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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000014349/2025-17262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 |
| 发文机关:分水岭乡人民政府 | 主 题 词: |
| 标 题:武乡县分水岭乡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检查标准 | |
| 主题分类: | 发布日期:2025-07-09 |
为推动行政执法人员依法依规高效开展行政执法工作,特制定以下标准:
1.依法行政:执法检查过程中必须依法行政,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理。执法时应当先向当事人主动出示有效执法证件。办案调查时不得少于两名行政执法人员。实施行政处罚前,必须告知当事人给予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以及其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必要环节必须实现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
2.公正执法:执法检查过程中必须公正执法,不得有私心杂念,不得违反职业道德。执法人员需主动申报与案件相关的亲属关系、经济利益等潜在关联,经审批后实行岗位回避。3.文明执法:执法检查过程中必须文明执法,不得使用暴力、威胁等手段,不得侮辱、诽谤当事人。统一制式执法服装与标识,规范仪容举止,推行“三亮明”制度(亮身份、亮职责、亮承诺)。
4.服务群众:执法检查过程中必须服务群众,及时解决当事人的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推行执法回访制度,通过电话抽查、满意度评价系统收集群众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