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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0014349/2025-22526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
发文机关武乡县公安局 主 题 词
标 题2025年度武乡县公安局涉企行政检查清单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2025-08-28

2025年度武乡县公安局涉企行政检查清单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2025年度武乡县公安局涉企行政检查清单
序号 实施主体 检查事项名称 法律依据 检查方式 实施层级
1  武乡县公安局 对射击竞技体育运动单位枪支
弹药储存库的治安检查
《射击竞技体育运动枪支管理办法》第五条 公安部主管全国运动枪支的管理工作,国家体育总局指导、协调
全国运动枪支的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公安机关主管本行政区域内运动枪支的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体育行政部门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运动枪支的监督管理工作。 
现场检查 县级
2  武乡县公安局 对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的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七条 公安机关对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可以进行检查。检查时,人民警察不得少于二人,并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开具的检查证明文件。对确有必要立即进行检查的,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当场检查,但检查公民住所应当出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开具的检查证明文件。
  检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性工作人员进行。 
现场检查 县级
3  武乡县公安局 对游戏游艺娱乐场所治安状况
的检查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文化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进入娱乐场所。娱乐场所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文化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需要查阅闭路电视监控录像资料、从业人员名簿、营业日志等资料的,娱乐场所应当及时提供。
现场检查 县级
4  武乡县公安局 对烟花爆竹从业单位的行政检查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五条公安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质量监督检验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组织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以及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现场检查 县级
5  武乡县公安局 对国际联网备案单位履行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的网络安全义
务情况的行政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八条国家网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网络安全工作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国务
院电信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和其他有关机关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
网络安全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网络安全保护和监督管理职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
《计算机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三条公安部计算机管理监察机构负责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
的安全保护管理工作。公安机关计算机管理监察机构应当保护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的公共安全,维护从
事国际联网业务的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和公众利益。
《公安机关互联网安全监督检查规定》第二条对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和联网用户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网
络安全责任,实行本规定。
现场检查,网络检查 县级
6  武乡县公安局 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设
立、经营情况的行政检查(涉
公安业务)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负责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经营单位的设立审批,并负责对依法设立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公安机
关负责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信息网络安全、治安及消防安全的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部
门负责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登记注册和营业执照的管理,并依法查处无照经营活动;电信管
理等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照本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
所经营单位分别实施有关监督管理。
现场检查 县级
7  武乡县公安局 对单位治安保卫工作开展情况
的行政检查
《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第三条  国务院公安部门指导、监督全国的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对行业、系统有监管职责的国务院有关部门指导、检查本行业、本系统的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的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对行业、系统有监管职责的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指导、检查本行政区域内的本行业、本系统的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及时解决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公安机关监督检查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规定》
第二条第一款 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主管部门和单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按照分工履行监督检查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职责。
现场检查 县级
8  武乡县公安局 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的
行政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四条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实施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超过国务
院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费用的,退还多收取的费用,并由价格主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价格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不按照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进行检验,出具虚假检验结果的,由公安机关交通
管理部门处所收检验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并依法撤销其检验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现场检查,网络检查 县级
9  武乡县公安局 对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工作的行政检查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商务主管部门、卫生主管部门、价格主管部门、铁路主管部门、交通主管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海关,应当依照本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加强对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购买、运输、价格以及进口、出口的监督检查;对非法生产、经营、购买、运输易制毒化学品,或者走私易制毒化学品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前款规定的行政主管部门在进行易制毒化学品监督检查时,可以依法查看现场、查阅和复制有关资料、记录有关情况、扣押相关的证据材料和违法物品;必要时,可以临时查封有关场所。
  被检查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物品,不得拒绝或者隐匿。
现场检查 县级
10  武乡县公安局 对易制毒化学品购买备案、运输许可(备案)的行政检查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接受货主委托运输的,承运人应当查验货主提供的运输许可证或者备
案证明,并查验所运货物与运输许可证或者备案证明载明的易制毒化学品品种等情况是否相符;不相符的,
不得承运。运输易制毒化学品,运输人员应当自启运起全程携带运输许可证或者备案证明。公安机关应当在
易制毒化学品的运输过程中进行检查。运输易制毒化学品,应当当遵守国家有关货物运输的规定。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  生产、经营、购买、运输或者进口、出口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应
当于每年3月31日前向许可或者备案的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本单位上年度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
、购买、运输或者进出口情况;有条件的生产、经营、购买、运输或者进口、出口单位,可以于有关行政主
管部门建立计算机联网,及时通报有关经营情况。
现场检查 县级
11  武乡县公安局 对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许可的行政检查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安全生产监
督部门、商务主管部门、卫生部门、价格主管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海关,应当按
照本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加强对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购买、运
输、价格以及进口、出口的监督检查;对非法生产、经营、购买、运输易制毒化学品,或者走私易制毒化学
品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现场检查 县级
12  武乡县公安局 对娱乐服务场所禁毒预防教育情况的行政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十五条 飞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码头以及旅店、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
经营者、管理者,负责本场所的禁毒宣传教育,落实禁毒防范措施,预防毒品违法犯罪行为在本场所内发生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县级
13  武乡县公安局 对民用枪支弹药的治安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第二十条公安机关对制造、配售民用枪支的企业制造、配售、储存和帐册登
记等情况,必须进行定期检查。
现场检查,网络检查 县级
14  武乡县公安局 对爆破作业单位的治安检查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四条公安机关负责民用爆炸物品公共安全管理和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
、爆破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监控民用爆炸物品流向。
现场检查,网络检查 县级
15  武乡县公安局 对保安从业单位及其保安服务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保安从业单位、保安培训单位实施监督检查应当出
示证件,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当督促其整改。监督检查的情况和处理结果应当如实记录,并由公安机关的监督检查人员和保安从业单位、保安培训单位的有关负责人签字。
现场检查,网络检查 县级
16  武乡县公安局 对保安培训单位及其培训活动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保安从业单位、保安培训单位实施监督检查应当出
示证件,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当督促其整改。监督检查的情况和处理结果应当如实记录,并由公安机关的监督检查人员和保安从业单位、保安培训单位的有关负责人签字。
现场检查 县级
17  武乡县公安局 对旅馆业取得许可证情况的行政检查 《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公安机关对旅馆治安管理的职责是,指导、监督旅馆建立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协助旅馆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业务知识的培训,依法惩办侵犯旅馆和旅客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分子。公安人员到旅馆执行公务时,应当出示证件,严格依法办事,要文明礼貌待人,维护旅馆的正常经营和旅客的合法权益。旅馆工作人员和旅客应当予以协助。 现场检查 县级
18  武乡县公安局 对旅馆业治安安全情况的行政检查 《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公安机关对旅馆治安管理的职责是,指导、监督旅馆建立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协助旅馆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业务知识的培训,依法惩办侵犯旅馆和旅客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分子。公安人员到旅馆执行公务时,应当出示证件,严格依法办事,要文明礼貌待人,维护旅馆的正常经营和旅客的合法权益。旅馆工作人员和旅客应当予以协助。 现场检查 县级
19  武乡县公安局 对公章刻制业备案情况的行政检查 《印铸刻字业暂行管理规则》公章刻制经营者取得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后,应当在5日内将以下信息材料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经营负责人及从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三)标注安全防范设施的经营场所内部结构平面图;
  (四)公章刻制和信息备案设备清单;
  (五)内部管理制度和安全制度。
  公安机关能够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获得的备案信息,不要求当事人提供。
  公章刻制经营者上述备案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自有关变化发生之日起15日内向原备案公安机关更新备案信息。
  公章刻制经营者终止公章刻制业务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办理备案注销。 
现场检查 县级
20  武乡县公安局 对歌舞娱乐等娱乐场所治安状况的行政检查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 文化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依法履行监督检查
职责时,有权进入娱乐场所。娱乐场所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文化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需要查阅闭路电视监控录像
资料、从业人员名簿、营业日志等资料的,娱乐场所应当及时提供。
现场检查 县级
21  武乡县公安局 对电子游艺场所治安状况的行政检查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 文化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依法履行监督检查
职责时,有权进入娱乐场所。娱乐场所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文化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需要查阅闭路电视监控录像
资料、从业人员名簿、营业日志等资料的,娱乐场所应当及时提供。
现场检查 县级
22  武乡县公安局 对洗浴按摩等服务场所治安状况的行政检查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 文化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依法履行监督检查
职责时,有权进入娱乐场所。娱乐场所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文化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需要查阅闭路电视监控录像
资料、从业人员名簿、营业日志等资料的,娱乐场所应当及时提供。
现场检查 县级
23  武乡县公安局 对涉嫌非法集资、诈骗等行为
行政检查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第三章第十九条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下列
行为,涉嫌非法集资的,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应当及时组织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监管部门以及国务院金融
管理部门分支机构、派出机构进行调查认定。
现场检查 县级
24  武乡县公安局 对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
的行政检查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治安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
公安机关根据本地区工作实际,定期组织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监督检查;在重大节日、重大活动前或
者期间组织监督抽查。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进行监督检查时应当出示人民警察证,表明执法身份,不得从事与职务无关的活动。
现场检查,网络检查 县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