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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0014349/2024-44190
发文字号武政办规〔2024〕4号 发文时间
发文机关武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 题 词
标 题武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乡县2024年农业特色产业奖补办法的通知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2024-08-16

武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乡县2024年农业特色产业奖补办法的通知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武乡县2024年农业特色产业奖补办法》已经7月22日县政府第79次常务会议研究,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武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8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武乡县2024年农业特色产业奖补办法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关于推动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可持续发展的决策部署,让全县农业特色产业发展基础更加稳固、产业布局更加优化、产业体系更加完善、产销衔接更加顺畅、农民增收渠道持续拓宽、发展活力持续增强,实现脱贫基础更加稳固、成效更可持续,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奖补办法。

一、奖补原则

(一)坚持因地制宜。根据全县特色产业布局和各乡镇资源禀赋,综合考虑产业基础、市场需求和技术支撑等因素,重点对种植、养殖、加工销售(品牌建设)等特色产业进行奖补,逐步推进产业规模化发展、标准化管理、市场化经营。

(二)坚持联农带农。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资本投入到特色产业的补链、延链、强链建设中,健全联农带农机制,加快构建全产业链布局,确保产业提质增效,群众稳定增收。

(三)坚持市场导向。增强供给适应性,推进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不断提高全县农业特色产业质量效益和市场竞争力

二、奖补对象

全县范围内从事种植、养殖、加工销售及品牌建设的农户(优先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和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村集体经济组织、专业大户、养殖场)等。经营主体需注册登记,具有规范的章程,财务和会计制度健全,经营账目完备清晰,财务报表真实可靠,无不良记录,且通过务工、分工等方式直接或间接带动脱贫增收5万元以上。

三、奖补内容

(一)粮油种植

1.大豆: 当年清种大豆的农户实施一次性补贴,每亩补贴100元。

2.高粱:当年单项种植高粱的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应补尽补,每亩补贴100元;一般农户单项种植高粱规模达3亩以上的,每亩补贴100元。

备注:补贴面积为在确权土地面积内种植的。

(二)食用菌

当年新建或扩建出菇的成品食用菌菌棒的经营主体和农户,香菇、鸡枞菌、木耳等食用菌,规模在5万棒以上的,自主生产并销售后每棒奖补1元,最多奖补10万元。种植香菇、鸡枞菌、木耳等食用菌,规模在2万棒以上的,每棒奖补1元,最多奖补10万元。羊肚菌每亩奖补2000元,最多10万。

(三)畜禽养殖

1.粪污治理设施

规模养殖场(依据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和环保厅制定的标准)根据养殖量当年新建畜禽粪污治理设施达到“三防”要求的,每平方米(立方米)奖补100元。单个经营主体奖补上限10万元。

2.养牛

①新(扩)建1个存栏50头(含)以上的养牛(奶牛)场奖补3万元、100头(含)以上的奖补5万元、200头(含)以上的奖补10万元。

②当年购进能繁母牛,存栏量达到100头(含)以上的经营主体,按照购买数量奖补1000元。单个经营主体奖补上限10万元。以舍饲圈养方式开展育肥牛的经营主体,按照当年出栏数量奖补500元。单个经营主体奖补上限10万元。

③按照《农业农村部关于稳定肉牛生产发展的通知》(农办牧〔2024〕17号)文件中“多措并举保障饲草料供给”的精神,养牛户及经营主体以2024年10月底牛存栏数为基数,按存栏头数每头给予100元草料补贴。

3.养猪

①新(扩)建1个存栏500头(含)以上的猪场奖补5万元、1000头(含)以上的奖补10万元。

②现存栏达到300头以上的猪场,年内引进一头优良后备母猪或能繁母猪奖补300元/头,引进一头优良种公猪奖补2000元/头。

③年饲养量达到2000头(含)以上的猪场奖补5万元;年饲养量达到5000头(含)以上的猪场奖补10万元。

4.养羊

①新(扩)建1个存栏300头(含)以上的养羊场奖补3万元、500头(含)以上的奖补5万元、1000头(含)以上的奖补10万元。

②当年购进能繁母羊,存栏量达到500头(含)以上的经营主体,按照购买数量每头奖补300元。单个经营主体奖补上限10万元。以舍饲圈养方式开展育肥羊的经营主体,按照当年出栏数量每头奖补100元。单个经营主体奖补上限10万元。

4.养鸡、鸭、鹅

①新(扩)建1个存栏5000只(含)以上的养鸡场奖补3万元、10000只(含)以上的奖补5万元、20000只(含)以上的奖补10万元。

②当年新饲养土鸡、鸭、鹅500只—1000只,奖补5元只;1000只(含)以上,奖补8元只;单个经营主体奖补上限5万元。

备注:享受补贴的养殖场必须五证齐全(营业执照、土地使用手续、环评登记备案表、动物防疫合格证和养殖代码证)。养殖场和新型经营主体同一项目只享受一次政策奖补。饲养量为存栏量加上累计出栏量。存栏数、出栏数以现场核查和动物检疫票为准。

(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1.农业企业当年被认定为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国家级奖补20万元、省级奖补10万元、市级奖补2万元。

2.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当年被评为示范社、示范家庭农场,国家级奖补5万元、省级奖补3万元、市级奖补2万元、县级奖补1万元。

3.对成功创建国家级标准化农业企业的,给予一次性创建奖补10万元;对成功创建省级标准化农业企业的,给予一次性创建奖补10万元。

4.国家标准化示范县、山西省农业农村标准化示范县和国家工业、服务业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每项奖补30万元;省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每项奖补10万元;市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每项奖补5万元。

(五)品牌认证和商标注册

1.获得“三品一标”认证的经营主体,获得绿色、有机、“圳品”和地理标志认证的(未享受县级补助的主体),分别一次性奖励2万元、3万元、3万元、5万元。

2.产品获得省级、国家级金奖的经营主体,分别奖补5万、10万;对获得其他省级、国家级奖项的分别奖补1万、2万。

3.对当年投入品牌建设、产品研发50万元以上的经营主体,按投入额的20%奖补,单个经营主体奖补上限20万元。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验收程序。按照主体在种养地申报→村初审→乡镇审核验收→乡镇公示公告→县级抽验→兑现资金到乡镇和相关部门。各乡镇按月将符合本办法的奖补对象的验收表、汇总表报回至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局根据上报情况及时抽验,抽验合格后拨付资金到乡镇和相关部门。此项工作截止于2024年11月底。

(二)明确工作职责。落实乡镇和相关部门主体责任,按照“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确保奖补资金安全使用。县、乡两级相关人员在实施奖补过程中,存在优亲厚友、瞒报虚报、套取国家资金等违纪违法问题的,严肃查处,依法依规严惩。

(三)加强监督管理。各乡镇要加强对申报主体监督管理,申报材料、实施项目、联农带农弄虚作假、骗取资金行为的,按规定取消奖补资格、追回财政资金,记入县级相关部门诚信黑名单,同时移送有关部门依法依纪严肃查处。

五、附则

1.本办法具体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2.本办法试行日期2024年度,有效期一年,《武乡县农业特色产业发展奖补办法》(武办发2023〕13号)同时废止。

附件:1.粮油种植奖补资金申报表

      2.食用菌种植奖补资金申报表

      3.畜禽养殖奖补资金申报表

      4.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奖补资金申报表

      5.品牌认证与商标注册奖补资金申报表

附件1

粮油种植奖补资金申报表

申报农户姓名


电话


地址


申报农户

脱贫户□ 监测户□ 一般户□

种植类型

种植规模(亩)

申请补贴(元)

大豆



高粱



本次填报数据、信息及提交的印证资料等内容全部真实、合法、有效,如有弄虚作假,自愿承担全部责任和后果。

申报主体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

      

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

             

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

             


附件2

食用菌种植奖补资金申报表

申报主体(农户)名称


电话


地址


申报农户

脱贫户□ 监测户□ 一般户□

种植类型


种植规模(棒)


申请补贴(元)


本次填报数据、信息及提交的印证资料等内容全部真实、合法、有效,如有弄虚作假,自愿承担全部责任和后果。

申报主体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

      

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

             

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

             


附件3

畜禽养殖奖补资金申报表

申报主体名称


负责人


电话


地址


申报主体性质

脱贫户□ 监测户□ 一般户□

带动农户

增收情况

金额


方式


申报类型


品种


存栏


粪污治理设施

面积


购入畜种


购入数量


本次填报数据、信息及提交的印证资料等内容全部真实、合法、有效,如有弄虚作假,自愿承担全部责任和后果。

申报主体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

      

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

              

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     

      

附件4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奖补资金申报表

申报主体名称


负责人


电话


地址


申报主体性质

脱贫户□ 监测户□ 一般户□

带动农户增收情况

金额


方式


申报类型


申报补贴资金(元)


本次填报数据、信息及提交的印证资料等内容全部真实、合法、有效,如有弄虚作假,自愿承担全部责任和后果。

申报主体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                              

      

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

              

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                                

      

备注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武乡县2024年农业特色产业奖补办法》已经7月22日县政府第79次常务会议研究,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武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8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武乡县2024年农业特色产业奖补办法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关于推动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可持续发展的决策部署,让全县农业特色产业发展基础更加稳固、产业布局更加优化、产业体系更加完善、产销衔接更加顺畅、农民增收渠道持续拓宽、发展活力持续增强,实现脱贫基础更加稳固、成效更可持续,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奖补办法。

一、奖补原则

(一)坚持因地制宜。根据全县特色产业布局和各乡镇资源禀赋,综合考虑产业基础、市场需求和技术支撑等因素,重点对种植、养殖、加工销售(品牌建设)等特色产业进行奖补,逐步推进产业规模化发展、标准化管理、市场化经营。

(二)坚持联农带农。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资本投入到特色产业的补链、延链、强链建设中,健全联农带农机制,加快构建全产业链布局,确保产业提质增效,群众稳定增收。

(三)坚持市场导向。增强供给适应性,推进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不断提高全县农业特色产业质量效益和市场竞争力

二、奖补对象

全县范围内从事种植、养殖、加工销售及品牌建设的农户(优先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和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村集体经济组织、专业大户、养殖场)等。经营主体需注册登记,具有规范的章程,财务和会计制度健全,经营账目完备清晰,财务报表真实可靠,无不良记录,且通过务工、分工等方式直接或间接带动脱贫增收5万元以上。

三、奖补内容

(一)粮油种植

1.大豆: 当年清种大豆的农户实施一次性补贴,每亩补贴100元。

2.高粱:当年单项种植高粱的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应补尽补,每亩补贴100元;一般农户单项种植高粱规模达3亩以上的,每亩补贴100元。

备注:补贴面积为在确权土地面积内种植的。

(二)食用菌

当年新建或扩建出菇的成品食用菌菌棒的经营主体和农户,香菇、鸡枞菌、木耳等食用菌,规模在5万棒以上的,自主生产并销售后每棒奖补1元,最多奖补10万元。种植香菇、鸡枞菌、木耳等食用菌,规模在2万棒以上的,每棒奖补1元,最多奖补10万元。羊肚菌每亩奖补2000元,最多10万。

(三)畜禽养殖

1.粪污治理设施

规模养殖场(依据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和环保厅制定的标准)根据养殖量当年新建畜禽粪污治理设施达到“三防”要求的,每平方米(立方米)奖补100元。单个经营主体奖补上限10万元。

2.养牛

①新(扩)建1个存栏50头(含)以上的养牛(奶牛)场奖补3万元、100头(含)以上的奖补5万元、200头(含)以上的奖补10万元。

②当年购进能繁母牛,存栏量达到100头(含)以上的经营主体,按照购买数量奖补1000元。单个经营主体奖补上限10万元。以舍饲圈养方式开展育肥牛的经营主体,按照当年出栏数量奖补500元。单个经营主体奖补上限10万元。

③按照《农业农村部关于稳定肉牛生产发展的通知》(农办牧〔2024〕17号)文件中“多措并举保障饲草料供给”的精神,养牛户及经营主体以2024年10月底牛存栏数为基数,按存栏头数每头给予100元草料补贴。

3.养猪

①新(扩)建1个存栏500头(含)以上的猪场奖补5万元、1000头(含)以上的奖补10万元。

②现存栏达到300头以上的猪场,年内引进一头优良后备母猪或能繁母猪奖补300元/头,引进一头优良种公猪奖补2000元/头。

③年饲养量达到2000头(含)以上的猪场奖补5万元;年饲养量达到5000头(含)以上的猪场奖补10万元。

4.养羊

①新(扩)建1个存栏300头(含)以上的养羊场奖补3万元、500头(含)以上的奖补5万元、1000头(含)以上的奖补10万元。

②当年购进能繁母羊,存栏量达到500头(含)以上的经营主体,按照购买数量每头奖补300元。单个经营主体奖补上限10万元。以舍饲圈养方式开展育肥羊的经营主体,按照当年出栏数量每头奖补100元。单个经营主体奖补上限10万元。

4.养鸡、鸭、鹅

①新(扩)建1个存栏5000只(含)以上的养鸡场奖补3万元、10000只(含)以上的奖补5万元、20000只(含)以上的奖补10万元。

②当年新饲养土鸡、鸭、鹅500只—1000只,奖补5元只;1000只(含)以上,奖补8元只;单个经营主体奖补上限5万元。

备注:享受补贴的养殖场必须五证齐全(营业执照、土地使用手续、环评登记备案表、动物防疫合格证和养殖代码证)。养殖场和新型经营主体同一项目只享受一次政策奖补。饲养量为存栏量加上累计出栏量。存栏数、出栏数以现场核查和动物检疫票为准。

(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1.农业企业当年被认定为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国家级奖补20万元、省级奖补10万元、市级奖补2万元。

2.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当年被评为示范社、示范家庭农场,国家级奖补5万元、省级奖补3万元、市级奖补2万元、县级奖补1万元。

3.对成功创建国家级标准化农业企业的,给予一次性创建奖补10万元;对成功创建省级标准化农业企业的,给予一次性创建奖补10万元。

4.国家标准化示范县、山西省农业农村标准化示范县和国家工业、服务业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每项奖补30万元;省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每项奖补10万元;市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每项奖补5万元。

(五)品牌认证和商标注册

1.获得“三品一标”认证的经营主体,获得绿色、有机、“圳品”和地理标志认证的(未享受县级补助的主体),分别一次性奖励2万元、3万元、3万元、5万元。

2.产品获得省级、国家级金奖的经营主体,分别奖补5万、10万;对获得其他省级、国家级奖项的分别奖补1万、2万。

3.对当年投入品牌建设、产品研发50万元以上的经营主体,按投入额的20%奖补,单个经营主体奖补上限20万元。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验收程序。按照主体在种养地申报→村初审→乡镇审核验收→乡镇公示公告→县级抽验→兑现资金到乡镇和相关部门。各乡镇按月将符合本办法的奖补对象的验收表、汇总表报回至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局根据上报情况及时抽验,抽验合格后拨付资金到乡镇和相关部门。此项工作截止于2024年11月底。

(二)明确工作职责。落实乡镇和相关部门主体责任,按照“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确保奖补资金安全使用。县、乡两级相关人员在实施奖补过程中,存在优亲厚友、瞒报虚报、套取国家资金等违纪违法问题的,严肃查处,依法依规严惩。

(三)加强监督管理。各乡镇要加强对申报主体监督管理,申报材料、实施项目、联农带农弄虚作假、骗取资金行为的,按规定取消奖补资格、追回财政资金,记入县级相关部门诚信黑名单,同时移送有关部门依法依纪严肃查处。

五、附则

1.本办法具体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2.本办法试行日期2024年度,有效期一年,《武乡县农业特色产业发展奖补办法》(武办发2023〕13号)同时废止。

附件:1.粮油种植奖补资金申报表

            2.食用菌种植奖补资金申报表

             3.畜禽养殖奖补资金申报表

            4.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奖补资金申报表

            5.品牌认证与商标注册奖补资金申报表

附件1

粮油种植奖补资金申报表

申报农户姓名


电话


地址


申报农户

脱贫户□ 监测户□ 一般户□

种植类型

种植规模(亩)

申请补贴(元)

大豆



高粱



本次填报数据、信息及提交的印证资料等内容全部真实、合法、有效,如有弄虚作假,自愿承担全部责任和后果。

申报主体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

      

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

             

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

             


附件2

食用菌种植奖补资金申报表

申报主体(农户)名称


电话


地址


申报农户

脱贫户□ 监测户□ 一般户□

种植类型


种植规模(棒)


申请补贴(元)


本次填报数据、信息及提交的印证资料等内容全部真实、合法、有效,如有弄虚作假,自愿承担全部责任和后果。

申报主体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

      

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

             

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

             


附件3

畜禽养殖奖补资金申报表

申报主体名称


负责人


电话


地址


申报主体性质

脱贫户□ 监测户□ 一般户□

带动农户

增收情况

金额


方式


申报类型


品种


存栏


粪污治理设施

面积


购入畜种


购入数量


本次填报数据、信息及提交的印证资料等内容全部真实、合法、有效,如有弄虚作假,自愿承担全部责任和后果。

申报主体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

      

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

              

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     

      

附件4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奖补资金申报表

申报主体名称


负责人


电话


地址


申报主体性质

脱贫户□ 监测户□ 一般户□

带动农户增收情况

金额


方式


申报类型


申报补贴资金(元)


本次填报数据、信息及提交的印证资料等内容全部真实、合法、有效,如有弄虚作假,自愿承担全部责任和后果。

申报主体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                              

      

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

              

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                                

      

备注


附件5

品牌认证与商标注册奖补资金申报表

申报主体名称


负责人


电话


地址


申报主体性质

脱贫户□ 监测户□ 一般户□

带动农户增收情况

金额


方式


申报类型


申报补贴资金(元)


本次填报数据、信息及提交的印证资料等内容全部真实、合法、有效,如有弄虚作假,自愿承担全部责任和后果。

申报主体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                              

      

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

              

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           

      

备注



   解读:武乡县2024年农业特色产业奖补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