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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01236931-5/2020-02301 | |
| 发文字号:武政办发〔2020〕75号 | 发文时间: |
| 发文机关:武乡县人民政府 | 主 题 词: |
| 标 题:武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乡县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 |
| 主题分类: | 发布日期:2020-11-24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武乡县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武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1月24日
武乡县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
为开展好我县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确保如期完成打赢蓝天保卫战既定目标任务,根据《长治市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长政发〔2020〕34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基本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保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进一步压实责任,统筹推进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实现打赢蓝天保卫战圆满收官。
(二)主要目标。市下达我县秋冬季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为2020年10-12月PM2.5平均浓度控制目标36微克/立方米、重污染天数控制目标0天,2021年1-3月PM2.5平均浓度控制目标60微克/立方米、重污染天数控制目标2天。
二、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
(三)全面实施绩效分级差异化减排。组织好辖区内相关企业评级工作,履行帮扶告知义务,确保全部参与评级,并监督企业严格按照评估结果落实相应应急减排措施。严格按照《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以下简称《技术指南》)有关要求,全面推进绩效分级差异化管控,鼓励环保绩效水平高的“先进”企业,鞭策环保绩效水平低的“后进”企业,以“先进”带动“后进”,提升环保基础工作整体水平。对国家未明确实施绩效分级的行业,根据本地环境空气质量改善需求、工业污染特征、行业污染治理水平等具体情况,按照省、市要求制定重污染天气差异化管控措施并监督企业落实。对各类污染物不能稳定达标排放或未达到排污许可管理要求的企业,不纳入绩效分级管理范畴(但应纳入应急减排清单),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采取停产或最严级别限产措施,以生产线计。(市生态环境局武乡分局牵头,各行业主管部门、各乡镇政府落实)
(四)高标准完成应急减排清单。按照时限要求完善辖区内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做到涉气企业全覆盖,明确各涉气企业重污染天气预警条件下采取的应急减排措施。把各项应急减排措施细化落实到具体生产线、生产环节、生产设施,确保可操作、可监测、可核查。要梳理确定涉及保障民生、保障城市正常运转或涉及国家战略性产业的保障类工业企业和重大工程项目清单,并纳入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严格控制保障类工业企业和工程项目数量,保障类工业企业和工程项目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仅准许从事特定保障业务的生产经营。对污染物排放低的小微涉气企业视情形减少应急管控措施,对居民供暖锅炉和对当地空气质量影响小的生活服务业纳入清单但不应采取停限产措施。(市生态环境局武乡分局牵头,各行业主管部门、各乡镇政府落实)
(五)积极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按照省、市调度要求,积极启动相应预警,并采取应急减排措施。当预计未来较长时间段内,有可能连续多次出现重污染天气过程,将频繁启动橙色及以上预警时,提前指导行政区域内生产工序不可中断或短时间内难以完全停产的行业,预先调整生产计划,确保在预警期间能够有效落实应急减排措施。(市生态环境局武乡分局牵头,各行业主管部门、各乡镇政府落实)
(六)加强重污染天气区域应急联动。积极融入京津冀“2+26”城市、省内大气污染防治区域应急联动,按照国家、省、市的预测预警和指挥调度,及时响应、有效应对。(市生态环境局武乡分局牵头,各行业主管部门、各乡镇政府落实)
(七)实施工业企业秋冬季错峰生产。严格落实县工信局《关于2020-2021年秋冬季重点行业工业企业错峰生产方案的通知》(武工信字〔2020〕107号)和《关于<武乡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2020-2021年秋冬季重点行业工业企业错峰生产方案的通知>的补充通知》要求,在全县范围内实施重点行业企业秋冬季错峰生产。(县工信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武乡分局、县交通局配合,各行业主管部门、各乡镇政府落实)
三、全面完成打赢蓝天保卫战重点任务
(八)推进清洁取暖散煤替代工程。坚持“因地制宜、以气定改、以供定需,先立后破”的原则,集中资源大力推进散煤治理,在保障能源供应的前提下,按照时限要求完成23030户的冬季清洁取暖既定目标任务。暂不具备清洁能源替代条件的山区,允许使用“洁净煤+节能环保炉具”“生物质成型燃料+专用炉具”等方式取暖。2020年新改造尚未得到一个采暖季运行检验的,不得拆除原有燃煤取暖设施。(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武乡分局配合,县住建局、县能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政府落实)
全力做好气源电源供应保障,优化天然气使用方向,优先保障清洁取暖与温暖过冬,持续完善调峰用户清单,夯实“压非保民”应急预案。对“煤改电”配套电网工程和天然气互联互通管网建设应给予支持,统筹协调项目建设用地等。燃气、电网、发电、铁路等企业要切实担负起社会责任,加大基础设施投入,确保气源电源稳定供应。(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牵头,县住建局、县能源局配合,各相关企业单位落实)
严防散煤复烧。对已整体完成清洁取暖改造并稳定运行的地区,逐步划定为“禁煤区”。(市生态环境局武乡分局落实)加强监督检查,严厉查处“禁煤区”范围内散煤销售,依法清理“禁煤区”内燃煤及燃煤设施,防止已完成清洁取暖改造的用户散煤复烧。(县市监局、县能源局、市生态环境局武乡分局、丰州镇政府落实)对暂未实施清洁取暖的地区,组织做好洁净煤供应保障,确保洁净煤供应满足居民使用需求。(县能源局落实)严厉打击劣质煤销售,开展民用煤质量专项整治行动,依法查处生产、销售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民用煤和在“禁煤区”销售煤炭及其制品等违法行为,杜绝不合格民用煤流入市场。(县市场监管局、县能源局、各乡镇政府落实)
(九)强化秸秆禁烧管控。坚持疏堵结合,因地制宜大力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强化乡镇政府秸秆禁烧主体责任,建立全覆盖网格化监管体系,加强“定点、定时、定人、定责”管控。要组织开展秋收阶段秸秆禁烧专项巡查,重点紧盯极易焚烧秸秆的收工时、上半夜、下雨前和播种前4个时段,加强田间地头巡逻检查。(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政府落实)
(十)严防“散乱污”企业反弹。完善动态管理机制,实现“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将完成整改的企业列入“白名单”,对新发现的“散乱污”企业建档立册,及时纳入管理台账。进一步夯实网格化管理,落实乡镇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定期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发现一起、整治一起,坚决防止已关停取缔的“散乱污”企业借机死灰复燃、异地转移,坚决遏制反弹现象。充分运用电网公司专用变压器电量数据技术,扎实开展“散乱污”企业排查及监管工作。(市生态环境局武乡分局、各乡镇政府落实)
(十一)加快推进“公转铁”。加快煤炭等运输量较大企业的铁路专用线建设,进一步提升铁路货运量,2020年底铁路货运量要同比2017年增加。(县工信局、县交通局落实)研究砂石骨料行业运输结构调整政策措施,推进砂石行业清洁运输。(县工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落实)
(十二)加快推进柴油货车治理。采取经济补偿、限制使用、严格超标排放监管等综合措施,加快淘汰老旧柴油货车,确保在2020年底前完成市下达我县淘汰国三及以下营运类柴油货车目标任务。(县交通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武乡分局、县交警大队配合)加快推进在渣土运输、环卫、园林、轻型物流配送等领域推广使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汽车(县住建局、县环卫中心、县园林中心、县商务中心落实)。开展柴油货车执法检查,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城市管理、公安交警联合路查路检,严查重处柴油货车冒黑烟、超标排放和抛洒遗漏等违法违规行为。(市生态环境局武乡分局、县交通局、县住建局、县交警大队落实)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绿色运输示范区建设工作,优化柴油货车通行。(县交通局、县交警大队落实)按照生态环境部等3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建立实施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的通知》要求,抓好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落地见效,2021年3月底前,力争柴油货车检验合格率达到90%以上,基本消灭车辆冒黑烟现象。(市生态环境局武乡分局、县交通局落实)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执法检查,将超标排放突出的施工单位纳入失信企业名单。积极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工作,严格落实便民利民要求,严禁在编码登记过程中乱收费。(市生态环境局武乡分局落实)持续集中打击和清理取缔黑加油站点、流动加油车,对不达标的油品追踪溯源,查处劣质油品存储销售集散地和生产加工企业。(县商务中心、县市监局、县公安局、县交通局落实)
(十三)落实产业结构调整要求。深入实施洗煤行业核查认定,对属于淘汰范围的洗煤企业依法予以淘汰。(县能源局、属地乡镇政府落实)
(十四)深入开展锅炉、炉窑综合整治。深入排查,依法依规加大燃煤锅炉(含茶水炉、经营性炉灶、储粮烘干设备等燃煤设施)淘汰整治力度,确保每小时35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全部按照时限要求完成淘汰,燃气锅炉全部按照时限要求完成低氮改造。(市生态环境局武乡分局、属地乡镇政府落实)
全面加强建材等重点行业无组织排放治理,生产工艺产尘点(装置)采取密闭、封闭或设置集气罩等措施,物料采用密闭、封闭等方式储存和输送,2020年12月底前完成一轮辖区内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排查整治,发现一起,停产整治一起。(市生态环境局武乡分局、县工信局、县自然资源局、属地乡镇政府落实)
(十五)持续推进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攻坚。深入排查检查县城建成区、城乡接合部范围内4S店、汽车维修、干洗店、印刷、家具制造等行业的VOCs治理情况,确保VOCs收集全面,治理有效,稳定达标;组织完成成品油、有机化学品等挥发性有机液体储罐排查,2020年12月底前建立管理清单。(市生态环境局武乡分局、县工信局、各乡镇政府落实)
(十六)强化扬尘管控。县城降尘量不得高于9吨/月·平方公里。(市生态环境局武乡分局落实)加强施工扬尘控制,严格执行施工过程“六个百分之百”,鼓励推动实施“阳光施工”“阳光运输”。将扬尘管理工作不到位的不良信息纳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情节严重的,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督促建筑单位履行施工工地到主次干线连接线路段的主体责任,确保连接线硬化。(县住建局落实)强化道路扬尘管控,2020年12月底前,县城建成区道路水洗机扫作业比例达到65%以上;加大各类工地、物料堆场、渣土消纳场等出入口道路及与城市主次干线连接线清扫保洁力度。对县城建成区和城乡接合部未硬化道路、沿街门面和道路连接带裸露地面实施硬化或绿化。加强城市及县城建成区道路两侧裸土、长期闲置土地、拆迁荒地、绿化带、店铺门前、露天停车场等地面裸地绿化、硬化治理。(县住建局、县环卫中心、县园林中心、丰州镇政府落实)加强堆场扬尘污染控制,全面完成物料堆放场所围挡、苫盖、自动喷淋等抑尘设施,以及物料输送装置吸尘、喷淋等防尘设施建设。(市生态环境局武乡分局、县住建局、属地乡镇政府落实)
(十七)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开展餐饮油烟综合整治工作,确保油烟治理设施完善、运行正常,并长期稳定达标。(县市监局、市生态环境局分局落实)常态化开展城市大清洗行动,做好背街小巷扬尘治理工作,发现破损路面及时修复,确保路面全面硬化。((县住建局、县环卫中心、丰州镇政府落实)全面清理县城建成区范围内的未落实扬尘治理措施的“五堆”,严防起尘。(县住建局、丰州镇政府落实)
四、保障措施
(十八)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组织领导和分析研判,树立底线思维,全面梳理完成目标任务存在风险,充分汲取以往秋冬季攻坚行动的经验教训,避免因目标任务进展超出预期而松懈倦怠,对企业放松监管、降低要求;也要避免因完成目标任务难度大而畏难退缩,不担当作为、放任自流;更要避免为完成目标任务而采取“一律关停”“先停再说”以及不顾实际情况长时间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等简单粗暴措施,敷衍应对,临时性过关。
(十九)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优化清洁取暖资金投入结构,重点向农村低收入人群倾斜,对特困群体采取兜底补贴政策,及时足额发放补贴,确保清洁取暖设施用得上、用得起、用得好。积极利用中央资金支持引导开展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
加大价格政策落实力度。居民“煤改气”采暖期天然气门站价格不上浮。要完善峰谷分时价格制度,完善采暖用电销售侧峰谷电价,进一步扩大采暖期谷段用电电价下浮比例。落实好差别电价政策,对限制类企业实行更高价格,根据实际需要扩大差别电价、阶梯电价执行行业范围,提高加价标准。
加大信贷融资支持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债券市场进行直接融资,募集资金用于大气污染治理等。全面开放铁路专用线投资建设、运营维护市场,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铁路和多式联运企业金融服务的支持力度,积极引导社会资本以多种形式参与投资建设铁路专用线。
(二十)完善监测监督体系。加强对企业自行监测及第三方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提高企业自行监测数据质量,2021年3月底前,公开一批监测数据质量差甚至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机构和人员名单。
(二十一)加大监督帮扶力度。向企业宣传大气污染治理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引导企业自觉守法。精准、有效开展环境监督执法,对排放稳定达标、运行管理规范、环境绩效水平高的企业,按有关规定纳入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对监督执法中发现的问题,既要督促有关企业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严格整改要求,确保整改到位,也要注重精细化管理,加强指导帮扶,推动复工复产;对违法情节及后果严重、屡查屡犯的,要依法严厉查处,典型案例公开曝光。加强联合执法,在“散乱污”企业整治、油品质量监管、涉VOCs产品质量监管、柴油车尾气排放抽查、扬尘管控等领域实施多部门联合执法,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形成执法合力。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执法监督力度,加密应急响应期间执法检查频次,督促企业落实重污染应急减排责任。
(二十二)严格追责问责。县政府对重点攻坚任务落实不力的,实施量化问责。对攻坚任务中不履职、不尽责、不担当、不作为、假作为、慢作为的有关人员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1
武乡县2020-2021年秋冬季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
|
时间段 |
PM2.5浓度控制目标 (微克/立方米) |
重污染天数控制目标 (天) | |
|
武乡县 |
2020年10-12月 |
36 |
0 |
|
2021年1-3月 |
60 |
2 |
附件2
武乡县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任务分解
|
类别 |
重点工作 |
主要任务 |
完成时限 |
工程措施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
产业结构调整 |
“两高”行业产能控制 |
洗煤行业清理整顿 |
2020年12月底前 |
深入实施洗煤行业核查认定,对属于淘汰范围的洗煤企业予以淘汰。 |
县能源局 |
属地乡镇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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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乱污”企业和集群综合整治 |
“散乱污”企业、集群综合整治 |
长期坚持 |
持续开展“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实施“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发现一起整治一起,分类实施关停取缔、搬迁和原地提升改造。 |
市生态环境局武乡分局 各乡镇政府 |
| |
|
工业源污染治理 |
无组织排放治理 |
2020年12月底前 |
持续巩固无组织排放治理成效,开展全面排查检查,确保全县重点工业企业完成物料(含废渣)运输、装卸、储存、转移、输送以及生产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的深度治理,实现重点工业企业无组织治理动态清零。 |
市生态环境局武乡分局 县工信局 县自然资源局 |
属地乡镇政府 | |
|
重点工业行业VOCs综合治理 |
VOCs一厂一策 |
2020年12月底前 |
对武乡县东村红星印刷厂和武乡县弘历彩色印刷有限责任公司开展VOCs治理“一企一策”及执法检查,不能稳定达标的企业停产整治。 |
市生态环境局武乡分局 |
丰州镇政府 | |
|
产业结构调整 |
重点工业行业VOCs综合治理 |
储罐排查 |
2020年12月底前 |
完成成品油、有机化学品等涉VOCs物质储罐排查,建立台账。 |
市生态环境局武乡分局 |
县工信局 县商务中心 县应急局 县行政审批局 属地乡镇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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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品储运销综合治理 |
执法检查 |
长期开展 |
持续集中打击和清理取缔黑加油站点、流动加油车,对不达标的油品追踪溯源,查处劣质油品存储销售集散地和生产加工企业。 |
县商务中心 县市监局 |
县公安局 县交通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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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结构调整 |
清洁取暖 |
清洁能源替代散煤 |
按照省定时限 |
完成冬季清洁取暖改造23030户。 |
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 |
县住建局 县能源局 县农业农村局 市生态环境局武乡分局 各乡镇政府 |
|
锅炉综合 整治 |
淘汰燃煤锅炉 |
长期开展 |
认真组织排查,发现一台淘汰替代一台,确保全县范围内淘汰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 |
市生态环境局武乡分局 |
各乡镇政府 | |
|
燃气锅炉低氮改造 |
长期开展 |
认真组织排查,发现一台改造一台,确保全县范围内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动态清零。 |
市生态环境局武乡分局 |
各乡镇政府 | ||
|
运输结构调整 |
公转铁 |
铁路货运量提升 |
2020年12月底前 |
完成市下达铁路货运量同比2017年增加任务量。 |
县工信局 县交通局 |
|
|
运输结构 调整 |
老旧车淘汰 |
全年 |
完成市下达我县国三及以下营运柴油货车淘汰任务。 |
县交通局 |
市生态环境局武乡分局 县交警大队 属地乡镇政府 | |
|
运输结构调整 |
车燃油品质改善 |
油品和尿素 质量抽查 |
2020年12月底前 |
在全县加油站(点)抽检车用汽柴油,实现年度全覆盖;从国道、省道沿线加油站抽检尿素。 |
县市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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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用车环境管理 |
在用车执法监管 |
常态化开展 |
开展柴油货车执法检查,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交通、城市管理、公安交警联合路查路检,严查重处柴油货车冒黑烟、超标排放和抛洒遗漏等违法违规行为。 |
市生态环境局武乡分局 |
县交通局 县住建局 县交警大队 | |
|
2020年12月底前 |
全县重点用车企业全部安装门禁及视频监控系统,推进门禁联网工作。 |
市生态环境局武乡分局 |
属地乡镇政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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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道路移动机械环境 管理 |
排放检验 |
2020年12月底前 |
以施工工地、工业企业、铁路货场和物流园区、高排放控制区等为重点,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检测,做到重点场所全覆盖。 |
市生态环境局武乡分局 |
县工信局 县住建局 县交警大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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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结构调整 |
露天矿山 综合整治 |
开展露天矿山综合整治 |
2020年12月底前 |
完成露天矿山摸底排查,对存在问题的露天矿山开展综合整治,建立台账。 |
县自然资源局 |
属地乡镇政府 |
|
2020年12月底前 |
全面完成矸石山摸底排查,建立台账。矸石山实施“三防”整治,消除自燃和冒烟现象。 |
市生态环境局武乡分局 |
属地乡镇政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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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露天矿山生态 修复 |
2020年12月底前 |
按照国家《绿色矿山建设规范》要求,推动行政区域内露天矿山绿色标准化建设。 |
县自然资源局 |
属地乡镇政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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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尘综合 整治 |
道路扬尘综合整治 |
2020年12月底前 |
县城建成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65%。 |
县环卫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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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结构调整 |
扬尘综合 整治 |
施工工地扬尘综合 整治 |
长期坚持 |
施工工地严格落实扬尘治理“六个百分之百”;加大工地出入口道路及与城市主次连接线清扫保洁力度,施工工地到主次干线连接线路段必须硬化,整洁不起尘。 |
县住建局 |
属地乡镇政府 |
|
强化降尘量 控制 |
长期坚持 |
县城降尘量不高于9吨/月·平方公里。 |
市生态环境局武乡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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裸地治理 |
长期坚持 |
加强县城建成区道路两侧裸土、长期闲置土地、拆迁荒地、绿化带、店铺门前、露天停车场等地面裸地绿化、硬化治理。 |
县住建局 县园林中心 |
丰州镇政府 | ||
|
秸秆综合 利用 |
加强秸秆综合利用 |
2020年12月底前 |
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 |
县农业农村局 |
各乡镇政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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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城市 管理 |
餐饮油烟治理 |
常态化坚持 |
开展餐饮油烟综合整治工作,确保油烟治理设施完善、运行正常,并长期稳定达标。 |
县市监局 |
市生态环境局武乡分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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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 建设 |
源排放清单编制 |
编制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 |
2020年12月底前 |
动态更新2019年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编制。 |
市生态环境局武乡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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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污染应对能力建设 |
错峰生产 |
错峰生产 |
2020年10月1日-2021年3月31日 |
按照市县错峰生产要求,指导企业开展错峰生产。 |
县工信局 |
市生态环境局武乡分局 县交通运输局 各乡镇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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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联动 |
应急联动 |
按照省、市调度要求,积极启动相应预警,并采取应急减排措施。 |
市生态环境局武乡分局 |
各乡镇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