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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01236931-5/2021-15459 | |
| 发文字号:武政办发〔2021〕27号 | 发文时间: |
| 发文机关:武乡县人民政府 | 主 题 词: |
| 标 题:武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乡县保汛期水质稳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 |
| 主题分类: | 发布日期:2021-07-02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武乡县保汛期水质稳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武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武乡县保汛期水质稳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长治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治市保汛期水质稳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长政办发电〔2021〕24号)精神,防范汛期国控断面水质大幅度波动,确保“十四五”水污染防治工作起好步、开好局,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部署,防范汛期国控断面水质大幅度波动,确保全年水环境质量稳定达标,促进全县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二、工作目标
确保汛期关河水库出口国控断面和西营省控断面水质达到省、市考核要求,力争实现关河水库出口国控断面、汛期水质月均值不超标日均值不出现连续3日超标现象,西营省控断面力争不出现Ⅴ类水质。
三、工作安排
从2021年6月28日开始至9月30日结束,开展为期3个半月的保汛期水质稳定专项行动。
(一)动员部署(2021年6月28日至6月30日)
成立我县保汛期国控断面水质稳定专项行动领导组,全面安排部署专项行动工作。
(二)自查自纠(2021年7月1日至9月20日)
县直有关部门和相关乡镇人民政府对重点区域、重点流域、重点企业、重点环节等开展汛期水环境状况大排查,及时发现并处置影响国控断面水质的水污染问题,确保排查不留死角,问题全部整治到位。
(三)总结提升(2021年9月21日至9月30日)
全面总结专项行动成效和经验,抓紧补齐水污染防治工作短板,尽快建立健全保汛期水质稳定长效工作机制,确保实现汛期国控断面稳定达标。
四、重点工作任务
(一)强化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
1.城镇排水系统。持续推进县城雨污分流改造;全面排查城镇排水设施,发现问题限期处理;对县城雨水管网、排水沟渠、低洼区等开展全面清淤,重点做好易涝区域、易淤积管段的管道清淤工作,消除封堵、淤积等隐患,避免雨天管网沉积污染物的释放;排污泵站、雨水溢流口采取应急措施,避免雨污混合溢流。(县住建局牵头,丰州镇人民政府配合)
2.城镇污水处理厂。督促县城污水处理厂在降雨开始前,有计划的提高水量,减少管网中存留的污水,降雨期间在保证出水水质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增加进水量。(县住建局负责)
(二)强化企业雨污水排放监管
3.重污染企业监管。加强煤矿、洗选煤、电厂等重点企业雨水口、初期雨水池、事故应急池的排查,确保初期雨水池、事故应急池在降雨前为清空状态;强化厂区日常监管,清除厂区面源污染;做好固废堆场等环境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及应急准备工作,防范化解重大环境安全风险。(市生态环境局武乡分局和县工信局按职责分别落实,属地乡镇人民政府配合)
4.入河排污口监管。严防不法企业趁降雨天气、汛期河水涨水期间,偷倒或利用雨水口偷排废污水。(市生态环境局武乡分局牵头,属地乡镇人民政府配合)
(三)强化河湖水系环境管理
5.河湖水系连通。进一步加强河道排查,对于因河道过宽形成淤积、滞留塘的河道,设置主河槽,河漫滩和河滨带种植水生植物,改善水动力条件,逐步恢复河流生态系统功能。(县水利局牵头,属地乡镇人民政府配合)
6.河湖藻类垃圾清理。开展精细化清理行动,对河道及两侧水生植物残体、漂浮物、垃圾等进行集中打捞,最大限度减少河道及两侧污染对地表水环境质量的影响;密切关注各重点河湖(库)水质动态,针对性对重点湖(库)藻类进行拦截打捞工作,减轻藻类对河流水质的影响。(县水利局牵头,属地乡镇人民政府配合)
(四)强化农业农村污水治理
7.农业污染防治。做细做实化肥、农药减量化工作;对沿河耕地进行全面排查,采取有效措施避免耕地降雨退水进入河道;对沿河畜禽养殖和水产养殖场加强监管,坚决杜绝养殖废水、受污雨水排入河道。(县农业农村局和属地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8.农村生活污水。农村沟渠存蓄的黑臭水体在汛期前进行全面清理,送入污水厂处理,并在降雨后及时清空;已建成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确保正常运行。(县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武乡分局和属地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五、重点断面管控措施
(一)关河水库出口断面
1.密切关注自动站监测数据变化情况,强化分析研判,一旦发现水质大幅波动,立即组织专项排查,切断污染源。(市生态环境局武乡分局负责)
2.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证国家第三方采测机构在关河水库出口可以正常进行手工采样,同时加强施工监管,做好防护措施,避免施工影响河道水质。(县水利局负责)
3.进一步排查关河水库上游支流周边的村庄,严禁生活污水直排入河;排查沿河耕地,严防耕地降雨退水入河。(县农业农村局和市生态环境局武乡分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4.全面排查断面周边及上游其他污染源,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切断一切可能造成水质超标的污染源,确保该断面水质稳定达标。(市生态环境局武乡分局牵头,属地乡镇人民政府配合)
(二)西营断面
西营省控断面汛期水质月均值不超标,力争不出现Ⅴ类水质,以防影响下游小峧国控断面水质。
1.对农村生活污水,有条件的村庄就近接入污水管网,集中收集至蟠龙、洪水、韩北三个乡镇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尚不具备接入污水管网的农村生活污水,由旱厕收集,定期清运。(市生态环境局武乡分局和属地乡镇人民政府落实)
2.严格监管企业入河排污口,坚决杜绝沿河企业趁降雨天气、汛期河水涨水期间,偷倒或利用雨水口偷排废污水。(市生态环境局武乡分局和属地乡镇人民政府落实)
六、组织保障
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组(见附件),统一组织指挥保汛期水质稳定专项行动。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生态环境局武乡分局,具体负责专项行动的指导、调度、通报及与市级推进组对接等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县直有关部门要确定专人担任联络员,协调解决专项行动中遇到的问题,联络员名单于6月29日前报专项行动领导组办公室。
七、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汛期水质管控难度大、不确定因素多,管控不力将直接影响全县水生态环境约束性指标年度考核。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主动扛牢深入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政治责任,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分管领导要亲自参与和指导专项行动,确保汛期水环境质量不下降。
(二)进一步加强研判预警。气象部门负责及时发布降雨预警信息。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及时发布断面水质预警信息。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根据预警信息提前做好应对降雨天气的各项工作准备。当断面水质出现恶化时,及时组织开展监测,跟踪核实相关情况,对水质超标断面控制单元内入河排污口加密监测频次,开展溯源排查,采取有效措施立即整改到位。
(三)进一步强化问题整改。专项行动领导组办公室要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部门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对专项行动期间发现的突出问题,由相关部门负责督促整改,并及时将整改情况报送专项行动领导组办公室。对因重视不够、安排部署不到位、工作措施不力,导致汛期出现国控断面超标情况的,县政府将对责任单位进行约谈督办。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要移交纪检监察部门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联系人:市生态环境局武乡分局水生态环境股 李建国
市生态环境局武乡分局综合行政执法队 张卫东
联系电话:18003554777 13008067199
附件:武乡县保汛期水质稳定专项行动领导组
附件:
武乡县保汛期水质稳定专项行动领导组
组 长:石永兵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冯 鹏 县数治中心副主任
房维斌 市生态环境局武乡分局局长
成 员:刘 宏 县工信局局长
孙亚东 县住建局局长
刘卫斌 县水利局局长
张彬宏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李卫民 县气象局局长
各乡镇乡镇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生态环境局武乡分局局长房维斌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