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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0014349/2025-30873
发文字号武政办规〔2025〕7号 发文时间
发文机关武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 题 词
标 题武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乡县老旧小区屋顶修缮及落水管网更换改造补贴办法(试行)》的通知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2025-11-14

武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乡县老旧小区屋顶修缮及落水管网更换改造补贴办法(试行)》的通知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武乡县老旧小区屋顶修缮及落水管网更换改造补贴办法(试行)》已经10月23日县政府第102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武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1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武乡县老旧小区屋顶修缮及落水管网更换

改造补贴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制定目的

为改善县城老旧小区居住环境,解决屋顶渗漏、落水管网老化等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满意度,确保老旧小区屋顶修缮及落水管网更换改造顺利实施,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我县县城内未进行老旧小区改造且未列入2025年老旧小区改造计划的小区,已缴纳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的小区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补贴原则

(一)政府引导、居民参与。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鼓励居民主动参与屋顶修缮及落水管网更换改造。

(二)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统一补贴标准,规范申请、审核、发放全流程,所有环节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三)先建后补、补贴激励。由居民或相关责任主体先行组织实施改造工程,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后,按本办法规定给予补贴。

(四)建管并举、长效管理。建立健全后期维护和社区治理机制,从制度层面引导和规范改造工作,切实巩固改造成果。

第二章 补贴对象及条件

第四条 补贴对象

老旧小区内依法拥有房屋产权的居民或受居民委托的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

第五条 补贴条件

申请补贴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工程合规性。改造工程符合国家、省、市、县现行相关工程建设标准、技术规范。

(二)业主意愿。改造工程实施前,已通过“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程序(以下简称“双三分之二参与、双四分之三同意”)。

(三)工期与验收。改造工程在本办法规定时限内完成,并通过本办法明确的验收程序。

(四)材料真实性。申请补贴主体需提交真实、完整的工程资料。

第三章 补贴标准

第六条 补贴计算方式

补贴以单栋楼为单位核算,具体标准如下。

(一)屋顶修缮补贴。按单栋楼实际修缮面积计算,采用参瓦工艺的按照90元/平方米补贴,采用铺设油毡工艺的按照40元/平方米补贴。

(二)落水管网更换补贴。按单栋楼实际更换管网长度计算,每米给予30元补贴。

(三)资金上限。单栋楼补贴资金总额不超过该栋楼改造工程总造价的60%。

第四章 申请与拨付程序

第七条 申请前置条件

改造工程申请启动前,需完成“双三分之二参与、双四分之三同意”的业主表决程序,并形成书面表决材料(含参与表决业主签名表、专有部分面积证明材料等)。

第八条 申报与拨付流程

(一)材料提交。由业主代表或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牵头,向所属社区提交申报材料。

(二)社区审核。社区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业主意愿一致性进行审核,审核办法由丰州镇参照相关规定制定。

(三)资金审核与拨付。实施改造后,县住建局牵头组织验收,丰州镇人民政府和社区共同参与。验收完成后,县财政将核定的补贴资金拨付至县住建局,县住建局拨付至丰州镇人民政府。补贴资金发放工作由丰州镇人民政府依据提交材料负责落实,资金拨付完成后,丰州镇人民政府需在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拨付情况报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备案。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九条 监督主体

(一)县级部门。县住建局负责对补贴资金的申请、审核、发放及使用进行监督,定期开展专项检查;牵头负责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管、竣工验收组织等工作。

(二)乡镇与社区。丰州镇人民政府牵头负责改造工程的申报受理、材料初审、工程量核定等工作。

(三)社会监督。鼓励居民、媒体等社会力量对补贴资金使用及工程实施情况监督,设立举报电话(由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公布),对举报线索及时核查处理。

第十条 监督内容

(一)工程实施监督。检查工程进度是否符合约定、工程质量是否达标等,对发现的质量问题责令限期整改。

(二)材料与金额监督。核查补贴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复核补贴金额计算的准确性,杜绝虚报、多报。

(三)资金拨付与使用监督。检查补贴资金是否及时、足额拨付,是否存在截留、挪用等情况;核查资金是否专款用于屋顶修缮及落水管网更换工程;资金使用情况向社会公开,确保财务透明,阳光操作。

(四)强化宣传引导。各有关单位应当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全方位、多角度宣传城镇老旧小区屋顶修缮及落水管网更换改造工作的重要意义、方法步骤和改造成效,广泛发动群众参与。

第十一条 资金监管

丰州镇人民政府要建立资金拨付台账,核对资金使用情况,确保资金高效透明。县住建局对补贴资金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二条 违规处理

(一)工程违规处理。对工程存在质量问题、未按设计方案施工或未按期完工的,由丰州镇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由县住建局取消补贴资格。

(二)截留挪用处理。对截留、挪用、套用补贴资金的单位或个人,移送县纪委监委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三条 解释权

本办法由武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施行日期与有效期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1年。有效期内已启动改造的项目,需在工程完工后3个月内完成补贴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解读:武乡县老旧小区屋顶修缮及落水管网更换改造补贴办法(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