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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0014349/2025-24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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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武乡县韩北镇人民政府 主 题 词
标 题​武乡县韩北镇人民政府涉企行政检查标准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2025-09-24

​武乡县韩北镇人民政府涉企行政检查标准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为优化营商环境,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规范有序地开展本领域行政检查工作,特制定韩北镇涉企行政检查标准。

一、合法性标准 

1检查依据合法:所有行政检查必须严格依据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进行,确保检查行为于法有据,杜绝无依据或依据错误的检查。

2检查主体合法:武乡县韩北镇人民政府是武乡县人民政府依法确认公布的实施行政检查的主体,韩北镇行政执法人员取得行政执法证件后方可上岗执法,严禁未取得执法证件的人员实施行政检查。

3.检查程序合法:在实施行政检查前,严格履行内部审批程序,制定详细的检查方案并报本单位负责人批准,不得仅由内设机构负责人批准。情况紧急、需要当场实施的,要及时报告并补办手续。在实施行政检查时,执法人员要出具行政检查通知书,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证件,严禁以其他证件代替执法证件,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同时要严控入企检查人员数量,入企检查要告知检查对象依法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制作现场检查笔录,必要时进行音像记录。行政检查结束后,行政执法人员要及时将行政检查结果告知企业。对违反规定实施行政检查的,企业有权拒绝接受检查,有权投诉举报。

二、公正性标准

1平等对待原则:对所有被检查企业一视同仁,不因企业规模大小、所有制性质、地域等因素而区别对待。在检查频次、检查内容、处理标准等方面保持一致,确保各类企业在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中接受监管。

2回避制度执行:若执法人员与被检查企业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检查公正性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利害关系包括亲属关系、经济利益关联、业务往来等可能干扰正常执法判断的情形,保障检查过程和结果不受不当因素干扰。

3杜绝利益关联:严格落实“五个禁止”“八个不得”规定,严禁执法人员在检查过程中接受企业的馈赠、报酬、宴请、娱乐活动等,不得与企业存在任何形式的利益输送,防止因利益诱惑而影响检查公正性和执法公信力。

三、透明性标准

1检查信息公开: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在县人民政府网站“涉企行政检查公示专栏”及时公示行政检查主体、事项、依据、标准、计划、频次上限、相关文书等内容,便于公众查阅与监督。

2检查过程可追溯:利用执法记录仪、电子台账等手段,对行政检查全过程进行记录,包括检查时间、地点、参与人员、检查内容、发现问题、处理情况等信息,确保检查过程可回溯,结果有依据,增强检查工作的透明度和可信度。

四、合理性标准

1检查必要性考量:在开展行政检查前,充分评估检查的必要性,避免不必要的检查给企业带来负担。对于非直接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公共安全等重要领域的检查,如对一般性商业企业的常规经营检查,要综合考虑企业过往合规记录、行业风险程度等因素,合理确定是否开展检查。

2检查频次合理:除因投诉举报、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外,严格控制对企业的检查频次。

3检查方式适当:根据检查目的和企业实际情况,选择适当的检查方式。优先采用非现场检查方式,对于确需现场检查的,合理安排检查时间和人员,尽量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

五、专业性标准

1执法人员专业素养:执法人员需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以及行业规范。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参加业务培训,提升执法队伍整体专业水平。

2检查工具和技术运用:配备必要的检查工具和技术设备,运用先进技术手段提高检查效率和准确性。利用信息化平台,对企业数据进行分析比对,精准发现潜在问题,增强行政检查的科学性和专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