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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0014349/2025-17197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
发文机关武乡县 主 题 词
标 题武乡县水利局涉企行政检查信息公示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2025-07-08

武乡县水利局涉企行政检查信息公示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行政检查主

序号

检查事项

检查依据

行政检查频次上限

检查标准

武乡县水利局

1

取用水行为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

依据年度计划任务检查;违法举报和上级交办的任务实时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条、《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四十五条,涉检查的相关内容:要求被检查单位或个人提供有关文件、证照、资料;要求被检查单位或个人就执行本《条例》的有关问题作出说明;进入被检查单位或者个人的生产场所进行调查;责令被检查单位或个人停止违反本《条例》的行为,履行法定义务。

2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依据年度计划任务检查;违法举报和上级交办的任务实时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涉检查的相关内容:要求被检查单位或个人提供有关文件、证照、资料;要求被检查单位或个人就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的有关情况作出说明;进入现场调查取证。