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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0014349/2025-13868
发文字号武政办规〔2025〕2号 发文时间
发文机关武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 题 词
标 题武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乡县2025年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的通知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2025-05-09

武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乡县2025年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的通知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各乡、镇人民政府,武乡县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区管委会,县直各有关单位:

《武乡县2025年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已经2月19日县政府第90次常务会议研究,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武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5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武乡县2025年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全力夯实我县农业特色产业发展基础,优化产业布局,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山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县委农村工作会议部署,以“弘扬太行精神,共建创新武乡”为主线,以“三个示范县”建设为引领,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着力提升乡村产业发展,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千方百计推动农业增效益、农民增收入、农村增活力,为全县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目标任务

重点围绕谷子、梅杏、中药材、蔬菜、畜禽养殖、庭院经济等特色产业,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创建现代农业产业园,加快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持续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三、重点工作

(一)有机旱作标准化生产谷子产业基地建设项目

实施有机旱作标准化生产谷子产业基地建设项目5.5万亩,预计项目补助资金1752万元。根据预计项目,补贴标准如下:

物化补助。5.5万亩谷子标准生物降解地膜补助126元/亩,2.5万亩常规优良谷种补助11元/亩,3万亩新品种谷种引进推广补助50元/亩,5.5万亩谷子专用肥补助130元/40公斤/亩,共计1585.5万元。

社会化服务补助。机械化作业补助30元/亩,共计165万元。

项目测产和绩效评估经费1.5万元。

项目实施主体:涉及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农业企业、合作社。

责任单位: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涉及乡镇人民政府。

(二)梅杏产业项目

梅杏新种植5000亩,总面积达到6.5万亩。预计项目补助资金700万元。根据预计项目,补贴标准如下:

苗木。2cm直径以下苗木补助10元/株;2—3cm直径苗木补助15元/株;3cm直径以上苗木补助20元/株。

技术托管。全县遴选5000亩精品果园技术托管,每亩补助200元。

设施设备提升。建设新建、扩建、改建)大棚,标准化连片种植30亩以上建设蓄水灌溉设施、购置果园水肥一体化、防倒春寒、防雹网、防鸟网设施设备,按建设和购置金额的50%进行补助。

统防统治。2万亩果园病虫害防控,整个生育期防治二次,补助35元/亩/次。

平山整地。利用荒山荒坡平山整地、退耕还林低效林整地用于连片种植30亩以上,补助1000元/亩,单个经营主体补助上限20万元。

项目实施主体:涉及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合作社、农业企业、农户、家庭农场等。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涉及乡镇人民政府。

(三)冬播(早春播)谷子种植试验示范项目

发展冬播(早春播)谷子500亩,补助标准500元/亩,预计项目补助资金25万元。补助资金主要用于物化投入、社会化服务、田间管理、技术指导及推广、宣传等。

项目实施主体:涉及合作社、种植大户、家庭农场等。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涉及乡镇人民政府。

(四)中药材规范化种植项目

种植中药材20000亩,重点发展党参、艾草、黄芪、菊花、柴胡、连翘、板蓝根等品种,预计项目补助资金1000万元。主推采用林下、撂荒地、玉米套种、荒山荒坡等种植模式。根据预计项目,补贴标准如下:连翘、酸枣补助260元/亩;其他品种补助500元/亩,其他品种林下种植补助300元/亩;党参育苗补助1500元/亩,党参种植1000元/亩;黄芩育苗补助1000元/亩;技术培训费10万元。

项目实施主体:涉及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合作社、农业企业、农户、家庭农场等。

责任单位: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涉及乡镇人民政府。

(五)蔬菜产业项目

蔬菜种植面积20000亩,其中包括设施蔬菜新建380亩,总产量达到4.2万吨,预计项目补助资金750万元。根据预计项目,补贴标准如下:

新建日光温室(含连栋大棚)。预计发展80亩,按温室设施内面积计算(旧温室改造、骨架棚膜全部更换、后墙翻新工程一半以上、内部土壤全部改良视为新建),每亩补助2万元。

新建春秋大棚(不含移动大棚)。预计发展300亩,按设施内面积计算(旧春秋大棚骨架、棚膜全部更换视为新建,挪棚不在补贴范围),每亩补助0.8万元。

集中连片20亩以上露地蔬菜。预计种植面积7000亩间作套种的蔬菜按每亩同品种株数折算),补助标准500元/亩。

项目实施主体:涉及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合作社、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业企业。

责任单位: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涉及乡镇人民政府。

(六)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项目

实施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1.25万亩,1.2万亩每亩省级补助200元,县级配套100元,需补助资金120万元;0.05万亩按照300元/亩的补助标准,预计需补助资金15万元,共需补助资金135万元。原则上坚持先种后补,补助资金主要用于物化投入、社会化服务、技术指导服务等。

项目实施主体:涉及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合作社、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业企业、农户等。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现代农业发展中心、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涉及乡镇人民政府。

(七)油料作物种植项目

发展清种大豆、油菜、葵花籽、花生油料作物,补助标准100元/亩,预计共需补助资金15万元。主要用于物化补助、社会化服务补助、病虫害统防统治等。

项目实施主体:涉及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合作社、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业企业、农户等。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涉及乡镇人民政府。

(八)庭院经济项目

为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不断增加农民收入,各乡镇要探索由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牵头组织农户发展庭院经济,统一规划、统一布局、统一指导、统一收购,形成一村一品或多村一品的发展格局。

项目实施主体:涉及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农户等。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涉及乡镇人民政府。

(九)畜禽养殖项目

粪污治理设施补助。规模养殖场当年新建畜禽粪污治理设施达到“三防”要求的,堆粪棚补助100元/平方、集污池补助150元/立方,单个经营主体补助上限10万元。

养牛(驴)补助。①新(扩)建1个存栏50头以上的养牛(驴)场补助3万元、100头以上的补助5万元、200头(含200)以上的补助10万元;当年出栏达到50头以上的规模牛(驴)场,当年出售一头小牛(驴),补助200元/头,出栏一头育肥牛(驴)补助500元/头。单个经营主体补助上限10万元。②按照国家持续促进肉牛奶牛生产稳定发展的精神,多措并举保障饲草料供给,养牛户以2025年5月下旬牛存栏数为基数,按存栏头数每头给予100元草料补贴。

养猪。新(扩)建1个存栏500头以上的猪场补助5万元、1000头以上的补助10万元、2000头以上的补助20万元;当年出栏达到1000头以上的规模猪场,出栏育肥猪补助50元/头,单个经营主体补助上限10万元。

养羊。新(扩)建1个存栏300只以上的养羊场补助3万元、500只以上的补助5万元、1000只以上的补助10万元;当年出栏达到300只以上规模羊场,出售小羊补助50元/只,出栏育肥羊补助100元/只。单个经营主体补助上限10万元。

养禽(鸡、鸭、鹅)。新(扩)建1个存栏10000只以上的蛋鸡场补助5万元、20000只以上的蛋鸡场补助10万元,新建一个存栏50000以上的肉鸡场补助10万元、100000只以上的肉鸡场补助20万元;当年新养土鸡、鸭、鹅500—1000只,补助5元/只,1000只(含1000)以上,补助8元/只,单个经营主体补助上限5万元;当年肉鸡出栏达到10万-50万只,补助3万元,出栏50万-100万只(含50),补助5万元,出栏100万只(含100)以上,补贴10万元。

畜禽养殖项目补助要求:1.享受补贴的养殖场必须五证齐全(营业执照、土地使用手续、环评登记备案表、动物防疫合格证和养殖代码证)。2.出栏育肥牛(驴)、猪、羊、肉鸡(指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销售到屠宰场),出栏数以动物检疫票为准。3.养殖主体涉及租用场地进行养殖,谁养殖谁受益,谁建设谁受益。

项目实施主体:涉及合作社、养殖大户、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现代农业发展中心、涉及乡镇人民政府

(十)农产品加工项目

新(扩)建的农产品加工基地的新型经营主体。当年新增固定资产投资达到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建成运营后,按总投资的40%进行补助,原则上最高补助资金不超过50万元。

当年引进安装农产品加工、烘干生产线或配套设备的新型经营主体。按照购置价的40%进行补助,原则上每个新型经营主体最高补助资金不超过20万元。

项目实施主体:涉及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涉及乡镇人民政府。

(十一)农产品产地冷鲜库设施建设项目

按照“自主建设、定额补助、先建后补”的原则,对当年新建的冷藏保鲜设施,按总投资的30%进行奖补,所建机械库容需与产业匹配,单个主体奖补上限不超过100万元。根据初步申报情况,预计建设总库容27500立方米,预计共需奖补资金783万元。

项目实施主体:涉及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涉及乡镇人民政府。

(十二)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项目

当年被认定为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的农业企业。国家级补助20万元、省级补助10万元、市级补助5万元、县级补助3万元。

当年与本县农户订单收购谷子和梅杏10万斤(含10万斤)以上的新型经营主体。补助0.3元/斤,单个经营主体最高补助资金不超过10万元。

项目实施主体:涉及农业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现代农业发展中心

(十三)创建现代特色农业产业园项目

为推动我县特色农业产业规模化、品牌化、绿色化、高效化,实现特色农业产业提质增效。力争全县创建10个县级现代特色农业产业园,成为特色农业产业示范区、引领区,带动全县现代特色农业产业加速发展。每个特色农业产业园补助资金20万元,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支持生产环节、生产基础设施、设备建设。

县级现代特色农业产业园标准:集中连片规模达50亩以上,土地手续齐全。本年度投资200万元以上,带动农村劳动力达30人以上(其中脱贫户10人以上),有先进技术支撑的特色农业产业、产品。园区经济、社会、生态效益显著,在调整产业结构和增加农民收入方面具有典型示范带动作用。

项目实施主体:涉及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涉及乡镇人民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站位,压实责任。各相关单位及乡镇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开展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把稳产保供作为“三农”工作头等大事,坚决扛牢主体责任,落实“党政同责”要求,狠抓谷子、梅杏、中药材、油料等特色产业,确保各项举措落到实处。

(二)凝心聚力,抓好落实。各乡镇要深入调研,摸清实情,理清产业发展思路,要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整合统筹涉农资金,加大对特色产业发展的财政支持和投入,千方百计解决产业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切实形成工作合力,不折不扣完成任务,支持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

(三)强化服务,宣传引导。各有关部门及乡镇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类媒介工具,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宣传报道,加强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指导和帮助农民使用新品种和先进实用技术,开展标准化生产,全力推动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提档升级。

本行动计划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一年,具体实施细则另行制定,报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生效。

解读:武乡县2025年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