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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0014349/2024-39355 | |
发文字号:武政办规〔2024〕3号 | 发文时间: |
发文机关:武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 题 词: |
标 题:武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乡县关于支持乡村e镇发展主导产业奖补暂行办法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发布日期:2024-07-17 |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武乡县关于支持乡村e镇发展主导产业奖补暂行办法》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武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7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武乡县关于支持乡村e镇发展
主导产业奖补暂行办法
为进一步推进“山西(武乡)小米乡村e镇”培育工作,积极培育主导产业,根据《山西省商务厅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山西省培育乡村e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商建〔2022〕58号)、《山西省商务厅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山西省乡村e镇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的通知》(晋商建函〔2022〕376号)以及我县出台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以下奖补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一、政策措施
(一)主导产业发展奖补。对在山西(武乡)小米乡村e镇内培育核心竞争力的特色产业的企业主体择优进行奖补,每个主导产业奖补最高10万元,最多可奖补3个产业(武乡小米产业、养殖加工产业、水果种植产业)。
(二)电商企业突出贡献奖补。对山西(武乡)小米乡村e镇内电商业绩突出的企业,其总产值、总投资和网络零售额中任一项指标符合相应标准的,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奖补:
1.主导产业年总产值、总投资规模其中一项在5000万元以上的给予企业一次性奖补10万元,最多可奖补3个产业。
2.网络零售额在20万元以上的,给予1%的销售额奖补,每个企业最高奖补10万元(享受“云上武乡”平台销售额奖补政策的严禁重复申报)。
(三)农产品品牌网货化奖补。凡生产销售武乡县农特产品小米、梅杏等农产品企业(合作社)可申请免费使用“武乡小米”“武乡梅杏”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和地理标志品牌;使用申请通过后,对在产品包装上印制“武乡小米”“武乡梅杏”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和地理标志品牌的企业(合作社)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与数据的,经过电商办、梅杏办、电商协会、小米协会、梅杏协会审核并完成公示程序后,每印制10000个包装,奖补2000元,每家企业(合作社)最高奖补5万元。
(四)支持农产品溯源化可视化奖补。凡在生产基地架设视频设备、气候监测设备、环境监测设备和智慧农场、数据基地建设的,接入政府公共大数据溯源平台并制作统一溯源码用于产品销售的,提供相关佐证材料与数据,经过审核后,择优每个基地给予最高不超过50%的费用奖补,每家企业(合作社)最高奖补5万元,补贴企业原则上不超过5家。
(五)支持农产品标准化奖补。支持乡村e镇内主要农产品生产企业(合作社)积极申请“三品一标”及SC认证,对申报并获得“三品一标”及SC认证的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经审核后进行奖补。达标合格农产品(无公害农产品),奖补1000元;申报并获得绿色食品认证,每千亩奖补2000元;申报并获得有机农产品认证的,每千亩奖补5000元;申报获得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或注册证明商标的,奖补2万元;申报并获得SC认证的,奖补5万元。以上奖补以企业或合作社为单位申报,每家企业或合作社可申报多项,每个企业最高奖补10万元。
(六)支持培养乡村网红和直播带货能手。举办各种乡村网红和直播带货能手大奖赛,每次总奖补不超过5万元;支持本地短视频、网络直播达人号培育,粉丝数达到10万、30万、50万、100万及以上的,经认定为有效粉丝并对县域内农产品、工业品、旅游进行直播、短视频销售的达人号,分别给予达人号运营主体一次性奖补1000元、3000元、5000元、10000元,如发生负面新闻、提供虚假数据并经核实的,取消其主体奖补资格,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七)支持农产品营销推广。建立农特产品O2O展馆,凡符合农产品流通标准、适合网销的产品均可申请进馆展销,优先推荐入馆企业参加各类产销对接活动、电商营销活动和产品推广活动,O2O展馆由展销企业自主管理运营,也可由县商企中心委托有能力的企业进行线上线下运营和宣传推广。
(八)脱贫户检测费用减免。加强县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对脱贫户、重点监测户送检的,属于该户直接生产且在县内检测的,经审核后减少或免收检测费用;对将产品送达相关权威机构检测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审核通过后补贴检测费用的80%,每款产品最高补贴1000元,每家每年补贴一次。
(九)示范培育奖补。对首次取得电子商务师职业资格证书(或电子商务领域同等级职业技能证书)的单位(个人)给予一次性奖补,电子商务员(四级)奖补300元,助理电子商务师(三级)奖补500元,电子商务师(二级)奖补800元,高级电子商务师(一级)奖补1000元。对获得相关电商讲师认证的个人,每证给予1000元奖补。对首次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党委、政府(部门)颁发的电子商务领域荣誉称号的单位(个人)给予一次性奖补。具体奖补标准,国家级奖补2万元,省级奖补1万元,市级奖补0.5万元。
(十)跨境电商奖补。鼓励中小微经营主体申办进出口经营权并在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交易,年跨境电子商务业务达100笔或进出口金额达1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择优一次性奖补5万元,原则上该项奖补不超过2个企业。
二、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本办法由武乡县乡村e镇培育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和组织落实,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落实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机制,切实抓好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
(二)加强统筹协调。武乡县乡村e镇培育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明确分工,密切协作,形成合力。
(三)加大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和网络等新闻媒体,采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推广各项政策措施,营造浓厚的农村电商发展氛围。
三、奖补申报程序
由企业(合作社)或者个人提出申请并附真实有效的依据,报武乡县商企中心审查或聘请第三方机构和相关专家评审验收,对于验收合格的,按规定程序报领导组审批,并就验收合格项目和奖补资金数额对外公示(可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无异议后,按以奖代补方式拨付奖补资金。
四、奖补资金分配办法
奖补资金共100万元,为保证公平合理分配奖补资金,对于出现申报总额超出奖补上限的,拨付奖补资金时,按比例拨付(拨付资金比例=总奖补资金/实际审核奖补总数)。
五、其他规定
(一)本办法10条奖补措施主要适用于引进和入驻“山西(武乡)小米乡村e镇”企业或“山西(武乡)小米乡村e镇”规划区内企业。
(二)所涉及同一条补助政策同一企业采取“就高原则”,不重复享受。对享受过县内相关部门同类补贴的不重复享受。
(三)对上述申报、奖补对象一经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立即取消申报奖补资格,并纳入电子商务领域失信主体“黑名单”,根据《关于全面加强电子商务领域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发改财金〔2016〕2794号)相关精神进行惩戒。对已经领取奖补资金的,依法追回非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所有获得奖补的申报对象必须按照武乡县商企中心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和经营数据。
(五)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一年。同时《武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乡县关于支持乡村e镇发展主导产业奖补暂行办法的通知》(武政办发〔2023〕4号)文件废止,本办法由武乡县商企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