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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0014349/2025-24861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
发文机关武乡县自然资源局 主 题 词
标 题武乡县自然资源局行政检查频次上限公示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 发布日期2025-09-24

武乡县自然资源局行政检查频次上限公示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和矿产资源开发安全、地质灾害防治、耕地保护等特殊重点领域外,在同一年度内对信用风险低的同一经营主体(含采矿权人、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地质勘查单位等)实施行政检查,原则上不超过2次。根据投诉举报、上级转办交办、卫星遥感监测、动态巡查数据等线索确需针对特定问题实施行政检查,或应经营主体申请(如采矿权延续核查、用地合规性证明出具等)开展行政检查,或因重大专项整治行动(如打击私挖滥采、耕地保护专项督查、矿山安全隐患排查等)统一部署检查,以及发生突发地质灾害、矿山安全事故等紧急情况需开展检查的,不受上述检查频次上限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