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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012405080/2019-26793 | |
| 发文字号:武政办函〔2019〕32号 | 发文时间: |
| 发文机关:县政府办公室 | 主 题 词: |
| 标 题:武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的紧急通知 | |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 发布日期:2019-08-01 |
县直各有关单位: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19〕49号)和长治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的紧急通知》要求,“互联网+监管”系统将于今年9月底前上线运行。目前,省、市、县“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工作已进入数据汇总阶段。为确保“互联网+监管”系统按期上线运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两个清单”收尾工作
目前,我县“两个清单”梳理编制工作已基本完成。按照省、市最新要求,各有关部门要抓紧做好“两个清单”的收尾工作。
(一)未完成“两个清单”梳理编制工作的部门要加快做
好“两个清单”收尾工作。
(二)各有关部门要在7月30日前按照《“互联网+监管”系统监管事项修正要求》(见附件)完成问题修正。同时,要建立“两个清单”动态管理的常态化机制,及时跟踪调整相关事项。
(三)各有关单位要在7月31日前将编制完成的“两个清单”纸质版经单位一把手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电子版一并报送)。汇总后由县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后,按程序由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统一按时、按要求上报。
二、做好监管数据填报工作
按照全省进度安排,近期监管数据填报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7月18日—7月31日。各有关部门要在8月4日前将今年以来产生的监管数据存量报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填报要求:
1.数据填报的规范格式及国办要求的29个表格模板请登录山西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工作门户网站自行下载(需通过政务外网访问,http://59.195.205.111:7081);
2.按照全省要求,优先推送监管行为、投诉举报、“双随机、一公开”数据。其中,监管行为数据涉及的监管事项覆盖率达到全省监管事项子项总和的70%,投诉举报、“双随机、一公开”为全部存量数据。
(二)第二阶段:8月1日—8月15日。省“互联网+监管”系统通用执法模块上线运行后,各有关部门要尽快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使用该模块,并通过系统报送监管数据增量。
三、有关要求
(一)国务院办公厅将从7月29日起通报全国监管行为覆盖率,并将监管行为覆盖率纳入效能评估指标体系,我县也将对各部门数据上报情况每日进行通报。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负责,按照时间节点和标准规范高质量完成“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各项工作。
(二)各有关部门要确定1名分管领导和至少1名具体承办人,在7月30日前将人员名单(姓名、职务、联系方式)报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联系 人:张艺桐 邢开元
联系电话:15735555289 15735551731
办公室电话:0355-7781715
电子邮箱:wxxxzspj@163.com
附件:
省“互联网+监管”系统监管事项修正要求
武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29日
附件:
省“互联网+监管”系统监管事项修正要求
典型问题1:监管事项、监管事项子项命名不符合标准
原则上按照“对XXX(监管对象)的XXX(监管内容)的监管”的格式填写。
原则上按照“对XXX(监管对象)的行政检查”、“对XXX(监管对象)的XXX(监管内容)的行政处罚”、“对XXX(监管对象)的XXX(监管内容)的行政强制”等进行填写。
典型问题2:部分区县未在监管事项检查实施清单中录入本区县的行政检查监管事项。
省内各层级单位均须对监管事项目录清单中的行政检查项编制检查实施清单。如:某一监管事项的监管层级是省级、市级、县级,则这一监管事项需要对应三个层级的检查实施清单,即省级检查实施清单、市级检查实施清单、县级检查实施清单。
典型问题3:在监管事项目录清单中录入为“行政检查”的监管事项子项,却没有在监管事项检查实施清单中填报。
典型问题4: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其他四个监管行为需要各自梳理填报
四种行为要素之间将会通过行为编码进行关联,行政检查之外的行为要素中,均需填报该行为对应的检查行为编码,通过该种方法,实现了对四种行为的串联。
典型问题5:错误将行政审批事项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