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武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武乡县“千吨万人”水源地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长治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全市“千吨万人”水源地环境保护状况评估和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长环发〔2021〕27号)要求,为确保“千吨万人”水源地饮用水水源安全,提高饮用水水源保护水平和监督管理能力的基础,同时强化各职能部门主体责任,稳步推进我县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改工作,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保障饮用水水源环境质量为核心,以强化环境执法为抓手,聚焦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突出环境问题,全面推进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设立保护区边界标志、整治保护区内环境违法问题,提升环境风险防范能力,确保饮用水水源水质安全。
二、工作目标
2021年11月底前建立“千吨万人”水源地档案,并基本完成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工作。
三、水源地基本信息
我县“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有4个:洪水镇下黄岩村地下水型水源地、蟠龙镇河不凌村地下水型水源地、故城镇集中供水水源地和上司集中供水水源地。
四、具体问题及整治措施
(一)洪水镇下黄岩村地下水型水源地
存在问题:未设置界碑、交通警示牌
整改措施:依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HJ/T433-2008,设置界碑、交通警示牌和宣传牌等标识,且状态完好。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底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武乡分局、洪水镇人民政府
(二)蟠龙镇河不凌村地下水型水源地(一级保护区井周半径为87米的圆形区域,总面积0.0238km2)
存在问题:未设置界碑、交通警示牌
整改措施:依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HJ/T433-2008,设置界碑、交通警示牌和宣传牌等标识,且状态完好。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底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武乡分局、蟠龙镇人民政府
(三)故城镇集中供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井周半径为76米的圆形区域,总面积0.0181km2)
存在问题:未设置界碑、交通警示牌
整改措施:依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HJ/T433-2008,设置界碑、交通警示牌和宣传牌等标识,且状态完好。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底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武乡分局、故城镇人民政府
(四)上司集中供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井周半径为76米的圆形区域,总面积0.0181km2)
存在问题:未设置界碑、交通警示牌
整改措施:依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HJ/T433-2008,设置界碑、交通警示牌和宣传牌等标识,且状态完好。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底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武乡分局、上司乡人民政府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饮用水源环境保护工作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切身利益,事关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饮用水源地整治工作是水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延伸和继续,各乡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抓好落实。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乡镇、水利、生态环境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强大合力,全力完成“千吨万人”饮用水源环境整治任务。
(三)严把整改质量。各相关单位要明确目标、注重质量、责任到人、细化措施,高质量完成整改。对因重视不够、安排部署不到位、工作措施不力,未按时完成水源地整治任务的,县政府将对责任单位进行约谈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