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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000014349/2026-19716 | ||
| 发文字号:武政办规〔2026〕4号 | 发文时间: | |
| 发文机关:武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 题 词: | |
| 标 题:武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乡县2026年农业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的通知 | ||
| 主题分类: | 发布日期: | |
| 有效性: 现行有效 | 失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武乡县2026年农业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已经县人民政府第113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武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8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武乡县2026年农业特色产业
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全力夯实我县农业特色产业发展基础、优化产业布局,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山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打造小米、潞党参“王炸”产业和县委、县政府特优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部署,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为引领,紧扣“三个示范县”建设目标,着力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进一步强化新型经营主体联农带农作用,千方百计推动农业增效益、农民增收入、农村增活力,为全县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二、重点工作
(一)有机旱作标准化生产谷子产业基地建设项目
实施有机旱作标准化生产谷子产业基地建设项目6万亩,补助标准如下:
1.物化补助。6万亩全生物降解地膜,每亩补助121.5元;2万亩常规优良谷种,每亩补助11元;4万亩新品种引进推广,每亩补助50元;40%专用肥(每亩40公斤),每亩补助135元。
2.社会化服务补助。机械化作业费,每亩补助30元。
3.项目测产补助。2万元。
实施主体: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社、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业企业、农户等。
责任单位: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涉及乡镇人民政府。
(二)梅杏产业项目
实施“武乡梅杏”产业品牌化建设。新种植梅杏6000亩,补助标准:
1.种植补助。单个经营主体利用荒山荒坡、退耕还林低效林等地块平山整地,连片标准化种植30亩以上,每亩补助1000元;种植直径2cm以上(含2cm)苗木,每株补助15元;直径3cm以上(含3cm)苗木,每株补助20元;连片嫁接梅杏、高接改良,每株补助20元(成活不少于3个接点)。
2.育苗补助。使用控根容器育苗实现全根全冠移植,配套完整的水肥一体化系统(具备水源、施肥装置、滴灌管网),新建面积5亩以上,每亩补助0.8万元;传统地栽育苗,具备灌溉条件,当年新育面积5亩以上,每亩补助0.2万元。
3.设施提升补助。新建、重建日光温室、新建拱型大棚(覆被式)、连栋大棚,每亩补助3万元;新建全钢架春秋棚,每亩补助1万元;果园新建灌溉设施设备,每亩补助500元,补助资金不超设施设备总投资的40%;新建加工车间、仓储车间,购置分选、烘干等成套加工设备、果园农机装备,补助资金不得超过项目当年总投资的40%;同一园区实施三类以上(含三类)建设内容的,补助资金最高不超过项目当年总投资的50%。
4.社会化服务补助。3.4万亩果园病虫害防控,整个生育期防治二次,每亩每次补助35元;0.6万亩果园技术托管,每亩补助200元。
实施主体: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社、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业企业、农户等。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涉及乡镇人民政府。
(三)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项目。实施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1.25万亩,坚持先种后补原则,每亩补助300元,补助资金主要用于物化投入、社会化服务、技术指导服务等。
实施主体: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社、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业企业、农户等。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现代农业发展中心、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涉及乡镇人民政府。
(四)转基因玉米种植项目。实施转基因玉米种植1.5万亩(结合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实施),坚持先种后补原则,每亩补助50元,补助资金用于种子补贴。
实施主体:村集体经济合作社、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业企业、农户等。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现代农业发展中心、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涉及乡镇人民政府。
(五)小麦种植项目。针对2025年种植小麦的主体,按照每亩30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同时可享受小麦生产托管及复种补贴。
实施主体:村集体经济组织、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业企业、农户等。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涉及乡镇人民政府。
(六)蔬菜补助项目。种植蔬菜2.2万亩,补助标准:
1.设施建设补助。新建、重建节能日光温室(含连栋大棚;旧温室改造、骨架棚膜全部更换、后墙翻新工程一半以上、内部土壤全部改良视为新建),按温室设施内面积计算,每亩补助2万元;新建塑料大棚(固定春秋大棚,不含移动大棚;旧春秋大棚骨架、棚膜全部更换视为新建;挪棚不在补贴范围),按设施内面积计算,每亩补助0.8万元。
2.种植补助。集中连片20亩以上露地蔬菜(间作套种蔬菜按每亩同品种株数折算),每亩补助500元。
3.育苗补助。支持我县新型经营主体蔬菜育苗,年育苗200-400万株,一次性奖补10万元;育苗500万株以上,一次性奖补20万元。
4.培训费。技术培训10万元。
实施主体: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社、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业企业、农户等。
责任单位: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涉及乡镇人民政府。
(七)中药材补助项目。
计划种植7300亩,补助标准:
1.种植补助。潞党参种植,每亩补助1000元,补助内容包括苗木(种子、种苗)、专用肥、购买设备、租赁机械等;撂荒地、林下、套种、间作等模式种植柴胡、苦参、黄芩、板蓝根等,每亩补助300元,补助内容与潞党参种植相同;荒山荒坡种植连翘、酸枣,每亩补助100元,补助内容包括苗木(种子、种苗)、专用肥。
2.育苗补助。潞党参育苗,每亩补助1500元,补助内容包括苗木(种子、种苗)、专用肥、购买设备、租赁机械等。
3.示范基地补助。故城镇邵渠村潞党参优质种苗繁育技术应用与示范所需资金50万元,其中科研经费预计29万元;潞党参苗木补助每穴0.21元,可出苗100万穴,共计21万元。
4.培训费。技术培训10万元。
实施主体: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社、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业企业、农户等。
责任单位: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涉及乡镇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站位,压实责任。各相关单位及乡镇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开展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把稳产保供作为“三农”工作头等大事,坚决扛牢主体责任,狠抓谷子、梅杏、中药材等特色产业,确保各项举措落到实处。
(二)凝心聚力,抓好落实。各乡镇要深入调研,摸清实情,理清产业发展思路,要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县财政局要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确保特色产业发展所需资金。各项目责任单位在组织项目实施前,要严把项目用地关,严防新增耕地“非粮化”“非农化”以及非法占用林地等问题。对先种后补项目,乡镇、村两级负责核查、验收、公示、上报农业农村部门,县级抽验后补助到户。
(三)强化服务,宣传引导。县农业农村局要组织农业技术人员深入一线,指导和帮助农民使用新品种和先进实用技术,开展标准化生产。各有关部门及乡镇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类媒介,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宣传解读奖补政策,引导农户积极参与,凝聚多方力量推动我县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
四、附则
本计划具体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